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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無追溯力原則已被顛覆,港警執法失去約束

香港法庭近期作出的一些裁決通過引用舊有的法律和案件,為香港警方改變國安法規定的對過往行為不具有追溯力的原則提供了依據。有法律專家稱,港警在執法行動中恢復了香港殖民時代的一些做法,通過追溯對香港的反對派團體進行打擊。這個變化引起香港法律界和民主派人士的嚴重擔憂。

北京和港府在2020年6月30日港版國安法在香港生效的時候曾經一再解釋,這項法律原則上不追溯此法頒布之前的行為。但越來越多的跡象顯示,港府在打壓民主派的過程中,追溯的行為日期不斷向前延申,成為警方給民主派人士定罪的依據。

路透社援引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楊艾文(Simon Young)的話說,「我們開始看到國安法更全面的演變,以及它讓當局通過新的鏡片去審視舊有的法律和過去的事件的方式」。他補充說,「我們能看到,它(國安法)給了他們新的權力和信心,利用以往可能被忽略或被認為是無法執行的法律。」

報導說,包括以往經常合法組織大規模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在內的幾個泛民組織,因國安法推行前的一些活動在受到警方的調查。

自國安法在香港強行實施後一直面臨巨大壓力和打壓的民陣,今年8月15號發布聲明表示,13日召開的周年大會一致決議即日起解散。

不過,港府仍舊窮追不捨。香港警務處處長蕭澤頤8月12日表示,將調查民陣是否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他說,警方一直在收集證據,隨時對違法組織依法採取行動,強調「違法者」不要以為解散便可「逃之夭夭」。

據港媒報導,警方的依據是,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也沒有向警察牌照課註冊為合法社團,是一個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

香港警務處發言人上個月回復路透社就民陣被調查之事的詢問時表示,警方會繼續全力追究任何組織及人士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

路透社的報導還說,一些法律學者和律師表示,目前的情況揭示了國安法的全面影響力,包括該法實際上有效地重新啟用英國殖民地時代的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

此外,他們警告說,最近法庭判詞中的說法看來為對過去的行為進行安全調查掃清了道路。香港終審法院在今年2月的一個裁決中暗示,國安法涉及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包括對以往法律的觸犯。

今年4月,一個區域法院的裁決表示,在國安法下,以往更早的「煽動罪」(Sedition)行為現在被歸類為更嚴重的犯罪,潛在性地取消了以往該罪的6個月的訴訟時效。

路透社表示,北京2020年年中強推「港版國安法」,謀求懲罰它視為的「顛覆、分裂、恐怖主義及勾結境外勢力」的行為。但是,一些刑事律師表示,香港警方對國安法實施前的行為進行調查,看來啟用了以往被忽略的法律,比如「煽動罪」。警方新獲得的權力包括允許國安警在不用獲取法官許可情況下,從事搜查和電子監控,包括竊聽電話。

報導說,在香港國安法通過並實施時,中國和香港官員一再強調該法不會追溯以往的行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2020年6月告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說,國安法沒有追溯法力,並只針對極少數香港人。

中共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2020年7月1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記者會上明確表示,香港國安法關於追溯力問題的規定與國際上刑事法律通常的規定是一致的,就是不溯及既往,這一點是明確的,也表明這部法律是遵循了現代法治原則。他還表示,會運用以往一些法律的規定來懲治已經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有報導表示,香港當局利用國安法對泛民團體不斷加劇的鎮壓,已經迫使多達30多個民間和公民團體自行解散,近百位主要民主派人士被調查、拘捕、起訴或判刑。

今年8月,擁有9.5萬名會員的香港最大的工會、在民主運動中發揮過重要作用的專業教師工會被迫解散。隨後,民陣、職工盟也在重壓下自行解散。而外界預計,當局的目標則是香港記者協會、香港大律師公會等支持民主派的團體。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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