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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原: 遊街批判李雲迪 你以為這是什麼好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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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雲迪被史上最強情報局「朝陽大媽」搞定了。

我看不出來,這事有多大。

但是,各大公媒立馬把消息放出來了,世界不止黑白兩色,這句話什麼意思,意思是還有黃色唄。

你看,這個世界有這麼多事要關心,官媒卻關心某人與另一個人那點床笫之歡。

關你屁事!

一夜之間,李雲迪火爆全網,引來無數口誅筆伐。

我實在想不通,李雲迪傷害你什麼了?需要這麼用力批判?

嫖娼違法,但法理何在?

我們來拆解一個李雲迪的行動。

第一步,李雲迪與一個女人上床了

這個行動有問題嗎?不管他與任何一個女人上床,雙方你情我願的,別人管的著嗎?李雲迪還是個單身,最多傷害了他女朋友的情感,而這是他們雙方的事,與他人無關。

第二步,李雲迪付錢了。

如果沒有上床這一舉動,李雲迪隨便給任何一個女人錢,犯法嗎?當然不犯法,李自己的錢,給誰都不犯法。

也就是自願上床不犯法,自願給錢不犯法,但兩件事情同時做就犯法了。有木有人從法理上給我解釋一下這個法理上如何理解?

更有意思的是,官員花錢包養情婦,並不犯法。即使這樣的官員被抓,他的起訴罪名里也不會有嫖娼二字,最多算違反黨紀。

也就是說,長期給錢就不犯法了。只有一次給錢才算犯法。這又怎麼解釋?

如果是違法,長期給錢不就是違法N次嗎?一次一罰,應該行政拘留到天荒地老啊。

零售違法,批發就不違法,這上哪講理去。

付錢這個行動不代表你應該對李雲迪表示尊重嗎?比起那起白嫖還在把人家送到牢裡去的官員,李雲迪這一舉動不是道德高尚的表現嗎?難道白嫖,騙炮,才是更正義的嗎?

但有意思的是,白嫖、騙炮,是合法的。

可不會有人因為白嫖、騙炮送到牢裡去。

就算違法,嫖娼了就沒有隱私權了嗎?

更讓人憤怒的是,主串流媒體要將李雲迪進行遊街示眾。

官媒的操作讓我太噁心了。

先爆出「李雲迪」嫖娼,這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一個官媒,怎麼可能去關注一個嫖娼事件?

行政機關和媒體不能未犯罪者進行公示(嫖娼也不是犯罪),即使公示,也不能通過公開的資訊鎖定特定的某人或某些人。

隱去名字中間的一個字,就是試圖符合這一規則。事後,完全可以撇清責任,我可沒說具體是誰。

玩這種小花招,不覺得齷齪嗎?

將賣淫嫖娼者一律通報單位、社區和家庭成員,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屬於違法行為。

其中《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只對賣淫嫖娼者規定了拘留、罰款的懲罰措施,不包含通報。

《民法典》則規定,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於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隱私和個人資訊,應該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向他人非法提供。

如果法律沒有授權,行政人員無權這麼做。但我們可以推斷,這就是行政執法人員向他人提供的資訊,並有意識進行媒體曝光。

對於政府來說,法無授權即不可為。

可以這樣公然違法去羞辱李雲迪嗎?

公眾人物就不應該有人權嗎?

什麼叫公眾人物?李雲迪不過是鋼琴彈的好。

有人報導他,有人將推廣他,他就成為所謂的公眾人物了嗎?

多少人知道算公眾人物呢?我就不認識他。

辦公大樓大樓門口的保全算公眾人物嗎?也有幾千人認識他。

如果從事演藝,那就叫公眾人物,那是不是說你要幹這一行,人權就低人一等了?

有人要說了,明星這些人應該高要求,應該德藝雙馨,因為他們會帶壞別人。

這個社會不是天天在用「戲子」在評價這些人嗎?怎麼一轉頭,就覺得他們應該是道德神了?

一個演戲的,為什麼要道德高尚?他不就是出售他的才藝獲得收入嗎?

和任何一個普通人用勞動力換取收入有什麼區別?

李雙江道德高尚嗎?我真不覺得。你聽他一首歌,一個曲,要求他道德高尚幹什麼?

你為什麼不要求飯店給你做飯的廚師要有崇高的道德呢?

明明是人家的私生活,卻要曝出隱私、打上標籤,遊街示眾,這樣的歷史在幾十年前我們看過,不就是破鞋遊街嗎?

按當年的標準,現在談過幾次戀愛的小姑娘皆可以掛牌遊街了。

如果趕上嚴打,交過幾個男朋友還同居過的,可以殺掉了,在當年的嚴打期,這是妥妥的女流氓。

1983年,北京某大學王姓、余姓兩個女生,光天化日下在八一湖脫了衣服裸泳,83年「嚴打」中這名王姓女子因與10多名男性發生性關係及裸泳而以流氓罪被判處死刑。面對判決,她說了這麼一段話:性自由是我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我的這種行為現在也許是超前的,但20年後人們就不會這麼看了。

流氓罪取消還沒有多久呢?這麼慘重的教訓就忘記了嗎?

藝術家與私生活沒有任何關係

一個藝術家是不是出色,我們是看他的藝術作品,看他的表演水平,我們不需要了解他的私生活。

更不需要因為他的私生活有損你的價值觀,就開始搞全網封殺。

針對李雲迪的封殺已經開始了。

如果要封殺,那先封殺以下這些人吧。

比如梵谷、高更、莫奈、尼采、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舒曼、波德萊爾、莫泊桑、福樓拜、乃至偉大的二胡藝術家阿炳,以及某位外國導師某寧。

這些人基本上都是死於梅毒,而傳染給他們的就是妓女。

貝多芬對自己常去妓院的事,直言不諱,從不隱瞞。

阿炳吸過鴉片,染過梅毒,其雙眼失明就是梅毒的後果,甚至有人評價阿炳就是吃喝嫖賭的大玩家。是典型的「無品藝人」。

中學課本里的大詞人柳永,那是把妓院當作家的。

我們是不是要全網下架他們的作品呢?不怕孩子們被這些人帶壞了嗎?

中國音樂協會你這麼牛逼的話,下架這些人的作品啊!

這樣,我們就可以只看樣板戲了。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古三古四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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