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昨晚(5日)連發對六名落馬官員的處分通報,其中對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警局局長、自治區公安廳一級警務專員楊俊山的雙開通報中,罕見出現「實施家暴」的表述。
內蒙古紀委監委在對楊俊山的通報中指出,楊俊山除存在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組織觀念淡薄、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等問題,還背離家庭美德,實施家暴。
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楊俊山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楊俊山曾用名楊峻山,1964年出生,內蒙古敖漢旗人,研究生學歷,早年曾在三北防護林工作站做助理工程師,1996年起在自治區森林警局工作,歷任政工室主任、副局長、局長、督察長,2020年10月任自治區公安廳一級警務專員。今年8月9日官宣被查。
據「長安街知事」微信公號消息,背離家庭美德屬於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為。《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除楊俊山外,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也公布了另外五人的處分決定,包括: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俊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王漢武被開除黨籍;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王廣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遼市委原巡視員王治安被開除黨籍;巴彥淖爾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錢永喜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