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大張旗鼓,一切似乎都是靜悄悄的。
今天(11月18日)上午9點左右,國家反壟斷局的牌子默默的在北京三里河東路8號正式掛出,另一邊掛著的則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牌子。
阿里、美團加起來被罰了幾百億,這個牌子都沒掛出來。
現在正式掛出,不言自明,反壟斷工作將會成為吃飯喝水一樣的常態化。
那麼,哪些行為會被《反壟斷法》打擊到呢?
仔細看:
1.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
2.沒有正當理由,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3.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
4.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5.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條件;
6.沒有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對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
7.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當然了,咱們在超市裡買包泡麵,超市老闆非得綁定個火腿腸一起賣,介個肯定算不上壟斷行為,因為完全不夠格。
上面這些指的都是那些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
支配地位!你懂的,就是某個行業市場占有率大的巨頭型企業。
一瞬間似乎有很多企業在腦子裡過了一圈。
按我理解,這裡的支配地位經營者是拋開專營企業之外的,像石油、天然氣、口糧、通信這種應該不會涉及到反壟斷範圍內。畢竟這些都在國家宏觀調控之內,不存在壟斷一說。
要知道即使在美國,像郵政、電力、運輸、工業等等也有相當大的部分是是國有專營的。所以,這個地方就不用去糾結了。
很多人覺得這個事兒跟普通人沒啥關係。
而我要說的是,這個法律恰恰就是對普通人有莫大的好處了。
它的本質是國家要努力讓市場能夠儘量做到公平!
人人都能有機會創造財富,而不是這些機會全部被一些巨頭經營者壟斷掉!
拿韓國舉例子。
我們都知道韓國這個5千多萬人口的國家,有三星、大宇、現代之類的國際性企業。但是沒多少人知道的是,韓國大部分普通人從出生開始,基本上就在這些巨頭企業的陰影下兜兜轉轉。
要麼直接給這些巨頭打工,要麼間接給這些巨頭打工。
想想看,假如一個賣蘿蔔的企業,一家獨大的話,那就等於說整個市場的漲價、降價,或者想賣給誰、不賣給誰,就等於是它說了算。
那對於其他想做蘿蔔生意的人來說,賺錢還是破產都得看這種巨頭臉色;想趕上或者超越這種巨頭更是痴人說夢。
而像韓國這種整個國家的支柱產業都被幾個巨頭企業控制,再加上多元化,各行各業都滲透進去,直接固化了社會結構,哪還有多少空間給其他人創造進入相關領域呢。
反壟斷法打擊的就是這種壟斷性經營者。
所以,國家反壟斷局的牌子一掛出,普通老百姓覺得無關痛癢,評論也不溫不熱,但是那些行業巨頭絕對會把它當回事,而且是天大的事。
因為罰款是按營業收入來的,不是按照淨利潤,即使淨利潤是-10億,但是營業收入是100億,按照營收4%去罰款,也得罰上4個億。
本來嘛,一年的純利潤可能就沒多少、甚至虧的,要是再因為反壟斷法被罰個幾億,那簡直是要老命了。
所以,這個促使各個企業正當經營的「緊箍咒」,含淚也得戴上。
其實在國家反壟斷局掛牌之前,反壟斷就沒停著「找茬」。
2021年初,國家市管總局就對阿里、百度、滴滴、美團等12家網際網路企業進行處罰,每家各罰50萬元。
然而沒想到,各大巨頭搞起壟斷這一套更加變本加厲。
阿里迎來至暗時刻,反壟斷法第二刀再次向阿里落下。
其2019年營收4557.12億元的4%罰款,罰了182.28億元!
後面揚子江藥業違反向固定第三人銷售並限定最低價,被按反壟斷法以其2018年銷售額254.67億元3%的罰款,計7.64億元。
做插座的公牛集團,這個「隱形冠軍」也因控價和專營專銷壟斷問題被罰款2.95億元。
緊接著美團涉嫌壟斷被罰34.42億!醫美領域也被點名「不正當競爭」。
等等,處罰如暴風驟雨,又急又猛。
別以為只有這種大牛才會受到關注。
入駐大眾點評的熙涵醫美公司在大眾點評網絡平台形成虛假的銷售狀況及用戶評價,當事人共計刷單220筆,刷單佣金6600元,支付刷單費用13.48萬元,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被處以35萬元的罰款。
一句話,老虎、蒼蠅都不會放過!
其實各個國家對壟斷經營者都是不能忍受的。
歐美對違反反壟斷法的公司更是下死手,谷歌就被歐盟罰款95億美元,相當於600多億元人民幣,創了地球上最大罰款吉尼斯紀錄。
為什麼要這麼做?
只因為這種超級平台壟斷行為簡單粗暴、明目張胆,將權力擴展到公共領域,不同程度「控制」媒體、學術、行業研究,甚至立法、司法,直接、間接影響民生。
看吧,估計很多大廠、巨頭,會在營銷上有所調整。
區域性的企業有壟斷行為也不會被排除在外!
反壟斷局都掛牌了,可不是鬧著玩的。
當年馬雲單槍挑商王的故事,再也不會重演了!
反壟斷的本質是實現共同富裕,行業龍頭要讓同行業的中小企業活下去。
公平、多樣性、差異化的經濟生態,才是對民生最有利的。
時代中的馬雲,終將要被淹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