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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確的新高度

婚姻是男女的結合。

如果你是一個美國人,對婚姻有這樣的認知,那麼你很危險。這種認知只可以在私下場合說說,絕對不可以在公開場合這樣講,更不能將這種認知帶入你的日常行動中。因為一旦這樣,LGBT群體會覺得受到了冒犯,控訴你歧視。那麼如果你是企業主,會面臨無休止的糾纏和訴訟,如果你是雇員,則可能被解僱。

近期的代表性案例是「同性戀蛋糕案」。科羅拉多州一對同性戀舉辦婚禮,打算定一個蛋糕。蛋糕店主菲利普斯是基督徒,拒絕為他們提供服務。於是同性戀情侶以《反歧視法》中「任何商業機構都不得因為種族、性別、宗教信仰和性取向等理由而拒絕給客戶提供服務」為由,將他告上了法庭。科羅拉多州法院判決原告捷訴,責令菲利普斯必須為同性戀婚禮提供服務,並要求其給所有員工進行「職業道德」培訓。

菲利普斯不服,官司整整打了六年,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科羅拉多州的做法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宗教自由條款為由,判決菲利普斯勝訴。

種族問題更是絕對不敢碰,連理性的討論都可能被扣上種族歧視的大帽子。今年疫情和BLM運動期間,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經濟學教授Gordon Klein收到黑人學生來信,要求讓他本次考試通過,理由據說是「黑人被歧視」。教授回信說了五條,摘錄兩條:「馬丁·路德·金說人不應該因為膚色被評判,但是同學的建議就是根據膚色來評判,是不是違反了金博士的教導?」「外面發生的事情,包括每個人的苦難,並不能減輕學生的責任」。

回答得很到位。但是結果是:已經執教39年的他因為「種族歧視」言論被舉報,隨後被學校停職。

在墮胎問題上,美國分為「生命派」和「選擇派」。 「自由派」主張「選擇優先」,墮胎是女性的權利;「保守派」主張「生命優先」,限制墮胎——在孕期最後幾個月,除非有明確的醫學診斷證明,才可以墮胎,並且反對將墮胎的費用納入醫保報銷,因為這相當於政府鼓勵墮胎。這種源於宗教與世俗的爭議現在已經成為區分左右派的鮮明標籤。

而極端保守派則反對任何形式的墮胎。在有些州,為女性施行墮胎手術是嚴重違法行為,於是造成了兩個後果:有些診所轉至地下,有些女性跑到允許墮胎的州做手術。激進勢力攻擊診所和醫生的案件時有發生。做出著名的「羅伊訴韋德案(1973)」即「墮胎合法化」判決的哈里·布萊克門大法官被稱為「殺人犯」,甚至遭受死亡威脅。

但是事情正在起變化!左派的猖狂進攻開始了,並且以一種意想不到的方式進行。華盛頓州規定:每一間藥房都必須提供避孕藥,包括「事後」流產藥。有些藥房老闆因為宗教信仰的原因,不售這種藥,介紹客戶去附近的藥房購買,就會惹上官司。

結果是:要麼提供這種藥,要麼滾出華盛頓州!

至於說男女平權、同工同酬,同樣禁忌重重。美國女足隊長梅根痛斥男足收入高於女足,並說美國男足的三腳貓功夫比起美國女足為國家帶來的榮譽,簡直就不值一提。還有網球名將小威廉士,既是女人、又是黑人,控訴男球員收入高於女球員,簡直就是無敵。按照美國女權的變態標準,我寫的這段話都涉嫌性別歧視,因為你憑什麼說「男女平權」,而不說「女男平權」?

當然,更荒誕的是,歐巴馬政府對一個天主教養老機構(Llttle sisters of the poor)由於宗教信仰原因,不將計劃生育納入它們的醫療保險計劃頻頻施壓,如果它們不改變自己的計劃,就將遭受高額罰款。還有更離奇的,北卡羅來納州夏洛特和德克薩斯州休斯頓通過法令,准許跨性別者根據他們自己的性別認同,而非以本身自然性別來選擇使用廁所、浴室、更衣間等公共設施!

惡行累累,罄竹難書啊!

在這種政治正確的壓力下,美國人說話必須小心謹慎,官方措施更是滴水不漏。說軍人的時候,必須說成「軍中的男女們」;指稱人群的時候,千萬別把某個群體漏了;黑人當然不能說了,得說「非洲裔美國人」;電影裡的黑人都是正面人物。曾經最自由的羅德島州,快要改名了,因為它的原名「羅德島普羅維登斯莊園州」這個名字不正確,「莊園」很容易讓黑人聯想起奴隸制。許多含有「man」的英語單詞也必須改,因為那些單詞涉嫌歧視女性。讓人不禁想起喬治·奧威爾描述的大洋國「新語」。

不男不女沒問題,同性戀沒問題,墮胎沒問題,這些都是個人自由,只要不侵犯他人,想怎麼樣怎麼樣。儘管這與大多數人的喜好不同——我也不喜歡——但是一個自由社會就是一個參差百態、兼容並包的社會,就是一個自由選擇、自我負責的社會。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少數,多數人不能將自己的價值觀強加到少數人頭上,否則就是暴政。

問題在於,一個人表達不同於少數人的觀點有什麼罪?說好的言論自由呢?人家隨口一句話,你脆弱的小心靈就覺得受到了傷害,然後就撒潑打滾,這不是無賴嗎?想像的傷害不是傷害。說黑人如何如何,男人如何如何,馬上扣上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的大帽子,令對方百口莫辯,這不是美國版的「文化大革命」嗎?

多數美國人心想,不讓說咱就不說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是他們會說:「別看他嘴上不說,但他骨子裡就是一個種族主義者,隱藏得深而已!」這簡直是誅心之論,就是臭名昭著的「腹誹之罪」。人還怎麼活?

這並不是最嚴重的。最嚴重的是,這些少數群體人少聲音大,空前團結,政客們為了贏得選票,一步步推動立法,在經濟領域賦予他們特權,侵蝕自由的根基——財產權。

1960年代《肯定性行動反歧視法案》對黑人群體在入學、就業等方面進行特殊照顧,加之福利主義的盛行,使很多人依靠吃政府福利生活,於是很多群體都設法謀求種種特權,紛紛加入搶劫他人財富的大軍中。今年六月,最高法院裁決LGBT群體受到1964年《民權法案》的保護,禁止僱主因任何原因歧視員工。從這個荒唐的判決中我們就不難得知:為什麼在「同性戀蛋糕案」中,雖然店主菲利普斯最後獲勝,依據的卻是第一修正案保護的宗教自由和隔靴搔癢的藝術創作自由,洋洋灑灑幾萬言的法庭意見,居然隻字不提它的核心——財產權。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財產權是自由之基」的認識——儘管他們出身常春藤,而且嘴上一句接一句地喊著「捍衛自由」!

企業有權選擇自己服務的目標群體,這是它的財產權。只要企業主願意承受代價,任何人無話可說。消費者有權選擇商家,商家也有權選擇消費者。誰規定了我開一家店,就必須服務所有人、提供所有服務?歧視,無非就是區別對待,生活無處不歧視。你吃肯德基,不到對面的麥當勞,麥當勞可以控告你歧視嗎?同樣,到一家伊斯蘭餐廳,人家不銷售豬肉,你說人家歧視你,不是找抽嗎?

任何對企業如何經營、消費者如何選擇的規定,都是惡法,都是一種強制,都是對財產權的粗暴侵犯。在倫理上,它踐踏人的自由意志;在經濟上,必將造成效用的損失。最終的結果就是所有人一起受損。

企業僱傭什麼樣的員工,同樣是企業的財產權。僱傭什麼樣的人,給他開多少工資,取決於員工的勞動生產率,他能夠創造多少邊際價值產品。一個企業家,如果明明某個黑人或者女性的勞動生產率高,他卻不僱傭或者解僱他,一方面會面對強大的道德和輿論壓力,另一方面他自己的利潤受損,那就是自己作死。

歸根結底,一個人要在市場競爭中取勝,依靠的是自己的能力,而不是膚色、性別和稀奇古怪的性取向。這不過是常識。然而所謂的《平權法案》卻逆常識而行,賦予這些群體不受批評和沒有競爭壓力的特權。有朝一日一旦被解僱,不論是什麼原因,先亮出自己族裔、性別或者LGBT身份——這是一個大殺器:凡是不讓我們耍特權的都被污衊為歧視,都是政治不正確,令僱主有苦難言。

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呢?它侵犯企業的財產權,實際上就是這些雇員對僱主的剝削。僱主為了息事寧人,不得不放棄對能力的要求,按照「配額制」僱傭這些較低勞動生產率的員工,這必然減少產出,將自己置於競爭中不利的地位,最終的結果就是關門大吉,僱主受損,雇員失業,所有人一起受窮。

那些女權主義者呢?他們其實才是骨子裡的歧視女性和自我歧視。因為其預設的前提就是女性無法與男性平等競爭,而只能依靠政府法令的特殊保護。他們鼓譟的超長產假、女性福利,本質上不過是將女性的工資率人為提升到市場工資率之上。而這種做法並不會幫助女性,反而會使一部分女性失業。

而所謂男女「同工同酬」,根本就是個偽命題。勞動是異質的存在,根本就沒有什麼「同工」。以性別來劃分本來就是集體主義的敘事,它否認人是獨立的個體,每個人的能力都不同,因此根本也就不可能「同酬」。讓所有人不論能力大小,都取得同樣的報酬,才是最大的不公平。市場經濟是消費者主權,某些女運動員沒有男運動員收入高,不過是由於消費者更願意為男運動員買單。這道理有什麼難懂的?

說到底,弱勢群體和少數族群獨立平等的地位,是自由市場成就的。從來沒有哪個群體可以靠特權就可以強大,也從來沒有人可以靠福利就變得富裕,更不是簽署幾個宣言、通過幾條法令、搞一些運動就能解決問題。自由市場看重的是人的能力,它讓那些最有才幹、最能服務他人的人取得成功,這才是最公平正義的社會。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漫天雪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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