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動態 > 正文

北游:那些遊蕩在人間的惡魔

作者:

剛才瀏覽新聞,看到一個案件,讓人不寒而慄。

一個廣西桂平男子莫某某深夜駕車在桂平市的幾個鎮上四處遊蕩,是為什麼呢?

因為他精蟲上腦,想強姦女人。

是的,你沒看錯,他想強姦女人。

我們說,一個正常人之所以正常,是因為他在絕大多數時間裡能夠控制自己的行為,有性慾很正常,但正常人不會滿大街找個女人就地解決,然而有個別人無法控制,這些人中的一部分,目前在監獄。

那麼,這位莫某某找到女人強姦了嗎?找到了,不過,這位不幸的女人陸某碰巧有人陪伴,他的丈夫余某某。

雖然是深夜11點,一個女人有丈夫陪同,共同騎著一輛電動車在路上,這是一個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生活場景。

然而,他們想不到,一個惡魔正在加速朝他們逼近。

開車轉悠半天的莫某某在看到陸某後,就如同野貓聞到魚腥味,完全被自身的獸慾所支配,喪心病狂得開車朝兩人的電動車撞去,致使夫妻兩人雙雙摔傷倒地。

莫某某隨後下車將已經奄奄一息的陸某抱上車,留下重傷的余某某在事發現場。

在把陸某帶離的途中,莫某某其實已經發現陸某停止了呼吸,但是已經獸慾大發的莫某某還是把陸某帶到了一個偏僻之處,實施了強姦,隨後揚長而去。

而陸某的丈夫也因為搶救不及時,夫妻二人最終雙雙身亡。

也許是獸慾消解後,大腦恢復了正常運轉,莫某某開始有了後怕和擔憂,於是在事後燒毀了當天所駕駛的汽車。

看了這個案件,是不是跟我一樣有兩個感嘆?

一是感嘆人生無常,一個人會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以什麼樣的方式離開這個世界,沒有人能夠預測和把握。

二是感嘆人性之惡,一個人會在什麼情況下,因為什麼樣的原因,釋放出什麼樣的惡念並付諸實施,也遠遠超出人的預測和想像。

所以,一個人,可以多壞?沒有最壞,只有更壞。

成年人長期浸潤於社會的大染缸,容易變壞,那麼未成年人一張白紙,應該天真無邪吧?

然並卵,還記得震驚全國的13歲女生因嫉妒同班同學美貌,殺害並肢解對方的案件嗎?

兇手覃某與受害人周某是鄰居,又是小學同班同學。覃某因為周圍人都稱讚周某長得比自己漂亮,而且更受同學歡迎,而心生恨意。

2012年4月的一天,覃某在自己家中先用板凳敲暈周某,隨後又用菜刀、割紙刀、剪刀、啤酒瓶等殺害周某,並將其分屍。

隨後這個13歲的小學6年級女生冷靜的清理了案發現場……

僅僅因為比自己漂亮,比自己受歡迎,就可以把一個小女孩扭曲成人間惡魔,人的罪性,恐怕與生俱來,無法逃脫。

人類之所以是最壞的物種,是因為動物只會因狩獵的本能殺死他的獵物,而人類會變著花樣折磨他的敵人,甚至是素不相識的同類。

因為,最了解人類的就是人類自己,我們知道我們自己最恐懼的東西,我們知道如何利用這種恐懼來達成自己罪惡的目的。

對於人性的洞察,沒有什麼比這個結論更讓人絕望了。

《權力的遊戲》裡最邪惡的人物,非「小剝皮」拉姆斯·波頓莫屬。

雖然劇里殺人如麻的人物很多,但沒有一個人像他如此變態。

他以剝皮和虐待為樂,通過不斷的折磨和虐待來操縱別人。

他把赤裸的女孩放進森林,讓他餵養的獵犬追逐撕咬,從女孩的求饒慘叫聲中取樂。

在抓到席恩·葛雷喬伊後,就開始了對他無休止的虐待和折磨。他剝掉席恩手指和腳趾的皮後,讓席恩承受極度的疼痛,不得不哀求他砍掉自己的手指和腳趾作為「恩賜」。

當席恩的姐姐來解救席恩時,他甚至拒絕了被救。

在被持續虐待和折磨後,席恩的心理已經完全崩潰,心智已經被拉姆斯施加的恐懼所隨意操控,對拉姆斯言聽計從,心裡只記得拉姆斯對他的蔑稱「臭佬」,似乎靈魂已經從席恩的身體裡抽離。

恐懼能夠如何扭曲人性,人類中的惡魔都知道。

如果說這個世界有所謂撒旦的存在,我想,這些施加恐懼的人,精神世界已經被撒旦占據。

當我們以為影視劇里虛構的邪惡已經是登峰造極的時候,現實總是給我們一記悶棍,人類的邪惡還遠遠沒到底限。

上個世紀80年代,日本一群年齡在16-18歲的輟學高中生,對一名17歲女孩進行了長達41天的囚禁和折磨,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

在女孩被折磨致死後,他們還將屍體灌在水泥里。

這就是震驚整個日本社會的「綾瀨水泥殺人案」。

然而,即使是如此超乎想像、泯滅人性的罪行,在檢察官希望4名嫌犯能與成人犯罪受同樣的刑罰時,法官仍然以嫌犯年齡不足,而將他們以少年犯受審。

4名兇手最終僅僅以傷害致死罪被起訴,分別被判處了5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

法律對未成年人網開一面的初衷,當然是為了期望這些未成年殺人犯從此改過自新,重新做人。

然而,結果是什麼呢?

中邨高次曾在自己的網誌以說笑的口吻回憶這件事,對此毫無反省;

案件主犯宮野裕史出獄後,再次涉嫌欺詐和經濟犯罪被逮捕;

小蒼讓涉嫌綁架、監禁、施暴傷害一名男性友人,被警方逮捕;

湊伸治因殺人未遂被逮捕入獄;

幾名殺人犯的相繼再次犯案,引發日本社會強烈震動,紛紛討論《少年法》的實施標準及存在的必要性。

人類對惡魔姑息的結果,很可能是更多的惡魔。

2016年1月18日,廣東番禺的小學女生小櫻(化名)正走在去學校參加期末考試的路上,結果卻被遊蕩於此的韋進木盯上,他把小櫻拖入高架橋底的綠化帶暴力毆打、傷害致死。

韋進木是羅播鄉鳳鎮邨人,生於1997年,案發時才剛滿19歲。

然而僅僅19歲的韋進木,卻並非第一次殺人。

年僅13歲時,韋進木就曾掐死同邨的4歲男童,因不滿14歲沒有被判刑;

年滿14歲時又持刀重傷一名6歲幼女,並且試圖將女孩兒淹死在水裡,被判刑6年,就這6年牢都沒做夠,於2015年11月減刑後被提前釋放。

兩個月後,流竄到廣州的韋進木就碰到了小櫻,犯下了強姦殺人罪。

面對這些殺人惡魔,我們不禁會追問:

我們有何理由放任他們,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傷害無辜之人呢?

僅僅是因為,殺人惡魔也有可能變好嗎?

眾所周知,中西文化的核心分歧之一,體現在對人性的認知上。

中國文化總體呈現性善論,認為人性本善,或至少有「向善」之根本能力,而受基督教影響,西方人則強調「原罪意識」,認為人非但不完美,而且生而罪惡,世間充滿墮落骯髒。

為了懲罰敗壞的人類、防止人間秩序紊亂,需要法律來約束懲戒。

所以,我常強調,西方法治的最初源泉並非為了打造一個完美的世界,而是為了懲罰壞蛋。

人性天然敗壞,沒有一個強制的、懲罰性的東西來束縛、來攔著,必然會自相殘殺、吃盡苦頭,當人類的壞基因完全釋放,世界的秩序將徹底崩塌,人間將變成地獄。

由此可見,法治精神里應該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那就是絕不應讓罪犯感覺到,違法犯罪是可能被鼓勵的。

隨著近現代人權意識的不斷開疆擴土,公眾人權意識的提升,犯人的生活環境和基本權利得到了極大的改善,這當然是社會的進步,是文明的體現,因為罪罰相當是基本原則,即使是罪犯也不應該承受不人道的折磨,否則我們跟他們有何區別?

然而,現代法治矯枉過正,開始無原則的強調罪犯的所謂「人權」,歐美國家的很多監獄不但人滿為患,還不斷朝著度假邨、養老院的方向發展。

當罪犯住在這樣的豪華監獄裡曬太陽的時候,他還會對犯罪心生畏懼嗎?他還會對自己的惡行心生懺悔嗎?

恐怕都要打上個大大的問號。

從以上那些沒有經過法律懲罰,或者刑罰過低,從而再次傷害他人的案例,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如果我們喪失掉「懲戒罪惡」這條最基本的法律原則,會給社會和其他人帶來什麼樣的威脅。

但是,如果我們的思考就僅僅停留於此,就顯得淺薄和武斷了。

文明不是免費的,文明需要我們每個人盡最大的努力,去找到最合適的尺度。

我們能不能在不姑息惡魔,給人們產生錯誤的預期,催生更多的惡魔的前提下,也不輕易放棄所有讓壞蛋變好人的機會呢?

我們來看另外一個的案例。

瑪麗·貝爾是個十歲的英國小女孩,她有著一張純真可愛的面容。

但是,就在這張純真可愛的面容下,卻隱藏著異乎尋常的邪惡。

1968年5月25日,三個男孩在一座廢棄的房屋玩耍時,發現了4歲男童馬丁·布朗的屍體。

警方在馬丁的屍體上沒有找到任何暴力襲擊的痕跡,卻在屍體旁發現了一瓶空的阿斯匹靈藥瓶,於是警方以誤食藥片的原因草草結案。

據馬丁的阿姨和母親回憶,在案發後,瑪麗和夥伴羅拉曾多次對她們進行騷擾。她不但笑嘻嘻的描述馬丁死亡的慘狀,還對馬丁的母親說:「我知道馬丁死了,我想看看馬丁在棺材裡的糢樣。」

在學校的圖畫課上,瑪麗畫了一個趴著的小男孩,姿勢和死去的馬丁一樣,在男孩身邊還畫了一個藥瓶,旁邊還附上了段話:「上周六,媽媽送我到諾瑪那裡玩,我們在路上走著,看到很多人圍著一座老房子。我上前問是怎麼回事,原來那兒躺著一個已經死了的小男孩」。

但這些詭異可怕的作品並沒引起老師的注意。

老師認為,小姑娘的作品,只是取材於馬丁之死。

沒有受到關注的瑪麗變本加厲,她多次強調自己殺了人,甚至公然寫下「我殺了人,現在我能回家了」的字條,可大家仍把這當成是惡作劇不予理睬。

於是第二樁殺人案發生了。

1968年7月31日的夜晚,警方在鐵路旁的廢墟中發現了3歲男童拜恩的屍體。

拜恩一頭金髮十分乖巧。

當天拜恩的姐姐曾尋找過他,而瑪麗和羅拉則「熱心」的帶拜恩姐姐去鐵路旁,不久前的鐵路旁死過一個小男孩,這讓拜恩姐姐心中升起不祥的預感,所以她拒絕前往。

這個預感救了拜恩姐姐一命。

短短2個月,死了兩個兒童,震驚了整個倫敦。

在驗屍後,警方得出一個結論——掐死受害者的兇手,力氣比較小,可能只是個孩子。

於是他們對居住在附近的上千名孩子,進行了地毯式排查。

當警方在詢問瑪麗時,瑪麗告訴警察,自己看到了兇手,一個鄰居的8歲男孩,曾經對拜恩拳打腳踢。

警方於是開始全力調查這個8歲男孩。

但很快,警方發現男孩當時在機場,擁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

這讓警方對瑪麗產生了懷疑,同時,瑪麗之前聲稱8歲男孩在玩一把壞掉的剪刀,而現場剪刀這一物證,恰恰是警方並未對公眾公布的絕密物證。

警方懷疑,瑪麗應該是拜恩死亡的目擊者,或者就是兇手本人。

他們重新調查瑪麗,故意套她口供,說有人看見你和羅拉在鐵軌附近轉悠了。

小姑娘笑了:「這都能看見,這個人視力一定很好。」

瑪麗作案時,附近並沒人,如果有人看見,一定是在特遠的地方。

警察覺得這是個破綻,馬上追問,為什麼一定要視力好才能看見?

她意識到自己說漏了嘴,卻一點沒慌,解釋道:「視力特別好,才能看見不在場的人。「

就這樣,警方盤查了瑪麗很久,卻一無所獲。

轉機出現在了瑪麗的同夥羅拉這邊。

在警察的盤問下,羅拉全招了,說兩個男孩都是瑪麗殺的,自己沒動手。

「瑪麗用手掐死了小男孩,掐的他舌頭都吐出來了……瑪麗警告我保守秘密,否則她會用同樣的方式對我。」

1968年冬天,瑪麗和羅拉,因為謀殺罪被起訴。瑪麗和羅拉被帶到法庭上進行審訊,庭上擠滿了媒體記者。主控律師一開始便指出,謀殺拜恩和謀殺馬丁的是同一個人。

法醫報告顯示,在拜恩和馬丁的屍體上都發現了瑪麗的衣服纖維,此外在拜恩的鞋子上也發現羅拉的衣服纖維。

儘管關於羅拉是否有罪還存在疑問,但沒有人質疑瑪麗是兇手。關於瑪麗,唯一存在的爭論是,她究竟是一個患有後天病態的小女孩,還是一個天生的「魔鬼」?

在法庭上,瑪麗的父母如同表演,一會兒大哭大鬧,一會兒歇斯底里。而陪審團注意到,每當父母哭鬧的時候,瑪麗總以一副憎惡的眼神注視著他們。

瑪麗的母親貝蒂是個妓女,脾氣暴躁,經常打罵瑪麗。每當小瑪麗尿床後,她總用惡劣的言語羞辱她,還把床單掛出去給鄰居看。

而瑪麗的父親總要求瑪麗在外面稱呼他為「叔叔」,以此可以領取政府發放的單親補助。

這樣扭曲的家庭讓瑪麗從小便養成孤僻、冷漠的性格,甚至當母親打她的時候,她也不哭,只是用目光冷冷盯著母親。

因為非常好鬥,並且經常傷害小夥伴,因此沒有人願意和瑪麗當朋友,除了13歲的羅拉。

從小生長在這麼一個扭曲的家庭,瑪麗在法庭上卻對自己的家庭情況隻字不提。

如果她在法庭上說出幼年經歷及其在家中所受的虐待,如果她表現得可憐軟弱一點,她很有可能得到法官的同情。

經驗豐富的兒童心理學專家奧頓認為,他從來沒有見過像瑪麗一樣倔強的小孩,她非常的複雜、聰明、冷酷,而且很危險。

在瑪麗被審訊的過程中,她如同一個久經法庭的老手,冷靜、早熟的行為讓陪審團對她產生不了一絲的憐憫之心。

於是,陪審團經過不到4小時便得出一致裁決瑪麗殺害拜恩和馬丁罪名成立,被判處「終身拘留」。「終身拘留」實際上是一種不明確的刑期,它有可能是終身監禁,也有可能是被關幾年後放出來。

當聽到判決結果的時候,這個年僅10歲的小女孩才終於忍不住哭了出來。

由於瑪麗是未成年人,監獄和精神病院都不適合她,最後她被安置在一間全部關押男孩子的少管所——紅河堤教養院。

從1969年2月到1973年11月,瑪麗在紅河堤教養院待了3年9個月。

16歲時,瑪麗被轉入一家女子監獄,三年後,轉入成人監獄。

就這樣,瑪麗整個青少年時代,都是在各種監獄裡度過的。

在經過了一次越獄事件後,瑪麗徹底消停下來。

1980年5月14日,在服刑12年後,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瑪麗假釋出獄了。

出獄後,這位曾經殺害過兩名男童的殺人犯的第一份工作居然是在托兒所,在保釋官的反對下,瑪麗去做了服務員。

在生活回歸正常後,瑪麗和其他普通人一樣戀愛、結婚,並於1984年5月25日,生下一個女孩兒。

因為瑪麗10歲時就殺了兩個孩子,所以法院考慮,要剝奪瑪麗對女兒的撫養權。

但瑪麗辯稱「假如說我小的時候是個魔鬼,但現在的我已經完全是一個正常人了」,這番真誠的表達打動了法官,她被授予匿名權,從此可以用新的名字開始新的生活。

在隱姓埋名、躲避媒體十幾年後,1998年2月,瑪麗再次回到了聚光燈下——她的個人傳記《聽不見的哭聲》出版了。

此舉再次讓她再次點燃了英國社會的怒火。

許多人批評,這個滿身罪惡的人竟然還能靠販賣自己的故事發財,就連英國首相布萊爾也公開指責瑪麗的無恥。但瑪麗辯稱,十幾年來,小報一直對她的小道消息孜孜不倦,她希望完全公開以後,人們就會對她失去興趣。

隨著個人傳記的出版,當時十幾歲的女兒才知道,自己的母親是一個殺人犯。

女兒問她:「媽媽,你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呢?」

雖然得知真相的女兒原諒了自己,但瑪麗為了保護自己女兒的匿名權,開始反擊輿論。

2003年5月21日,在英國最高法院,瑪麗經過激烈的辯論,成功將英國對青少年罪犯的身份保密的法律,由18歲調整到永久保密。

這一法案後來被稱為「瑪麗·貝爾法案」。

也因為這個法案,瑪麗在2004年拿到了大英帝國司令勳章。

2009年,瑪麗的女兒生子,瑪麗當上了外婆。

從1980年出獄至今,瑪麗已經正常生活長達38年。

看了這個著名的案例,似乎給我們絕望的心境帶來了一絲希望。

是的,惡魔有可能變好,但是一定要注意,前提是他們必須經過法律的懲罰和社會的強力矯正。

否則,不要對那些遊蕩在人間的惡魔抱有不切實際的天真期望。

如果沒有強制性的矯正,昔日的少女殺手會成為持續危害社會的成年殺手,還是今日慈祥有愛的好母親,答案不言而喻。

而對那些把殺人當做職業的恐怖分子來說,從它第一天以剝奪他人生命為目標開始,就意味著他已經公開宣布自己不再是人,我們將沒有義務再為它保留作為人才擁有的所有權利。

這在倫理上,早就不應該是個問題,奉勸文明人不要因此作繭自縛。

因為,對惡魔的縱容,就是對人類的背叛。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北游獨立評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1/1204/1679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