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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擊學生會/教大宣布不承認學生會地位 中大學生代表將改由校方招募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多間大學出現校方針對學生會的行為。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多間大學出現校方針對學生會的行為。香港教育大學周四(20日)聲稱該校學生會「未獲學生授權」,缺乏代表性,決定不再承認學生會地位。另外,中大學生事務處周三(19日)向學生發電郵,25個大學委員會的學生代表職位,原本由學生會負責的提名過程,將改由學生事務處負責協調。

教大:學生會存在管治問題缺乏代表性

教大向全體師生發公開電郵指,學生會存在管治問題,逾4年由臨時行政委員會運作,近年修改會章後致會員數量下滑。另外又稱,因下屆學生會未能組閣,臨時行政委員又再修改會章,下調基本幹事人數至4人,進一步削弱代表性,故認為學生會未獲學生授權,缺乏代表性。

校方因而宣布數項措施,除停止代收會費,又收回會址、管轄校園設施及借用場地的權利,並暫停向學生會提供電郵及網絡支援。另據報導指,現時教大學生會有900萬元儲備,必須交由財務處暫托。

現時香港多間院校學生會均面對被校方拒絕代收會費、「斷莊」,甚至出現懸空問題。有報導指,去年起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城市大學、理工大學、嶺南大學及浸會大學均停止由校方代收學生會會費。

港大學生林同學接受訪問時表示,現時校方的做法不單止令學生感到壓力,一旦失去學生會,很多附屬組織都會受到影響,令人感到十分可惜。

林同學說:如果校方用不同方法打壓這些學生組織的話,其實很大程度上是破壞了學生與學生之間的交流平台,不單止很宏觀地看失去或不承認學生會,很多微細或日常的活動,都會逐漸受到影響,或愈來愈少。我會更加覺得可惜,因為不同大學都有不同歷史,如果失去學生會這部分,會令到之後入讀的學生,或今年新入讀的學生很多東西都感受不到。

中大:學生代表將改由學生事務處招募

另外,成立逾半世紀的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於去年宣布解散,校方其後表明,學生事務處(OSA)將會捕手負責學生會負責的相關服務。中大學生事務處周三向學生發電郵,邀請全校學生申請25個大學委員會的學生代表職位,而原本由學生會負責的提名過程,將改由學生事務處負責協調。

校方在電郵中提到,將根據4個準則篩選申請人:職員推薦(40%)、相關課外經驗(25%)、個人陳述/申請理由(25%)以及學業表現(GPA)(10%)。其中在職員推薦方面,有意申請學生代表的學生需得到中大全職員工的「推薦」,推薦人需按照「相關經驗」、「參與學院/學系/書院事務」、「組織能力」、「人際溝通技巧」及「學術表現」方面為申請人評分,並要解釋推薦該名申請人的原因。

學生事務處表示,甄選小組將由其他學生組織,或書院或其他相關委員會的成員組成,而有關大學委員會收到提名名單之後,保留任命提名人的最終決定權。

現任學生代表:學生代表恐淪投票機器

《中大學生報》報導,有現為委員會學生代表表示擔憂,指學生代表原本由學生會民選成員委任,需向學生會問責,惟新的委任過程由學生事務處包攬,篩選原則與流程、甄選委員會組成、學生代表權責皆由非民選的官僚機構全盤決定。他們擔心,學生代表恐怕日後會淪為「投票機器」,難有空間監察校政。

中大學生報:紀律委員會學生代表有機會空缺

《中大學生報》在報導中提及,除了學生事務處開放予學生申請的25個大學委員會外,教務會屬下的學生紀律委員會亦設有學生代表,但由於學生代表選舉過往由學生會負責籌備,估計因此紀律委員會的學生代表亦可能空缺。

根據中大網站顯示,學生紀律委員會負責處理學生紀律個案,其中包括如學生「經法庭判定犯有不道德、惡意中傷或可鄙的行為」、「有損校譽或本校利益」等,可對學生進行處分。而據《中大學生報》報導,早前有於反修例運動被控「非法集結」罪成的研究生,在服刑後繼續修業,其後被學生紀律委員會處分。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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