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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女子買車位遭鄰居威脅滅你一家:被30人圍寫遺言

 家住貴陽市白雲區俊發城的梁女士最近被一件事情困擾,自己買的車位被鄰居占了不說,還被鄰居恐嚇。

  梁女士:發生第一次衝突也是我們第一次報警的時候,大概是去年12月份,(具體的)我記不太清了,他們當天如果沒有俊發城物業公司保全隊的隊長,還有物業的一個銷售的話,他們當時直接拿著鷹架往我們身上打,他們的態度,用貴陽話說就是「我要把你家滅了」。

  從梁女士提供的監控視頻可以看到,很多人將她家的車輛給圍住,場面混亂。

  梁女士:我婆婆和我媽一下子高血壓就病倒了,後來我婆婆回老家在醫院休息了,一個多月才回來的,後面幾次衝突都是言語上攻擊,罵得很難聽,連我家祖宗十八代都罵出來了,上次三十多個人,我連遺言都留好了,真的很無奈。

  梁女士告訴記者,這一切要從地下停車場這些捲簾門說起。這些捲簾門背後是一個天井是俊發城開發商贈送給業主的部分,業主可以合理利用起來,將這個地方改裝成一個地下室使用

  打開捲簾門就可以連接門口的停車位,如果業主不想連接車位,可以將這道門給封起來。

  2015年下旬 梁女士便以81000元的全款,買下了她家連接天井的這個停車位。

  梁女士:因為想著這個地方給我們做倉庫方便一些,這個地方是俊發城買一樓和二樓贈送的天井的位置。

  記者:這個位置用來做什麼?

  梁女士:這是業主自己的事情,每一個地下室的門口都預留了一個車位,這個車位是優先這戶人家先買。

  到了去年,房開又推出買賣車位使用權的優惠政策,由於家裡車比較多,梁女士就想著多買幾個車位。

  這時候她了解到,鄰居家天井門口那兩個車位沒有人購買,於是就向房開進行了諮詢。

  梁女士:因為地產公司放出來賣,我就問這兩個有沒有賣出去,地產公司說沒有,我就交了全款。

  最終梁女士花了五萬多元又買下了三個車位,只是其中兩個車位只有使用權,然而這個時候問題來了,鄰居認為梁女士的行為擋了他家的通道,不但不讓出這兩個車位而且處理態度十分強橫。

  梁女士:實際上我們家只能用到兩個,另外兩個被隔壁長期占用,除了這個事情,對方還堵我們家的門,占我們家之前買的車位,說我們家堵了他們家的門,所以他們也要堵我們的門,每一次都是開了六、七輛車,把我們家的車和大門都堵了。

 

  梁女士說對方這樣做就是為了迫使她,放棄這兩個車位的使用權。

  梁女士:246和247原來這個位置有物業幫我們貼的私家車位,「請勿占用」的牌子,我們貼上去之後就被他們給撕了。他經常這樣停車,他上一次的原話是寶馬車太大了,一個車子停兩個車位。

  讓梁女士想不明白的是,花錢購買了停車位為何享受不到應有的權利呢?為了了解情況記者決定找到梁女士那位鄰居了解情況。

  記者:你好,我是《百姓關注》的記者,我們想了解一下情況。

  梁女士的鄰居:不用不用,我們不接受採訪,我們已經報警了的。

  看到記者的到來,當事的鄰居並不願意多說。隨後 記者和梁女士來到了俊發城的銷售大廳,聯繫到了俊發城的相關負責人楊經理。

  【電話採訪】

  俊發城負責人 楊經理:我們只是買賣車位是合理合法,我只能說這一點。

  記者:既然你們把這個車位賣給別人了,為什麼還會出現這種糾紛?

  俊發城負責人 楊經理:這個是他們之間相互的糾紛。

  記者:這個車位是不是你們賣出去的?

  俊發城負責人 楊經理:車位是我們賣的。

  記者:既然你們把這個車位賣出來了,你們有義務去保護人家的合法權益。

  俊發城負責人 楊經理:我們這邊正在處理,其他的糾紛不方便採訪。

  物業表示 他們也進行過幾次協調,但是沒有協商出一個雙方都滿意的結果,對於這種情況他們也十分無奈。

  那麼梁女士該怎麼辦呢?為此記者諮詢了律師。

  【電話採訪】

  律師 程庚:該車位屬於房開商可以處分、該鄰居又放棄了購買的情況,那麼其他的人購買了該車位,就享有相應的處分權和使用權。所以鄰居不允許別人使用,肯定是不妥當的。我建議購買了該車位的這個車主或者是房主,可以到法院起訴。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北京青年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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