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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上熱搜:上次無期這次死刑,這次你爸沒救成你

今天的故事,讀罷我猜很多父母可能都會陷入沉思吧。

3月2日,39歲的郭文思上了熱搜。這一天,他被執行死刑。

這已經不是郭文思第一次上熱搜了。

2020年3月底,他因為打死勸戴口罩的大爺被批捕,登上熱搜。

2004年,他因為掐死女友段佳妮被判無期徒刑,當時這事還成了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在當年的審判庭上,郭文思的父親聽到「無期徒刑」這個審判結果後,對著審判長鞠了三個躬:「謝謝你們,給了我兒子一個公正的審判。」

他嘴裡的公正是什麼?

我從段佳妮的母親段麗娜那裡,得到了答案。

一想要天上的月亮,爸爸給我摘

2004年8月29日下午,段母接到了警方的電話:「你的女兒遇害了。」

那一刻,她覺得天旋地轉。因為沒有當天的航班,她熬到第二天才從貴陽飛到北京

「見到女兒後,我看見她臉頰、頸部、肩部、胸部、背部有好幾道重重的傷痕,青紫發淤。」看見女兒身上的累累傷痕,段母癱在地上,抱著女兒大聲痛哭。

她是一個單親母親,因為前夫重男輕女,在女兒1歲多那年,毅然離婚。自此,她一邊工作一邊用心培養女兒。

女兒從小就喜歡各種文體活動,藝術體操、主持、唱歌、跳舞、游泳,她就傾盡全力,創造條件,讓女兒學習。她還多次帶女兒來北京遊玩,開闊她的眼界。

在她的精心撫育下,女兒長成了一個美麗活潑、品學兼優的女孩,不僅考上了北京工業大學,還成了文藝部部長。

遇害前,女兒還自願做老師,幫助侗族女孩參加歌唱比賽並獲得金獎。

她知道女兒有個男朋友,是學生會主席,家境也不錯。她也知道,女兒和這個男朋友分手了。

但她萬萬沒想到,只因為女兒不同意複合,那個男孩竟然把女兒活活掐死了,還施暴、強姦。

2005年,郭文思因故人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

到達北京的當天,段母見到了郭文思的父母。

從女兒那裡,段母對這家人有了些許了解。他們是北京本地人,有房子也有體面的工作。

雖然郭父和郭母各有五六個兄弟姐妹,但郭文思卻是兩邊家族裡唯一一個男孩,因此他從小就集萬千寵愛於一身。

「我就是想要天上的月亮,我爸都得給我想辦法摘下來。」

「我的鞋800多塊錢,是我爸從英國買的。」

「我看上你女兒是看得起你,憑我這條件,在北京找個什麼樣的女朋友找不到?」

……

在為數不多的見面中,段母對郭文思的「虛榮、傲慢」印象深刻。

作為一個長輩,她一眼就看出這是一個被寵壞的孩子。

可直到見到郭家父母的那一刻,她才知道這對夫婦有多寵愛孩子;

直到她了解女兒分手的原因,才知道郭文思這個被寵壞的孩子,有多可惡!

二我保住兒子,你拿走40萬

事發後,郭文思的父母跪在了她面前,想要請求她的諒解。

他們沒有太多辯解,大多時候都低著頭,從上午跪到了下午。

中間來來往往好幾撥人,都沒有讓這對父母站起來,什麼體面、什麼驕傲,在保住孩子性命面前都被拋到九霄雲外。

善良的段母心軟了。她親自起身把夫妻倆扶起來。她理解夫妻倆的愛子之心,但是她不能替死去的女兒說「原諒」,她的最低要求是死緩。

第二天段母才知道,郭家父母為了保住孩子,早已計劃好了第二步。

因為心力交瘁,段母沒有請律師,但郭家父母卻火速請來了北京知名的刑辯律師,這個律師還是當年劉曉慶涉稅案的辯護律師。

律師對段母說:「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但兩個人都是獨生子女,你的孩子沒了,能否放過他們一家?」律師還提出,給40萬賠償。

聽到這些要求,段母覺得有些荒誕,她一時都分辨不清,這40萬買的是女兒的命還是郭文思的命?

他們的兒子殺了人,但他們沒有懺悔、沒有愧疚,他們只認為自己的兒子不該因為這個事死。留住自家孩子的性命,就是他們想要的公正。

寒了心的段母拒絕出示諒解書,她仍然堅持最低要求是死緩。

大概是發現利誘在段母這裡「行不通」,郭家父母轉而去尋求別的門路。

據媒體報導,在審判庭上,郭文思的態度極為誠懇,他說:「今天我以殺人犯的身份坐在這兒,我想對她母親說:『阿姨,我確實非常愛她,非常抱歉。我這種行為給雙方家庭帶來了極大的痛苦』。」

可事實上,開庭之前,作為被害者家屬的段母根本就沒有接到開庭電話和通知,當天也沒有出庭。

她既沒有聽到郭文思的懺悔,也沒有看到他的眼淚,郭文思的懺悔,或許只是一場表演。

但顯然,郭文思和郭家父母的「努力」是有效的。法官因為他們有自首情節、積極賠償以及誠懇態度,選擇從輕審判。

郭文思的命保住了,郭家父母要的公正實現了。

可段母這邊呢,她不僅永遠失去了女兒,郭家後來顯露出的「真面目」也讓她心寒:

「16年來,郭家從沒給我打過一個電話。可見,郭文思在法庭上的道歉、郭萬普夫婦在賓館裡的下跪,是多麼沒誠意。」

判決過後,郭家人那些懺悔的舉動,戛然而止——直到郭文思因為拒不戴口罩,將勸阻他的老人當場打死,再次登上了熱搜。

網絡上的視頻里,郭文思像瘋了一樣,把老人推倒在地後,他甚至還拿起長杆毆打店員。

15年的牢獄生活,似乎並沒有去掉他身上的戾氣,他還是那般囂張、暴虐、冷血、飛揚跋扈。

看著這個殺死女兒的兇手又背上了一條人命,段母有一種「善良被狗吃了」的感覺。雖然不滿判決結果,但因為對郭家的憐憫,她選擇息事寧人。

可看完媒體報導後,她才知道,在與郭家失聯的這16年裡,郭家父母根本就沒有反思自己溺愛孩子的危害,他們只忙著實施下一步計劃——走減刑的快車道。

三九次減刑,比大姨媽還准

郭家父母有多忙呢?從郭文思的刑期變化里可見一斑:

2007年6月25日,郭文思入獄2年4個月後,他的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19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減為剝奪九年;

2008年9月20日,減刑10個月。

2009年11月20日,減刑10個月。

2011年1月20日,減刑11個月。

2012年3月20日,減刑11個月。

2013年4月26日,減刑11個月。

2014年7月17日,減刑1年。

2015年10月29日,減刑1年。

2018年10月22日,減刑6個月。

直到2019年7月24日,他總共減刑9次,時長達6年11個月,實際服刑不到15年。

根據媒體報導,郭文思原本可以減刑10次,其中有一次是因為監獄工作人員遞送資料不及時而作罷。

因為前八次減刑每次都間隔一年,精準的卡點,被網友戲稱「比大姨媽還准」。

之所以第九次減刑和第八次減刑間隔三年,是因為2016年最高院頒布規定,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少於1年6個月。

一位專業法律工作者對此評價:看得出,從郭文思被判處無期徒刑,進入監獄服刑開始,每一個環節都有人在為他操心。

為了把控這每一個環節,郭父至少花了200萬。

他多方打點,費盡心思、散盡錢財,才把兒子從大牢裡撈出來。可僅僅7個月後,兒子又憑「實力」回了大牢,還順帶把曾為他「操心」「賣力」的人要麼送進了大牢,要麼弄丟了官帽。

這次,郭文思的死刑逃不掉了。這次,他的爸爸無論再怎麼神通廣大,也束手無策了。

通告中顯示,郭文思在行刑前與父母見過面。難以想像,這個場面會有多麼難堪。

另外一個惡霸孫小果的母親曾說過:「我這個母親做得失敗不?很失敗。」

郭文思的父母,會不會也問自己一句:「我是不是很失敗?」或者「這次,我怎麼就救不了你了呢?」

無底線的溺愛和無原則的保護,最終還是害了孩子。

從學生會主席到死刑犯,看似是郭文思的一時衝動導致的。但事實上,這個一時衝動,在無數個小細節中,早已有跡可循。

因為點的菜不合口味,郭文思隨手拿起鐵棒就往女友身上掄,交往1年內至少虐待女友5次。這種一言不合就打人的暴虐行為,想必郭家父母一定見識過。

因為女友忙著支教,郭文思就心生不滿,甚至謾罵「這是什麼破地方!」,並譏諷「我還以為你在幹什麼高檔的事」。這種自私冷漠的行為,郭家父母一定看見過。

因為家裡條件好,就對女友母親說:「看得上你女兒,是給你家面子」,這種虛榮又傲慢的行為,郭家父母想必也熟悉。

可他們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任憑孩子突破人倫底線、法律界限,淪為人人唾棄的殺人犯。

更可笑的是,直到孩子入獄,他們還是沒有醒悟。

15年的刑期,他們既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也沒有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最終賠上了孩子的性命。

四溺愛有毒,父母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關於「不要溺愛孩子」,已經是老生常談了。幾乎每個做父母的都明白,溺愛孩子是百害而無一利的事,對孩子要管教、要嚴厲、要讓他們明白是非。

道理我們都懂,但實際上,有太多的父母,都在溺愛孩子而不自知。有許多看似嚴厲、事實卻是溺愛的行為,每天都在發生。

親子教育專家JeanClark曾這樣給「溺愛」下定義:

溺愛,就是一些看起來不錯的東西,給孩子「太多」「太快」「太長時間」,這些東西或者體驗,跟孩子的年齡不符,或者興趣不符、天賦不符,這只是滿足成人的「需要」,而不是孩子的需要。

所謂太多,就是在吃喝等物質或關注度上給予太多,讓孩子不知珍惜和感恩;

所謂太快,就是大包大攬,替孩子做太多,剝奪了他們獨立成長的機會;

所謂太長時間,就是一直沒有給孩子立規矩,面對衝突表現得太軟,讓孩子做事沒有底線、沒有原則,道德感弱,甚至沒有良知。

關於「溺愛」的定義,就出自JeanClark寫的這本書

回想一下,我們是不是有不少行為,可以和「太多」「太快」「太長時間」這三點對號入座?

我們當然不會像郭文思父母一樣,對孩子無底線的縱容寵溺。但我們自以為是的教子有方,可能只是流於表面,實際上還是一種溺愛。

而溺愛的危害,不僅僅是讓孩子被驕縱,更重要的是無形中剝奪了孩子正常融入社會的能力。一個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愛推卸責任的人,不管在哪裡都不會受歡迎。

電視劇《小別離》劇照

都說「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父母最期望的,就是孩子能有自立於世的能力,擁有健康和諧的人際關係,將生活經營得有聲有色,而這些都離不開父母正確的教育。

而愛孩子的正確姿勢,是給他真正需要的,而不是父母認為孩子需要的。

但多少是多、多少是少呢?這中間的尺度,需要做父母的小心揣摩,真正了解孩子的特性後,才能真正掌握。

今天我們提到的郭文思只是個例,但從他的故事中,我們仍然能夠得到很多的警醒。比如,在孩子第一次犯錯的時候,父母就應該及時出手制止。

這裡的「制止」,包含兩層意思:

1、對孩子的行為做出回應,明確指出這是不對的,讓孩子知道行為的界限在哪裡;

2、給孩子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讓孩子知道應該怎麼做,建立正確三觀,成為一個能獨立思考的人。

在英文中,關於這種「制止」,有一個更精確的表達,叫「constructive feedback」,建設性反饋。好的管教,就是既讓孩子知道錯了,又讓孩子知道怎麼做是正確的,並且願意做出改變。

電視劇《小歡喜》劇照

每個人都會犯錯,不只是孩子,大人也是如此。只有孩子具備了明辨是非的能力,並且有真心實意改過的意願和行為,才能成長為一個更好的人。而這,不就是父母最大的欣慰嗎?

這世間所有的愛都是為了聚合,只有父母的愛是為了分離。因為無論父母有多愛孩子,都無法陪伴TA一生,也無法保護TA一生。幫助孩子學會獨立思考,建立健全的人格,成為對自己、對社會有用的人,這是父母應該做的,也是父母能夠做的。

這樣的「教子秘笈」,就藏在我們日常和孩子的點滴相處里,藏在我們的言傳身教中,藏在我們當下的行動里。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常青藤爸爸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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