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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超6550萬中共文旅部前高官獲刑15年

中共文化和旅遊部前副部長李金早(大紀元合成圖)

4月26日上午,中共文化和旅遊部前副部長李金早以受賄罪被判刑15年,並處罰金600萬元(人民幣,下同)。李金早被指控受賄超過6,550萬元。

李金早被查明,1996年至2020年期間,先後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商務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前國家觀光局黨組書記、局長,文化和旅遊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等職時,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資質審批、平台籌建、工程承攬和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財物共6550萬餘元。

2020年7月,李金早落馬。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4歲的李金早從1996年起歷任桂林市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2001年10月起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同年11月兼任桂林市市委書記、市長等職,2018年3月任國家文化和旅遊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

李金早曾在廣西官場深耕17年,被指與前廣西副書記劉奇葆的關係非同一般。

橫跨團派、江派兩大派系的劉奇葆在中共十八大出任政治局委員,並出任長期被江派把持的中宣部部長。在中共十九大上,劉奇葆未到退休年齡被提前「踢出局」,沒有連任政治局委員,隨後被貶任中共政協副主席。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李金早在擔任中共行政高官期間,追隨時任中共黨魁的江澤民參與迫害法輪功。李金早在擔任桂林市市長和中共桂林市黨委書記期間,對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李金早被海外明慧網列入惡人榜,在他任職於桂林市期間,桂林警方曾多次對全市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大抓捕

2002年,李金早在桂林市第一屆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作報告,聲稱要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並污衊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殘酷迫害。李金早對法輪功的誹謗宣傳加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也嚴重誤導了民眾。

明慧網報導,二十年來,廣西桂林市的中共官員緊隨江澤民團伙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關入洗腦班、拘留所、看守所。報導點到了時任桂林市市長、市委書記李金早的名字。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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