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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渣了!華人男子在中加兩國搞「後宮」

近日,根據加拿大移民&難民委員會公開的一則法庭文件顯示,

加拿大華人男子因重婚罪被驅逐出境,卻靠現任保住了身份!

張某今年42歲,他於2009年在法國上大學期間,與第一任妻子結婚,並在妻子的擔保下,在2011年2月成功移民到加拿大。

隨後張某於2010年在中國與第二任妻子結婚,同時與第一任妻子保持婚姻關係。

當然在加拿大的那名妻子,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被張某綠了,同時在中國的妻子也不知道自己被小三了。

張某多年來在中加兩國來回奔波,與兩名女子保持夫妻關係,他的家人也齊心協力地幫他向兩個妻子隱瞞對方的存在。

但是張某這種「一夫多妻」的婚姻並未持續太久,他與第一任妻子分居多年後,才坦誠自己在中國找了「小老婆」。

而在與第二任妻子結婚後不久,就向她說明了自己在加拿大還有個家庭。

張某也因此和小老婆發生了嚴重的衝突,為了解決兩人之間激烈的矛盾,繼續將婚姻維持下去,張某一直哄騙在中國的妻子,並許下很多從未實現的承諾。

終於在2015年,兩個妻子徹底與張某分道揚鑣,結束了這幾年的荒唐婚姻生活。

張某是個很厲害的渣男,在與前兩任老婆分開的同一年,他迅速和第三任老婆結婚,雖然這次沒有重婚了,但他渣得完全沒有任何道德底線。

在2019年,張某再次入境加拿大時,移民局得知他已經與兩個人結婚,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法》第40(1)(a)段落的第44條,張某的請求因虛假陳述而不可受理。

移民局確定,第40(1)(a)段落適用於張某的案件,並針對張某發出了驅逐令。

在這裡大家原本可以開始感嘆蒼天有眼,惡人有惡報,渣男終於遭到報應。

但不得不再次說張某真的很聰明,在失去第一任妻子這張保護卡後,他迅速與在加拿大的第三任妻子結婚,並生下了幾個孩子。

而第三任妻子這張王牌則成功保下了他加拿大永居的身份。

張某沒有質疑法律對他做出虛假陳述認定的法律有效性。

但是,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法》第67(1)(c)段落,移民局要考慮是否應該使用其權利,對他授予酌情救濟,並繼續處理他的擔保申請。

為什麼移民局對張某發出了逐出令後,他還能再繼續申請身份,並獲得酌情救濟呢?

我們都知道加拿大律法嚴格,但對於各種案件的處理也非常具有「人情化」。

首先,張某自移民加拿大以來,努力學習當地語言,考上大學獲得了重型機械行業的認證,並成為了一名駕駛員實習教練。

一直以來,張某在加拿大有穩定的工作,儘管他的僱主知道他可能被驅逐出加拿大,但還是給他晉升了崗位。

其次,張某還和第一任妻子在加拿大成立一家控股公司,他們持有一家餐館的股份。

簡單來說,就是張某雖然私生活混亂,亂搞婚姻關係,對兩個老婆不負責,私德敗壞。

但是人家移民後,認認真真學習,踏踏實實幹活,還被老闆賞識認可,完全就是一個積極上進的優秀移民典範。

不過還有個重要原因,張某和第三任組建家庭後,已經育有三個孩子,他老婆肚子當時還懷著一個。

而且張某的家人,姐姐以及姐姐的家人全部都居住在加拿大,他們都希望張某能夠留下來,當然這也包括張某的現任妻子。

如果張某被驅逐回中國,他將與自己的妻子孩子以及父母親人分開,再加上現任還懷著孩子,受不得刺激和分離,張某已經無法離開加拿大了。

再者雖然張某能在回國後找到謀生的工作,但因為在加拿大待久了已經與國內就職市場脫節,要找到一份能夠支撐全家人在加拿大開銷的工作,將會很困難。

即使他最終能夠在國內賺到足夠多的錢,也無法抵消家庭所面臨失去他之後的困難,尤其是他回國後不能再繼續照顧和妻子孩子。

總的來說,張某是個大大的良民,他的家人在情感上需要他的支持,經濟上也非常依賴他,他一個人回國了,這個家庭可能就被摧毀了。

加拿大移民局表示,考慮對張某的驅逐令將影響兒童的最大利益,且出於人道主義和同情,決定給予該案件特別救濟,撤銷張某的驅逐令!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toronto-c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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