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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濠仲:從「台獨恐引發戰爭」到「戰爭恐促成台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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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近日為「長崎原爆77周年」紀念活動造訪日本,剛好遇上中國在裴洛西訪台後的軍演,日本外務大臣林芳正藉此重提,在區域安全加劇下,各國應正視「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rules-based international order)。過去所謂尊重「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或者未必適用國際地位模糊不清的台灣,如今情勢也可能有變。

「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或可回推到二戰後,從幾個盟國共識延伸出的全球安全規範,用意即在鼓勵國與國之間能透過和平、可預測的模式交涉。不過,它的內涵也因時間的推演而出現變化,並從原本聚焦在維護主權國家領土完整(反侵略)、約制武器使用和限制大規模破壞性武器擴散,再到經濟上促進自由市場,以及國家治理面的維護民主、人權價值觀。

但在「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走向擴張期時,卻遇上了最大的阻力——俄羅斯,包括2008年入侵喬治亞,2014年併吞克里米亞,普丁的領土擴張計劃幾乎都是直接輾壓了這套規範,從而也導致它遭到多國經濟制裁。

普丁欲就「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翻案不是一天兩天,在他的認知,那只是美國主導下的遊戲規則,因此無法套用在和美國等西方國家截然不同價值觀的俄羅斯。今年初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同樣被視為是對「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又一次嚴重破壞,這也是美國、歐洲等國這回會如此大範圍制裁俄羅斯,並以軍武支援烏克蘭的原因。

不過,2020年一份出自「大西洋理事會戰略文件」(Atlantic Council Strategy Paper Series)的文章則寫道:「基於規則的國際體系」最大威脅,恐怕會是中國,因為其所表彰的價值理念,尤其和中國共產黨的思維文化大相逕庭。隔年,澳洲智庫「The Lowy Institute」一篇文章在提及澳洲前總理阿博特(Tony Abbott)呼籲澳洲應與台灣團結一致面對中國武力威脅,再直接拋出「(澳洲)對中國開戰以保衛台灣合法嗎?」這一提問,其中同樣是從「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切入。

也就是說,縱然「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多屬抽象概念,卻也可有實際的國際法可供依循,但台灣並非聯合國成員,國際上的「法律地位」還是相當模糊,因此,如果中國入侵台灣,西方國家除了基於民主、自由價值而對台灣表示同情,要如何「依法」遏制中國武力犯台?更何況並不是每個國家都和美國一樣,和台灣之間有《台灣關係法》可直接提供武器協助防衛。

那麼,倘若中國真的以武力侵犯台灣,各國是否就真的只能坐視?《聯合國憲章》第51條寫有允許「自衛使用武器」的規定,即1970年聯合國通過了2625號決議,以此要求成員國不得使用武力去解決「領土爭端」,意思就是在一個國家沒有受到攻擊下,不得以「領土為由」對另個國家動武,因為那將違反聯合國憲章的責任和義務,當然,中國也必須遵守。

台灣非聯合國的一員,「國際承認」不利台灣,但中國並無法對「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視而不見。中國要對台灣動武,不是只「武力」足夠與否問題,否則它也無須數十年來不斷在國際法上鋪陳有利位置。中國認為的最理想狀態,就是台灣不只不是一個「國家」,還必須是「中國的一部分」,則就算和統無望只得武統,也要確保別國無從置喙,讓它可以專心對付和台灣之間有《台灣關係法》維繫、卻正「衰弱中」的美國。

為什麼一直到今天,中國仍必須在聯合國內部鋪天蓋地、威脅利誘其他國家必須支持「中國的一中原則」,道理就在這,因為只有西方國家(足夠國家)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它的對台動武才能自稱「名正言順」,稍不名正言順,戰爭一旦開啟,發生在中國身上的變數並不見得會小於台灣。「台獨」難度很高,同樣的,要推動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這一浩大工程,每年也要讓中國付出上百億美元代價。

進而,中國武統論之下,眼前台灣就不只有「台獨會引發戰爭」這唯一一種因果關係,而是同時存在「中國攻台反可能促成國際社會鬆口承認台獨」,如此無論它有沒有如願拿下台灣,台灣的情境都不可能直接變成半世紀前的西藏或1997年後的香港,以為武統是一勞永逸,中國實則也忌憚其不可測的反噬。

此刻,當烏克蘭遭俄國侵略,中國在台灣周邊軍演時,日本外務大臣林芳正特別對來訪的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提到各國應該「尊重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對台灣而言,這就是「台灣有事、日本有事」的全球放大版,也反映「台灣議題國際化」的推動者並不是裴洛西,而是中國的軍演。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上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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