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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毒父把倆孩子扔進江里:請別再為魔鬼辯護

9月18日,廣東廉江。 發生了一樁駭人聽聞的慘案。 兩個孩子被人扔到江中溺死。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就是為人父母不用經過考試。

9月18日,廣東廉江。

發生了一樁駭人聽聞的慘案。

兩個孩子被人扔到江中溺死。

圖源:天目新聞

這得多大的仇,才能下此毒手?

誰也沒想到,兇手不是別人。

正是他們的親生父親。

這個毒父,姓林。

事發當天,林某以出門遊玩為由,將孩子帶了出去。

那天周日,四個孩子都恰好在家。

路過販賣部時,林某還給他們買了雪糕。

監控里,幾個孩子蹦蹦跳跳、在冰櫃前面認真苦惱。

他們不會知道,這是自己在這個世界上的最後影像。

更不會想到,此刻這個自稱父親,溫情脈脈地看著他們的男人。

實際上,是個想要置他們於死地的惡魔。

十幾分鐘後,他們來到一座橋上。

林某突然抱起一個孩子,將她狠狠從橋上拋下。

孩子們沒反應過來,第二個又被扔了下去。

不幸中的萬幸,在他扔第三個的時候,被路人發現。

連忙制止了他的獸行,剩下的孩子才倖免於難。

而已經被扔下去的孩子,就沒那麼幸運。

被救起時,已經沒了呼吸。

死去的兩個孩子,一個11歲。

另一個,只有6歲。

有的父親是父親,有的父親真是禽獸。

虎毒尚不食子。

人心竟比野獸惡毒百倍不止。

可憐那幾個孩子。

還未看看人間,便因挑錯了父親而命喪黃泉。

就算僥倖逃生,留下的,只有一輩子的陰影與苦痛。

2

然而,就是這樣一樁,在我看來不可饒恕的案子。

評論區的畫風,卻讓人大跌破眼鏡。

有人分析:孩子大概率不是他的,肯定是被戴了綠帽子才把他們殺了。

有人說:一個巴掌拍不響,孩子母親也有錯。

有人調轉矛頭,直指從頭到尾沒參與過的母親說:她才是罪魁禍首!

說得有鼻子有眼。

但據知情人士爆料,事實根本不是這樣。

原來,因為林某濫賭家暴,兩人三年前就離了婚。

孩子也是女方在帶。

最近聽說前妻有了新的感情,林某就以孩子百般要挾。

孩子媽媽怎麼也想不到,他最後竟真能親手殺死自己的孩子。

比太陽更不能直視的,是人性。

事實真相如何,我們靜待警方通報。

可恕我真的不能理解,為什麼還有人會給這個禽獸找藉口開脫。

退一萬步來講,就算孩子媽媽做錯了什麼。

難道林某殺人就應該嗎?

死去的孩子就活該成為他婚姻的犧牲品嗎?

稚子何辜啊!

惡就是惡,無論用什麼理由來粉飾,都不值得被原諒。

面對惡魔,我們應該有且只有一個態度。

就是讓他下地獄。

3

林奕含說過一句話:

「什麼人都有理由,連姦污別人的人都有心理學、社會學上的理由,只有被姦污的人不需要理由。」

這句話,不僅僅是她的遭遇。

我們更惋惜地看到,它開始適用於這世界上的很多罪惡。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總有人習慣給施暴者找理由,找藉口。

企圖讓所有惡行,都有合理正當的由頭。

還記得曾經的吳謝宇案嗎?

弒母、藏屍、詐騙、逃亡……

種種惡行,罄竹難書。

但有人卻說:錯的不是他,是他的母親啊。

如果不是他母親嚴苛的教育方式,他會痛下殺手嗎?

甚至共情吳謝宇,說:他心裡肯定也不好受。

的確,吳謝宇的母親或許有錯。

但難道這足以掩蓋他心狠手辣的本質嗎?

從殺人到善後再到逃亡,他的心思縝密、冷血無情。

回憶起都讓人覺得頭皮發麻。

這也是他母親的錯?

用受害者的不完美來給罪犯開脫。

甚至要求受害者為他們的罪行負責,是我見過最流氓的邏輯。

江歌案里,他們說:是人都會害怕啊,劉鑫只是出於本能。

勞榮枝案里,他們說:她是被男人帶壞的,說到根是父母沒教育好。

但對不起,我並不想知道這些人為什麼作惡。

世間萬物,都有因果。

任何事情,只要你想,都能找出點原因。

可無論什麼緣由,都不是原諒寬容一個人為非作歹、肆意傷人的藉口。

有一個詞,叫聖母婊。

為何聖母會和一個這麼不文雅的字聯繫到一起?

因為過度的寬容,就是偽善。

正如魯迅所說:損著別人的牙眼,卻主張寬容、反對報復的人,是最惡毒的人。

邪惡是如此平庸,而平庸又是如此輕易。

4

當然,我們需不需要深究作惡之人的動機?

從警示和心理學的角度來說,需要。

但我認為,對它的關注,不能超過對罪惡本身的批判與譴責。

否則,這世界就會變成誰弱誰有理,誰慘誰霸道。

這並不是危言聳聽。

一個月前,江西安福發生的那起殺人案我仍膽戰心驚。

歹徒劉某,持刀衝進一所幼兒園內。

捅了幾名與他素不相識、手無縛雞之力的幼兒和老師。

造成了4死5傷的慘劇。

簡直喪盡天良。

至今提起都讓人恨得咬牙切齒。

但當劉某的背景被扒出後,風向變了。

網上有所謂的知情者爆料,稱他行兇或許是因為自己的兒子溺水身亡,但是沒有得到補償。

這才心生不滿。

消息的真假還沒證實,就有人心疼開了。

「理解,沒有人願意賠上自己半輩子去殺人,他一定是受了很多苦。」

還有人惋惜他最終,在逃亡路上遭遇車禍致死的結局。

「無論如何,這麼死也太慘了。」

他們不譴責劉某的窮凶極惡,反而要我們理解他的不易。

那是不是每一個生活不易的人,都有理由向無辜者伸出屠刀。

是不是只要自己過得不順心,就有理由踐踏別人的生命?

是不是所有遭遇過苦難的人,都有理由隨便毀掉別人的家庭?

沒有這樣的道理。

一個人不管過得多麼不如意,都不是他傷害無辜者的藉口。

共情施暴者的遭遇,甚至放大他們的苦難。

只會讓更多人覺得,原來,作惡也是可以被理解的。

鼓吹犯罪者情有可原,毫不誇張的說,就是在鼓勵犯罪。

普京說過一段話:「無論你的命運是多麼悲慘,動機是多麼高尚,當你把傷害無辜的普通人作為手段時,你就是人類的敵人、可恥的懦夫和人人可誅的罪犯。

我沒有興趣聽你的任何故事,不會在乎你的訴求,不可能跟你談判並妥協,唯一要做的事就是:當場格殺,事後追剿,絕不原諒。」

我們期待生活在一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世界裡。

那麼就必須讓行惡之人罪有應得,付出該有的代價。

5

一念成魔,一念成佛。

善與惡,其實都是選擇。

我突然想起陶勇。

論起苦難,他體驗得或許勝過我們百倍。

提到兇手時,他說:「我不能原諒他。」

但他也說「雖然我不能上手術台了,但我還可以做科研。」

世界以痛吻我,但每個人都有選擇與它和解的餘地。

在不公和苦難面前,除了行惡,我們永遠都有更好的選擇。

所以,請不要為那些作惡之人開脫。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

怯者憤怒,抽刃向更弱者。

無論什麼理由,都不該讓無辜者承擔自己的憤怒。

無論什麼原因,傷害無辜者的人都不值得被同情。

為罪惡辯護,才是對善良最大的殘忍。

我們改變不了惡,也沒有一雙看破人心的眼。

但至少可以做到,別讓惡意和仇恨改變我們。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脆皮先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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