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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也有城管與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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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有機會鳥瞰隋唐的長安與北宋的汴梁,將會發現,這兩座城市呈現出完全不同的格局與氣質。長安城方正、規整,街道筆直如削,以直角交錯,將城郭分割成一百零八坊(居民區)與東西二市(商業區),宛如一個個工整的方格。以皇城外的朱雀大街為中軸線,全城的坊、市、道路、城牆均呈左右對稱。白居易形容長安「百千家似圍棋局,十二街如種菜畦」,很傳神。毫無疑問,這是嚴格按照圖紙,憑藉權力的巨大動員力量,以浩大的人工堆砌出來的。為追求恢宏大氣、整齊劃一的審美效果,長安城的規劃甚至寧可與平民的生活脫節,以致到了盛唐之時,長安城內南部各坊,居然還「率無第宅,雖時有居者,煙火不接,耕墾種植,阡陌相連」。

相比之下,北宋的汴梁就顯得不怎麼規整了,不但城牆不是很端正,街道也不再一味追求平直,斜街、斜巷可見。汴河斜斜穿過城郭,借著汴河所帶著的交通便利、貨物往來與人煙湊聚,沿河一帶慢慢演變成汴梁城最繁華的街市之一。所有的街市看起來是那麼擁擠、喧鬧、嘈雜,但又富有生氣。城牆之外,也自發形成熱鬧的市鎮,與城內連成一片,所謂「十二市之環城,囂然朝夕」。這樣的城市格局,與其說是行政權力「規劃」出來的,不如說是民間社會「生長」出來的。

兩種不同的城市風貌下面,隱藏著兩種不同的城市生活制度。唐代的長安保留著古老的「坊市制」,即居民區與商業區分開,有坊牆相隔離。街道是不准擺攤開店的,要做生意,只能到東西二市中;並實行嚴格的開閉市制度,「凡市,以日中擊鼓三百聲而眾以會。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聲而眾以散」,散市後即關閉市門;而且「居必求其類」,官民分居,秩序森然;又有「夜禁」之制,城門「昏而閉,五更而啟」,禁止市民夜行,「諸犯夜者,笞二十」。

而在北宋的汴梁,坊牆已不知什麼時候被推倒,坊市制瓦解了,人們沿河設市,臨街開鋪,到處都是繁華而雜亂的商業街。官民雜處,商民混居,「夜禁」也被突破,「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復開張。如要鬧去處,通曉不絕」。一種更富有商業氣息與市民氣味的城市生活方式,正在興起。今天我們展開《清明上河圖》長卷,那種繁華氣息仍能撲面而來:東京城內外,店鋪鱗次櫛比,商販旅人云集,酒樓歌館遍設,商業廣告滿街,瓦舍勾欄布於鬧市。

今時,有網友PS出來的一組惡搞圖片《清明上河圖之城管來了》:畫面中,不知從哪裡來了一隊如狼似虎的「城管」,商販抱頭鼠竄,原來繁花似錦的汴梁街頭,立即變得空蕩蕩,只留下一地狼藉,以及塗在牆壁上的刺眼的「拆」字。這組在網上流傳甚廣的PS圖片戲謔地諷刺了一把當前社會的「城管現象」,令人拍案叫絕,在會心一笑之餘,有心人大概也可以想一想,城市的秩序當如何維持。這個問題不是今日才有,也困擾過處於城市化進程中的宋代社會。

其實,宋代是有「城管」的——當然那時候不叫「城管」,叫「街道司」。他們的工作是維持城市街道的衛生、整修與日常秩序。《清明上河圖》中的護城河平橋處,就畫有一個小販,在路邊支了一把遮陽傘,擺了一個小攤子賣西瓜,沒有什麼「大火鍋」來干涉他。不過,如果汴梁的商販占道經營,嚴重妨礙了交通,街道司還是要管的。

宋朝也有「拆遷」。作為一個具有「自發成長」性質的商業城市,擁擠與喧譁似乎是汴梁城與生俱來的性格,因為坊市制所代表的嚴厲管制已經失效,商業的力量必然引導著人們往熱鬧的地方匯聚,競相開設商鋪、侵占街道,各種「違章建築」層出無窮,在當時,這叫做「侵街」。因為侵街嚴重,以致「坊無廣巷,市不通騎」。

面對商業城市發育初期的秩序混亂,宋政府專門設立「街道司」,介入對城市秩序的維護,乃至動用強制手段拆除侵街的建築物,都是可以想像的。因此,北宋汴梁的拆遷記錄在文獻資料中並不鮮見。比如開寶九年(976年),宋太祖「宴從臣於會節園,還經通利坊,以道狹,撤侵街民舍益之」。

根據文獻的記載,我們可以總結出北宋政府「搞拆遷」的幾個特點,這對今日的城市治理也不無啟示。

首先,對侵街的權貴並不姑息。權貴掌握著權力資源,是北宋初期率先侵街的一批人,比如太平興國五年(980年)七月,八作使(相當於城建局局長)段仁誨在家門前修築了一道垣牆,侵占景陽門街,宋太宗大怒,「令毀之,仁誨決杖(處以杖刑)」。咸平五年(1002年)二月,因為「京城衢巷狹隘」,宋真宗詔令謝德權「廣之」,即負責拆遷工程。謝德權「先毀貴要邸舍」,以致「群議紛然」,連皇帝都頂不住了,下詔叫停,謝德權卻堅決不從,說:「今沮事者,皆權豪輩,吝屋室僦資(租金)耳,非有它也,臣死不敢奉詔。」碰上這種牛脾氣,宋真宗也拿他沒辦法,只能「從之」。於是謝德權將權貴的侵街邸舍一概拆除,然後恢復「禁鼓昏曉之制」。禁鼓,即街鼓,是從前坊市制的配套設施,昏曉各敲響一次,提示坊牆城門的閉啟時刻。其次,對侵街的升斗小民,宋政府一般能夠考慮到他們維生不易,而顧全他們的生計。如真宗天禧四年(1020年),「開封府請撤民舍侵街陌者,上以勞擾不許」。又如元祐五年(1090年),給事中范祖禹上書宋哲宗,說,雖然「百姓多侵街蓋屋,毀之不敢有怨」,但「有司毀拆屋舍太過,居民不無失所」,所以,他要求皇帝下旨,「除大段窄隘處量加撤去外,無令過當拆屋」。

為適應蓬蓬勃勃發展起來的街市,宋政府還在街道兩旁測量距離,豎立「表木」,作為禁止「侵街」的紅線,紅線之內,允許設攤、開店,但不得侵出紅線之外。我們現在看《清明上河圖》,在虹橋兩頭,就樹立有四根「表木」,橋上兩邊,小商販開設的攤位,都在「表木」的連線之內,中間留出通行的過道。這樣,既照顧了商販的生計,也不致妨礙了公共運輸。

最後,對皇城擴建、皇帝出巡可能導致的拆遷,宋代君主表現得比較克制。如雍熙三年(986年),宋太宗「欲廣宮城,詔殿前指揮使劉延翰等經度之,以居民多不欲徙,遂罷」。康定元年(1040年),宋仁宗「車駕行幸」,儘管當時街道狹窄,仁宗卻沒有下令拆遷、封路什麼的,而是簡化了儀式,「侍從及百官屬,下至廝役,皆雜行其道中」,「而士庶觀者,率隨扈從之人,夾道馳走,喧呼不禁」。在等級森嚴的皇權時代,這簡單有點不可想像。又如南宋時,高宗說:「將來郊祀詣景靈宮,可權宜乘輦。此去十里,若乘輅則拆民居必多。」輦是轎子,輅則是皇帝的專用禮車,要用四至六匹馬來拉。臨安人多路窄,皇帝郊祀如果乘輅,勢必要拆遷太多人戶,宋高宗不願意因此大搞拆遷工程,便主動降低了皇帝出行的規格。

不管是設「城管」,還是「搞拆遷」,無非是在「自發的繁榮」與「管制的秩序」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放在宋代的時代背景上,這裡還隱藏著一個歷史性的博弈:是退回到坊市制所代表的井然秩序中,還是順應時勢之發展,尊重市民社會之形態,並忍受一定之代價。對於城市的主政者來說,那種整齊劃一、井然有序的審美圖景無疑是很有吸引力的,所以宋初曾經試圖恢復坊市制,如謝德權重設禁鼓,便有此意。但這種與市民日常生活為敵的審美秩序,終究阻攔不了內在於市民生活的自發秩序,坊市制最後還是不知不覺間瓦解了,生活在仁宗朝的人們突然發現,「二紀(近二十四年)以來,不聞街鼓之聲,金吾之職(掌禁鼓的官職)廢矣」。到北宋中後期,宋政府對市民的侵街建築,也很少有「過當拆屋」的行為了。這意味著,北宋政府已經承認既成事實,在自發生長的市民社會之前,克制住權力的衝動。

《清明上河圖》所展現的北宋繁榮景象,就是這樣形成的。

(選自吳鉤著《重新發現宋朝》,九州出版社,2014-4)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重新發現宋朝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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