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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微痕》:碧江古拉格太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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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的讀者會懷疑碧江古拉格的真實性,感到極度震驚、憤怒、荒誕、不可思議,但是誰敢說我們這一頁頁歷史不骯髒不沉重。因此真實記錄一百個中國古拉格,一千個中國古拉格,可以提醒人們千萬不要忘記歷史,也千萬不要讓如此的歷史再一次重演。

經過三個多月的隔離審查後,阿車士等11人以「裴霜反革命集團」骨幹分子的罪名逮捕入獄,五花大綁,再扣上手拷。力大過人的三位民警,竭盡全力將阿車士加強捆綁力度,扣上兩道手拷,拖到看守所院垻的水泥地上曝曬數小時。直到看守人員飯後換崗時才得以鬆綁。雙手因捆綁過緊,時間過長而血脈受阻,導致尺神經、撓神經嚴重受損而失去功能不能動彈很長一段時間,幾致殘廢。進入看守所後,因他是被列為「頑固不化」、「死心踏地」而要處以死刑的「死囚犯」之中,被拖進沒開窗口、沒有光線、空氣污染,周圍潮濕的單人牢房中關押。死牢中沒有光線,全是黑的,24小時中不知道何時是白天,也不知道何時是黑夜。只知道腳鐐金屬撞擊聲多了,就猜到大牢房早上開門放風。吹了哨子就是晚上熄燈睡覺。何況連,死牢中氧氣不足,呼吸困難,有被悶死的危險。

11月下旬的一天深夜裡,他被拖出死牢,在微弱的光線下,一個身材矮胖、嘴臉鐵青、滿面兇相、酒氣熏天的人,帶著兩個看守民警把他帶到行刑室,那裡掛滿腳鐐、手銬、棍棒及血跡斑斑的繩索等刑具,還不開口訓話就突然拔出手槍用槍口猛擊他的心臟部位,直至休克昏倒,醒來時那人大聲吼道:「把電台交出來!」阿車士感到莫明其妙。此前在隔離審查幾個月中,從來沒有提出過「電台」問題。而此時突然提出,更感到茫然。於是橫下死心,理直氣壯地反問說:「電台是什麼?我沒有見過!你們為什麼害人?你們才是反革命呢!」一伙人暴跳如雷,拳打腳踢、棍棒交加,叫來正在服刑的刑事犯和茂清和自稱是《中央社》記者的在押犯王培元,用特號腳鐐在他的光腳幹上釘牢後,強迫他在室內拖著腳鐐來回跑步,直至被腳鐐磨得皮開肉綻、鮮血直流才被拖回牢房。一周後的一個深夜裡,從碧江縣警局看守所帶到怒江州公安總局的一間辦公室里。進門時看到牆角中布滿棍棒、繩索、瓦渣和剩著冷水的水桶等刑具,看到這些刑具,本能地想到更為殘酷的逼供暴刑又一次將降臨到自己的身上。大約深夜1點左右,阿車士尚未立穩,就被踢翻在地,「把電台交出來!」的吼聲,在屋子裡震盪。

阿車士重複在碧江縣警局的痛罵,怒江州公安總局副局長李春(主持工作)惱羞成怒,強行逼壓他跪在早就鋪好的瓦渣上,再用一棵長木棒,橫壓在他的雙小腿中部,木棒的兩頭各踩一人,使盡全力、狠砸他的雙腿時,他疼痛入骨、慘叫連天,只覺得眼前一片黑蒙、一陣耳鳴,休克昏死後,他們用冰冷的水把他潑醒。李春說他裝死而獰笑。接著改用繩索,將他的雙手扭向背後合併交叉,用繩索的活扣套上,繩索的左右兩頭對站二人,捏緊繩索,四人合力拉緊擠榨他的雙手時,又一次疼通鑽心、眼冒火花,耳聞蟋蟀叫鳴音,又一次休克昏死。更為惡毒的是,當時州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名幹部全然不顧法律的尊嚴,執法犯法。用一根木棒對著阿車士的頭顱打來,所幸老天有眼命不該絕,打來的致命重棒被橫躺在地上面的桌子一角擋住而倖免於難。否則阿車士的頭顱瞬間被打出腦漿,魂歸上蒼,阿車士的後人也像被冤死的其他人一樣,只能領到三百元的撫恤補助金了。也不會有去人追究行兇犯罪人員的法律責任。

如此種種暴刑,仍然沒有滿足他們的欲望,他們終於亮出經過精心炮製的妻子馮金庭的「口供」證據時,阿車士感到眼前一片漆黑,頭腦轟鳴,如同「五雷轟頂」。善良樸實的母親已被牽連,老人家年紀大、身體弱,無論如何也過不去嚴刑拷打的逼供關。為了不讓她老人家受刑慘死,決定利用到自己家鄉尋找所謂「電台」的押解途中,找機會跳河或投江,與押解人員同歸於盡,以示抗議,以此了結牽連母親的遺憾。於是答應和他們一道去尋找所謂「電台」。

阿車士在州公安總局被施酷刑後的第三天,在兩名公安人員的押解下去「追尋電台」。當時沒有公路,他已經作好絕死的心理準備,只等機會來臨。快到河水洶猛、亂石林立的子冷河,準備過橋跳河時,由於此前一位叫田鴻基的被冤去挖「電台」,曾從此橋上跳河自殺,他們早有防備,把阿車士置於二人中間,用捆著他的兩股麻繩一前一後拉上,再加上手銬已把他的雙手反扣,過橋時無法抱住押解人員跳河同歸於盡。當天行至子冷甲鄉公所就宿。天黑前他在住室牆角上撿到一片鋒利的罐頭鐵皮藏於鞋內,準備待押解人員入睡後,趁黑夜用它來割斷自己的頸動脈血管自盡。

但是入睡前經驗豐富的押解人員又把阿車士的雙手反扣上,讓阿車士睡在他們二人中間而不能割頸自殺。第二天繼續前行至里吾底村對面的江邊,準備乘小木船渡江時,押解人員又叫他坐在木船的中隔,用兩把劃板架在他的左右肩上,劃板的兩頭各站一人,把他牢牢穩住,又加上繩索捆綁,手被反扣,乘船過江而未能投江自盡。至此他已失去自盡或與押解人員同歸於盡的機會。正處在求死不能,欲生渺茫的絕境中,突然想到在去到里吾底村的最後一條路上,佯裝逃跑,讓押解人員開槍打死,但也無法實現。到里吾底村見到母親時,母親告訴他,和同村的冤民開付賣、木阿用、趙國恩等人已被拷打扣押十多天了。阿車士想,在州公安總局被嚴刑不過4天,說「阿車士已經供出母親藏匿電台」,毫無根據,全屬謊言。為了尋找憑空杜撰的「電台」,州公安總局已挖掘過美國傳教士的墳墓,和一些人家的宅基地。

就在前幾天,當時在中央民族學院任教的木順江帶學生到怒江實習,也被捲入此案,把他押解到里吾底村,逼他交出「電台」時,他逃跑抗議被押解人員用衝鋒鎗掃射,因往坡下狂奔,未被射中而倖免於難。阿車士在里吾底村同母親和其他蒙冤村民一道,被關在「大躍進」年代中的大糞加工房內被拷打凌辱兩夜一天後,又押回碧江縣看守所。過了幾天他的胞兄付阿士也被關進碧江縣看守所里。

冤假錯案層出不窮。1958年7月,碧江縣五區區公所所在地干本村發生的「只得標冤案」,導致民兵隊長只得標和公安人員克登科二人被錯殺,被冤審訊打死二人,冤獄折磨死去五人,一件冤案共9條人命和錯捕二十五人。阿車士的家鄉里吾底村,當年只有80來戶,400多人口,為躲避這場亘古未有的人禍,1958年後逃往緬甸的戶數40戶,占總戶數的50%。其戶主是:開付賣、四阿昌、仁付欠、路言斯、付阿開、仁付昌、曲扒加、恆付加、恆付言、開付言、言付斯、言付相、三幾斯、批付言、鄧付欠、四阿子、同付子、仁付奪、鄧士加、木付言、木言開、昌言斯、昌付言、鄧付斯、鄧付仁、鄧付言、狄付言、六付登、車路賈、普士言、普四買、路付言、阿昌、欠付加、普士相、一付加、賣付貞、增付局、阿開扒。鄧言奪等。人員共135人。占全村人口的33.7%。當時被捕入獄的28人,占該村總人口的7%。路付欠、友賣子、路言、阿此奪、阿通、兄阿欠、阿迪斯、只馬永等18人冤死獄中。再次驗證了「螞蟻的命不值錢、傈僳的命比螞蟻賤十分」的傈僳族民謠。開付賣、求扒加、鄧付言、此阿加、仁付欠、恆付加、四付局、木義生、木阿用、欠付仁、仁付加、六付仁、付阿士、木振榮、普付士、四阿昌、路付言、友付奪等26人。後來全數認定錯捕和平反昭雪。未平反的2人,他們是王付子(死於獄中)、鄧阿斯(自麗江越獄逃往緬甸)。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往亊微痕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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