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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聲稱最高法院對230條的解釋會顛覆網際網路

2019年10月日在里爾拍攝的一張照片,在平板電腦上顯示了移動應用程式 Instagram、Snapchat、Twitter、Facebook、Google和 Messenger的徽標。

最近,谷歌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聲稱,美國最高法院將對社交媒體公司對其平台上發布的內容承擔責任的裁決,讓網際網路變得更糟。

最高法院定於下個月審理「岡薩雷斯訴谷歌」案(Gonzalez v. Google),並對美國《通信規範法》第230條做出解釋。

該條款賦予谷歌、 Facebook等公司,對用戶在平台上發布的內容,有權利免責。

該法是美國國會1996年制定的。

周四(1月12日),谷歌聲稱,如果最高法院決定取消或削減《通信規範法》第230條提供的免責保護,它可能會「顛覆網際網路」,而且,會「鼓勵對言論的壓制和攻擊性言論的擴散」。

這起案件是由加州男子雷納爾多·岡薩雷斯(Reynaldo Gonzalez)提起的,他女兒是2015年法國巴黎致命恐怖襲擊的130名受害者之一。

這位父親根據聯邦反恐法起訴谷歌,指控谷歌通過在YouTube上託管恐怖組織的招募視頻來協助ISIS

岡薩雷斯還稱,YouTube的推薦算法讓ISIS的視頻更容易接觸到潛在的新兵,這幫助了ISIS壯大,造成死亡,因此谷歌應該承擔責任。

谷歌在周四的簡報中表示,YouTube「憎惡恐怖主義」,多年來已採取「越來越有效的行動來消除恐怖主義和其它可能有害的內容」。

根據谷歌的說法,YouTube所做的只是提供一個網站,該網站「使用算法發布第三方視頻,對觀眾可能感興趣的相關視頻進行分類和列出,以方便觀眾查詢」。

之前,下級法院曾作出對谷歌有利的裁決,稱該公司的行為完全在《通信規範法》第230條的保護免責範圍內。

然而,最高法院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表示,該法律條款的適用範圍需要進一步討論。

在2022年3月的一份意見中,托馬斯表示,「如果國會不澄清『第230條』的範圍,在適當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做出解釋澄清。」

谷歌發出警告之際,白宮再次呼籲,兩黨應該共同努力,取消《通信規範法》第230條。

1月11日,在《華爾街日報》發表的一篇評論文章中,總統拜登認為,科技公司應該為使用算法引導用戶接觸到極端內容負責。

拜登寫道,「很多時候,悲慘的暴力事件與有毒的網絡資源有關。」他還指責網際網路平台,存在「虐待甚至犯罪行為,例如網絡跟蹤、兒童性剝削、未經同意的色情內容和危險藥物的銷售」。

隨後拜登總統呼籲,在三個方面變革網際網路:為隱私制定「嚴格的聯邦保護措施」,迫使大型科技公司對其傳播的內容和使用的算法負責,並為科技行業帶來更多競爭。

拜登總統寫道,「我敦促民主黨人和共和黨人齊心協力,通過強有力的兩黨立法,追究大型科技公司的責任。」

原文upreme Court’s Section230 Case Could『Upend the Internet』: Google刊於《英文大紀元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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