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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民前往現場獻花悼念逝者,被警察阻攔:「鮮花影響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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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廣州正佳廣場前的人行馬路上,一輛黑色寶馬車猛衝過紅燈,故意撞向正過馬路的人群,很多路人被撞翻在地。

據中共當局通報稱,這場惡意撞人事件造成了5死13傷的慘劇。

悲劇發生後,很多廣州市民自發到事故點附近的獻花點獻花獻玩偶。

然而,1月13日,一段視頻顯示,有市民前往案發地獻花悼念逝者時,遭到幾名警察攔阻。

手持鮮花的市民與警察據理力爭:

市民:「警官您先跟我們說清楚,我們現在是盤問,還是傳喚?還是…」

警察A:「不是盤問,也不是傳喚,我是建議…(按)市政府市容環境要求,不要在這裡影響市容,擺這些花。我們理解你的心情,我們案件也在偵辦中。我現在不是對你盤問,我現在只是勸離你。」

市民:「哦,我知道,那警官,就是說我們剛才,第一個沒有把花留下路面上,我們是手持。請問我們這個違反了法律嗎?」

警察A:「沒說你違反法律,我什麼時候說過…」

市民:「對對對,警官你沒有必要對我這麼較真…」

警察A:「是市容環境要求不要在這裡擺這些東西」

市民:「我們沒有擺」

警察B:「它現在引起了一個社會效應…"

警察C:「那你這樣,你現在先把那個花收下來,這樣行不行?」

市民:「我們拿兩束花在手上…」

警察C:「我建議…"

市民:「我們就拿了兩束花在廣州的街頭走,我們這個都違反廣州你們相關的法規嗎?」

警察A:「我有說你違反法規嗎?沒有吧…」

市民:「你沒有必要跟我這麼較真…您是派出所所長嗎?」

警察A:「我不是所長,我是派出所民警」

市民:「那行,民警先生,那我們跟您,就是我們問一下,如果我們手持這個花束,我們沒有在您的地面上擺放,我們是否違反了哪一條法律?如果沒有違反法律,我們現在想作為公民自由離開…」

警察A:「可以,可以,可以,我就叫你離開,我就勸離,我不是說扣留你,懂不懂?」

市民:「對啊,那我們站在這個街頭,我們就是逗留,我們也不違反任何法律吧」

警察A:「我沒說你違反法律啊」

市民:「是啊,那我們現在就站在對面的街頭,我們就站在那裡,可以嗎?」

警察A:「我是建議你,不要站在這裡了,好不好?」

市民:「警官,我們真的沒有政治目的」

警察A:「不是政治目的,你這樣可能會引來很多聚集」

市民:「這個新聞大家都看了,大家都知道這樣一個全廣州(都知道的新聞)」

1月14日,廣州市當局發布通告,稱依法以涉嫌危險方法公共危險罪逮捕了駕車撞人案犯罪嫌疑人。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推特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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