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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微痕》:獄中之獄對比 看看誰更法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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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監里沒有電自然也沒有燈,幸好鐵窗外面釘著的木板不那麼嚴絲合縫,木板之間的縫隙能夠透進來一點光亮。遇上晴天,早上9點左右,就可以借著這點光亮看書、寫字了,下午4、5點鐘已難於分辨字跡,每天大約有七八個小時的白天,十六七個小時的黑夜。

白天,我用銬在背後的手把被子疊成一個方桌形狀,把書攤開放在這個軟「桌子」上,一篇一篇地找到需要閱讀的頁面,用兩本書壓住,然後側著身子逐字閱讀。讀完了這一頁,又要把身子轉過來,用戴著背銬的手翻到下一頁,繼續閱讀。就這樣在小監里把《毛澤東選集》通讀了幾遍。

通讀了幾遍《毛澤東選集》,我依然關在小監里,除了每天送飯的炊事員和十天左右來一次倒馬桶的犯人以外,見不到其他人。

無人過問也無人提審,一天一天地過著夜長晝短的日子,沒有人說一句話。在黑暗裡靜靜地坐著的時候,耳畔似乎迴響著「關死你」「關死你」「關死你」那惡狠狠的吼聲。

雖然我想活,艱難地支撐著日益羸弱的軀體,死神卻隨時可能降臨。惡劣的生存環境讓我不得不考慮萬一死了怎麼辦,我需要寫一份自述,簡略地記錄我的歷史,便於死後讓父母、兄弟姐妹、親朋好友了解我是無辜的,我是無罪的。

有了紙和筆,對於正常人來說就可以寫文章了,兩隻手被特製的鐵銬銬在背後的人能夠寫字嗎?我艱難地摸索,先把一本《毛澤東選集》放在棉被疊成的「桌子」上,再放一張紙,然後脫掉披著的棉衣,把緊緊銬在一起的兩隻手移到腰部右側,歪著脖子扭著身子讓目光看得見鋪著的紙和握著的筆,這種寫字的姿勢很難受,脖子酸,手腕痛,但是為了寫自述只好忍受,我慶幸終於戴著背銬也可以寫字了。

自述篇幅不宜過長,但是篇幅過短又說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怎麼壓縮也需要三、五萬字。一張16開的擬稿紙通常容納500字,寫40000字就需要80頁,既難以藏匿又不便郵寄,勞改隊隨時都可能檢查,如果剛寫出來就被查獲,就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了,我必須縮小字跡,壓縮篇幅。經過試驗,可以在一張16開的橫格紙上寫5000到6000字,字跡小到不用放大鏡仍可看得清楚。

從1969年3月開始在小監里戴著背銬寫自述。先打腹稿,總的體例是給黨中央的一封信,除了前言和結語以外內容包括十二個部分;

一、概況;

二、罪狀能否成立?

三、為什麼要將我判罪?

四、有關五七年的一些問題;

五、被打成反革命的經過;

六、審訊過程;

七、對起訴書及判決書的回答;

八、投入勞改以後的簡況和被關入小監的原因;

九、關入小監後的想法和做法;

十、幾點請求;

十一、我的願望;

十二、我對毛的態度。

全文約四萬餘字,壓縮在八頁16開的橫格紙上,平均每頁五千餘字,在小監那個惡劣的環境裡每天只能寫一頁,八天寫完一份,為了不至於被查獲,一共寫了三份,用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

寫完以後,我如釋重負,一份藏在睡鋪下面的稻草里,一份藏在腳上穿著的鞋幫里,一份藏在棉衣里,等待著傳遞出去的時機。

儘管1957年以後對中國共產黨的所作所為有一些懷疑,文革中對司法機關的黑暗有一些了解,仍然沒有對毛澤東失去信仰,甚至在被捕入獄、被打成反革命、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以後依然對共產黨和毛澤東存有幻想。青少年時期接受的共產主義可謂根深蒂固,所以在小監里寫的這份材料仍然是忠實於共產主義理想、擁護毛澤東的筆調。

活著出來了

1969年5月下旬某日中午,送飯的炊事員打開了小監的房門,仲夏的陽光照射到室內,眼前為之一亮。我戴著背銬領取那個玉米面饃饃和菜湯,按照常規,炊事員發完了飯菜立即關門上鎖,這天卻不見動靜。我好奇地抬眼一看,門外站著一個不認識的人,高大魁梧,儀表堂堂,四方臉型,肌膚略顯鬆弛,透露著養尊處優的神態,大約五十多歲,他正在不動聲色地上上下下打量我。

他看了我一兩分鐘,開口問道:「你犯的什麼罪?」

我回答說:「我不知道犯了什麼罪。」

他又問:「那你怎麼進了監獄?」

我半閉著眼睛說:「不是我想進來的,是被抓進來的,據說是反革命。」

「你被捕以前是幹什麼的?」看來他想刨根問底。

我說:「兵工廠的技術人員。」

他又看了我幾眼,沒說什麼,隨著退後一步,這時候炊事員從旁邊過來關門上鎖,我則把盛著玉米面饃饃和菜湯的瓦缽放在地鋪的邊上,彎著腰低著頭像豬狗一樣啃起了中國特色勞改犯的午間套餐。

第二天下午兩點鐘左右,昨天來過的這位監獄幹部帶著理髮員來到小監,開了門以後,讓我站出來,跟著理髮員給我剪掉已經蓄了好幾個月的長髮,理髮員走了,他引著我來到一棵大樹的陰影底下,他坐在藤椅上,給我安置了一個小凳,我不知道要幹什麼,只好任其擺布,坐在小凳上等待下回分解。

他先發話:「你叫牛立華?」

看來昨天他見過我以後查閱了我的檔案,或許還向其他獄警探詢過有關我的情況,今天是有備而來。我「嗯」了一聲,給以肯定的回答。

他接著說:「你談談怎麼被判刑的。」

我於是把那一段讓我念念不忘因而爛熟於胸的話在他面前背誦了一遍:「我於1966年7月12日由成都市警局逮捕,同年9月被成都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處徒刑十五年。如此長刑,必有重罪。但我既沒有參加任何反革命組織,也沒有殺人、放火、放毒、破壞、盜竊國家機密等反革命行為,沒有任何反動筆記、文件,沒有書寫和張貼反動標語、傳單,沒有呼喊反動口號,沒有收聽敵台廣播或裡通外國,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沒有任何違法活動或抗拒表現,更重要的是我一直都是擁護毛主席的,從來沒反對過偉大的毛澤東思想。儘管原單位的某些人採用種種手段製造材料,又通過審理人員千方百計地拼湊罪名,必欲將我置之於死地,他們煞費苦心也沒有舉出任何具體的犯罪事實,為了達到判刑的目的,於是便加給我這樣一條唯一的罪狀,即『借開會暴露思想和藉口向管教幹部暴露思想公開講反革命言論』,匆匆判處,投入勞改。」

我說了大約兩分鐘,一邊說一邊看著他的表情。他低垂著眼帘,目光側視卻全神貫注地聽著。待我說完他緊接著問了一句:「你暴露的什麼思想?」

我回答說:「這要從1957年說起。」

他在藤椅上動了動身子,看了我一眼,抬起右手示意我繼續說。

我說:「好的。我從小接受的是共產主義教育,帶著紅領巾長大的,曾經天真地發誓做共產主義接班人,以後又參加了共青團,熱愛黨,熱愛祖國。1957年曾經交過入黨申請書,準備著為共產主義奮鬥終生。畢業分配到重慶長江電工廠,捫心自問,工作是認真的,有成名成家思想,努力鑽研技術。有初生牛犢不畏虎的精神,對蘇聯提供的工藝參數作了有益的改動,在試製新產品的工作中小有成就,進廠一年半提升了四次工資,被推舉為重慶市社會主義建設青年積極分子,廠共青團團委委員,共產黨待我不薄,我當時初戀的女朋友是共產黨員,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我本人從來沒有想過反對共產黨,做夢都不會有。但是1957年,一夜之間被劃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個別人斷章取義、無中生有、歪曲捏造,不做調查、不容分辯、不經核實地給我扣上了右派帽子,送勞動教養。」

「在這種情況下,我忍辱負重、委曲求全,先後為四川磨床廠和四川消防機械廠建立了兩個理化實驗室和熱處理工段,做了大量技術工作,還利用業餘時間在省部級刊物上發表多篇技術性論文和譯述。1961年摘掉右派分子帽子,解除勞動教養,但是被強制性地留在勞改單位就業。從精神到肉體,從形式到內容仍然被列為專政對象。」

「1964年舉國展開『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也就是『四清運動』。從1957年7月算起,我已經被關押了七年,摘掉帽子、解除勞教也有三年了,仍然留在勞改單位,叫做『就業人員』,連『職工』兩個字都不能用,看不到有任何出路。那時候我還不到三十歲,毛主席和共產黨多次講過『給出路』,據說右派分子雖然被劃作敵我矛盾但是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周總理在1957年的《政府工作報告》裡明確提出對大多數右派分子『社會主義的大門是敞開著的』,這些話言猶在耳。現實的遭遇卻是從帶上右派帽子那一天起就被列為專政對象,摘了帽子仍然是專政對象,究竟何年何月才能夠回到人民行列里來呢?」

「痛苦之餘,我在『四清』運動中寫了一份材料,開宗明義第一段話是:『我不翻案,不因個人問題否定偉大的政治運動,明確表示1957年的後果是我自己造成的,不把責任推之於偉大、光榮、正確的黨。但是我請求黨和政府查明1957年的實際情況,了解我從來沒有反對過黨的領導這一千真萬確的事實。希望在摘掉帽子多年以後得到黨的理解和任用,或者說諒解和寬恕,允許我真正地回到人民行列。」

「我自己認為這是信任黨和政府、顧全大局、謹小慎微的真實傾訴,對共產黨沒有任何危害。材料交上去以後,勞教單位未置可否,既沒有肯定的答覆也沒有批評教育更沒有批判鬥爭。隔了一年多,文化大革命來了,這份材料卻成了所謂叫囂翻案的罪狀,在找不到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以反革命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他聽了以後沉思了一兩分鐘,緩慢地說:「我有一個朋友,這個人很老實。」又重複了一遍:「很老實。」

他接著說:「1957年,我和他都是礦黨委委員,因為對一個黨員的處理和黨委書記的意見不一致,他被劃為右派,想不通,不認罪,揚言上告,說了一些過頭的話,後來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所以說……」

我沒等他說完欲言又止的下文,便緊跟著說:「我明白,我不是有罪不認。是找不到犯了什麼罪,不但我找不到,欲加之罪的那些人,也就是說四川消防機械廠、成都市警局、成都市西城區檢察院、西城區法院、成都市中級法院等等單位興師動眾、煞費苦心也沒有找到,所以判決書上只概括了一條罪狀,即『借開會暴露思想和藉口向管教幹部暴露思想公開講反革命言論』。思想也算犯罪?言論也能定罪?這恐怕有悖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吧。」

略停頓了一下,我繼續說:「被判了罪而沒有認罪是很痛苦的事,我願意認罪,就是找不到犯罪事實,不知道該怎麼認。只要能夠舉出具體事實,是罪我就認,是錯我就改,絕不含糊。」

他聽了未置可否,隨後問了一句:「你什麼時候關禁閉室的?」

我說:「去年夏天,準確地說是1968年8月11日下午5點左右。」

「為什麼呢?」他繼續問。

我說;「我投入勞改以後,沒有違反過任何監規紀律,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也沒有想過逃跑。吃的是勞改隊的伙食,住的是戒備森嚴的監獄。勞動上我是積極的,進監獄一年多學會了大部分農活,春播秋收、栽秧撻谷、駕牛耕地、割草積肥,我沒有落於人後。關禁閉室的唯一理由就是『不認罪』。認罪需要一個過程,判處十五年徒刑意味著需要十五年才能夠改造好,一進監獄就立地成佛,不現實吧?十三隊去年來了一個犯人尹顯慧,投入勞改沒幾天就在大會上表示如何認罪,怎麼老老實實地接受改造,結果找機會逃跑了,至今還沒有抓回來。『不認罪』不是關禁閉的理由,究竟為什麼日夜戴著手銬關禁閉,要十三隊的管教幹部和指導員周金仁才知道,我搞不清楚。」

他很沉得住氣,一直不打斷我,等我講完了,他慢條斯理地講了許多大道理,讓我好好改造,平時要服從監管幹部的管教,努力勞動等等。

隨後又把我押送回了小監,繼續帶著背銬關禁閉。

事後我才知道,和我談話的這個人叫宋曉光,以前是某勞改煤礦的黨委書記,文革中被批鬥,據說犯了什麼錯誤,被下放到苗溪茶場當一般幹部使用,以觀後效。人雖然被打倒了,原來的等級高,威信還在,他說的話在十三隊還有別人不可取代的作用。

過了大約三四天,下午出工的時候,獄卒徐紹華打開了小監的門。我是三工區的犯人,他是三工區的主管幹部,關我禁閉那天他在場,但是自從我關進來以後,九個多月沒有見過他的面,這一天他開了門沒說多餘的話,只說了一句「出去勞動」。於是打開了背銬,帶著我上了付家坪工地。

山上的犯人正在栽蕃薯,看見我來了,不由得露出驚訝的目光,可是沒有一個人說話。徐紹華到工寮歇涼去了,犯人值星員許誠給我安排背蕃薯藤的活路,我拿起背篼往苗圃走去,一邊走著一邊自言自語地說:「好久沒到這方來……」(《好久沒到這方來》是一首非常流行的四川民歌)相熟的難友看我出了小監還是那麼樂觀,紛紛點頭示意但還是不敢說話,個別膽子大的只說一句「長白了」,「長胖了」。我心裡想,那是長期不見太陽的煞白,黑牢禁閉的浮腫。然而還是感謝難友們的一番好意。

我總算活著出了小監!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往事微痕》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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