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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篇小說被拘277天

—中共罪行錄之一百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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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禁期間,副秘書長張僖曾對陳企霞妻子說:「被捕前是為了匿名信問題,逮捕後變成了丁陳反黨集團問題。」原進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拘禁陳企霞的真正目的,是要震撼、動搖、擊潰丁玲。陳企霞被關後,外面對丁玲的鬥爭隨即進入高潮。文講所方面,原本是丁玲下屬的康濯,積極參與了對丁玲的鬥爭;假如陳企霞在長期的拘禁之中耐受不住,也反戈一擊,揭發丁玲,那就是這場鬥爭的很大勝利。

陳企霞沒有想到,因為一篇小說,他會被拘禁277天。

1953年11月20日,《河南日報》發表了李準的小說《不能走那條路》。這篇小說描寫了幾個不同的農民形象,表現了所謂農村中社會主義思想對農民自發傾向進行鬥爭的勝利。

文章發表後,引起很大反響。1954年1月,《長江文藝》轉載了這篇作品。中共中南局文聯負責人於黑丁對此發表文章給予高度評價。

《文藝報》分工閱讀中南刊物的編輯侯敏澤,在編輯部匯報會上談了自己對小說和於黑丁文章的看法,認為小說有明顯缺點,而於黑丁文章對小說有過火捧場,是「拔苗助長」。副主編陳企霞同意侯敏澤的看法,要侯敏澤擬出寫作提綱,形成文章後,在編輯部內部進行了傳閱,再經他親自修改,以「李琮」的名義發表了出來。

幾乎是緊隨其後,《人民日報》在1月26日全文轉載了李準的小說,並在編者按中說:小說的人物描寫真實、生動,是近年來表現農村生活的比較好的短篇小說之一。

誰也沒有想到,如此一來,《人民日報》肯定推崇的小說,竟然受到了《文藝報》的否定。

更令陳企霞想不到的是,《人民日報》是有來頭的。最高層看到了李準的小說,比較欣賞,指示在《人民日報》轉載。這一點陳企霞始終是不知道的,但負責領導文藝的周揚知道。

為此,周揚召集作協黨組會議,討論《文藝報》刊登李琮文章的問題,認為是在跟《人民日報》唱對台戲。

在周揚發言時,陳企霞不時插話,打斷並頂撞他。比如,周揚說:地方文聯的主席(指於黑丁)《文藝報》不能隨便批評,這是紀律性問題。陳企霞當即反駁說:過去並無此種規定。頂得周揚無話可說,只好答覆說:過去既無規定,那麼以後注意就是。此前,《文藝報》發表評論,是比較無所顧忌的,對於像文協主席茅盾主編的《人民文學》,也會毫不客氣地點名批評,又何況地方文聯的主席呢。

但接下來的頂撞,陳企霞就犯了大忌了。周揚說:《人民日報》轉載李准小說並加按語,《文藝報》卻說這篇小說有缺點,豈不是故意同黨報搗蛋,唱對台戲?陳企霞聞聽,當即插話,提醒周揚注意,《文藝報》李琮文章的發稿時間,要早於《人民日報》的轉載。陳企霞問道:「這恐怕並不能說是有意反對黨報吧?」如此反問終於讓周揚大為憤怒,當即拍了桌子,不准陳企霞發言,並質問《文藝報》在通報中發表讀者來信,「專挑擁護李琮文章的」,這不是「利用群眾意見來威脅黨」又是什麼?

這樣的指責已經上綱上線到很有點尖銳了。

會議後,周揚決定寫篇文章來反擊《文藝報》,指定由康濯撰稿,即《評〈不能走那條路〉及其批評》。文章寫出後,經過周揚、林默涵等人修改,發表在1954年第7期的《文藝報》上。

這篇文章在《文藝報》發表時,主編馮雪峰專門寫了按語,承認《文藝報》對小說的看法不對。

陳企霞對此並不認同,依然堅持自己的意見,表示「這文章打擊文藝報過火,保護於黑丁的文章不必要。」陳企霞的固執己見,為自己換來的只是一場無情打擊。

1954年12月8日,中國文聯主席團和中國作協主席團聯席(擴大)會議,通過了改組《文藝報》的決議,其中第一條就是:撤消陳企霞同志所擔任的《文藝報》副主編兼編輯部主任職務。

其實,還在開始討論李琮的文章時,陳企霞就已經被剝奪了工作,實際上處於一種「失業狀態」。對於性格剛強的陳企霞來說,被這樣對待,是很難令他接受的。還在剛剛進城那會兒,因為一點小事,他與周揚發生衝突,周揚斥責他說:「你這算什麼共產黨員!」他當即回擊:「你這算什麼領導!」以周揚在文藝界的地位,沒人敢這樣對他講話,唯獨陳企霞敢。然而這種脾氣,早晚是要付出代價的。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陳企霞仍然拒不認錯。為了替自己辯白,他給上面寫了一封匿名信。

1955年春,作協收到公安部轉來的一封信。公安部方面初步判定,寫信人來自作協內部。劉白羽把信交給副秘書長張僖處理,張僖就帶領手下工作人員開始查對筆跡。但找了很長時間,發現與作協任何一位工作人員的筆跡都不相符。儘管如此,作協和公安部仍然判定,匿名信就出自作協內部人員之手,而且寫信人就是陳企霞。

這封信確實是陳企霞寫的,但他一直不承認。

到了7月底,當作協認定匿名信是陳企霞所為時,立刻將他從安徽梅山召回進行調查。在8月初的一次對陳企霞的批判會後,馮雪峰揭發說:陳企霞曾經說過,他有一支手槍和兩顆子彈,一顆子彈要打死他最恨的人,另一顆要留給他自己……

因為此前已經發生過田間私藏槍枝的「自殺未遂事件」,現在馮雪峰揭發陳企霞也有槍枝,大家頓時感覺事態嚴重,於是指派張僖和劉白羽、嚴文井三個人到公安部作了匯報,當時六局的局長陳中又向公安部長羅瑞卿作了匯報。羅瑞卿作了批覆,於是公安部就派人到陳企霞家,是由康濯和張僖陪同一起去的。

接下來就發生了陳企霞突遭拘禁,家中被搜查的事情。

這一天是1955年8月19日,星期五。雖然是工作日,但那天陳企霞全家卻都在家。孩子們正放暑假,妻子鄭重因為小女兒陳幼京尚未滿月,在休產假。至於陳企霞本人,連日來一直不停地開會,這天剛好是個空隙,他給自己的安排是洗一個澡。

下午,他正在衛生間洗澡,此時家中進來一個人。來人叫康濯,原來是丁玲領導的文講所的副秘書長,不久前剛進入作協肅反領導小組。這個小組一共五名成員,分別是劉白羽(作協黨組副書記)、嚴文井(作協秘書長)、張僖(作協副秘書長)、阮章競(作協機關黨總支書記),以及康濯,組長劉白羽。

康濯和陳企霞是老同事,過去經常上門談工作或是聊天。但今天的康濯卻表情嚴肅,陳家孩子當時正在聽收音機,一見他那副模樣,趕緊關了收音機,躲到隔壁房間去了。鄭重上前招呼,也看出對方態度冷淡,於是提高聲音,告訴正在洗澡的陳企霞:康濯來了!不明就裡的陳企霞,還如往常一樣隨口答道:「你請他稍等一下,我馬上就好。」

過了一會兒,陳企霞從衛生間出來,腳踩拖鞋,身上穿著睡衣睡褲。「我去換下衣服。」他對康濯說。儘管很熟,這樣相見也並不合適。但康濯攔住他,說不用了,請他到門外說幾句話,陳企霞也沒多想,就穿著拖鞋和睡衣,隨同康濯走了出去,並隨手把門關上。

很快,門外就傳來了陳企霞激動的喊聲:「你們這樣做是完全錯誤的,我要向上級控告你們……」但隨即聲音就由大變小、由強變弱,直至消失。又過了一會兒,響起了敲門聲。鄭重開門一看,是康濯一個人站在門外。他進門後,把鄭重拉到一邊,嘀咕了幾句,幾個孩子看見母親的臉刷地一下變白了。

鄭重去給丈夫取衣服,康濯則開始搜查陳企霞的抽屜。康濯走後,鄭重對幾個孩子說:你們的父親被隔離審查了,是組織上的決定,我是共產黨員,只能服從。

康濯返回來是搜查手槍和子彈,但一無所獲。他走後,作協的人事科長又上門來找了一次,還是沒有找到。最後是鄭重在家中另一個地方找了出來,共計手槍一把、子彈六發、持槍證一份。她把這些東西包好後,吩咐大兒子送到樓下的作協人事室。

陳企霞被帶走後,家裡人並不知道他去了何處。直到第二天早上,看守人員來陳家通知給陳企霞準備早飯,一家人才知道陳企霞就關押在作協大院裡。當時的作協,既是機關,也有宿舍,陳企霞一家就住在大院裡。飯做好後,大兒子陳恭懷給父親送飯,才發現平常到處亂鑽的大院裡,竟然隱藏著一個不為人知的角落。

陳企霞從此失去了自由,在拘禁狀態下度過了277天。直到1956年5月22日,中國作協宣布解除隔離審查,陳企霞才恢復了自由。

拘禁期間,副秘書長張僖曾對陳企霞妻子說:「被捕前是為了匿名信問題,逮捕後變成了丁陳反黨集團問題。」原進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拘禁陳企霞的真正目的,是要震撼、動搖、擊潰丁玲。陳企霞被關後,外面對丁玲的鬥爭隨即進入高潮。文講所方面,原本是丁玲下屬的康濯,積極參與了對丁玲的鬥爭;假如陳企霞在長期的拘禁之中耐受不住,也反戈一擊,揭發丁玲,那就是這場鬥爭的很大勝利。

但陳企霞拒不合作。他不但把強加於他的指控否定得一乾二淨,也拒絕揭露丁玲。他甚至轉而指控作協領導對他搞「逼供信」。因為查不出匿名信的任何線索,陳企霞又矢口否認,外調也找不到他的歷史問題,再關就毫無道理,於是作協只好不了了之,將他放回家中。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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