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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 維權律師頻遭法院打壓

法輪功學員辯護的維權律師們時常遭中共法院人員打壓。(明慧網)

2月7日,河南省新鄉市輝縣市法輪功學員張素琴因給人講法輪功真相被非法庭審,維權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而被法官趕出法庭。

2022年6月14日,張素琴在北雲門鄉給民眾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告,遭當地派出所綁架。警察在她身上及其家中都沒發現法輪功資料,仍對她「取保候審」並監視居住。

今年2月上旬,張素琴被輝縣市法院非法傳喚,並在當天被拘押到看守所。

2月17日,張素琴遭非法庭審,被檢方安上所謂「破壞法律實施」、「信仰邪教」的罪名。對此,律師有理有據地一一駁回,其間多次被法官打斷。最後法官終止辯護,還叫法警把律師帶出法庭。

張素琴繼續為自己辯護,問檢方自己到底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法輪功被誣衊為X教,有什麼法律依據?審判員無語。

張素琴說,既然沒有法律依據,這個罪名就不能成立。

法輪功教人遵照「真、善、忍」原則修煉,至今獲國際社會的褒獎三千多項。自1999年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給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帶來深重災難。

中共法院對律師的打壓

大紀元報導,張素琴的辯護律師是大陸著名維權律師謝燕益,他因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於2月17日被法警帶走,當晚才被釋放。

這次為張素琴辯護,謝燕益在開庭前提交了相關的委託書和材料,都有法定的手續。

2月18日,謝燕益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說:「所有的法輪功案件都是冤獄,都是假案子,都不是法律的意志,都是一場政治陰謀和政治迫害,綁架了整個國家機器。」

多年來,謝燕益為許多法輪功學員辯護,時常被中共打壓,他的律師證被註銷,家人遭株連。2021年他被北京當局剝奪了為北京畫家、法輪功學員許那辯護的權利。

謝燕益被法官無理趕出法庭的遭遇,是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們遭受中共打壓的一個典型代表。律師們被法官、法警辱罵、毆打、剝奪會見權等頻繁發生,在此僅舉數例。

律師調查姜永芹案受阻

2022年7月7日或8日,吉林市54歲的法輪功學員姜永芹女士被龍潭分局新安派出所警察綁架後,遭吉林省公安廳特訓室人員酷刑折磨,猥褻摸胸、脫褲子性迫害等。8月26日,她被龍潭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轉押到吉林市看守所。

辯護律師多次提出與她會面,都被看守所拒絕,說要辦案單位批准。律師去找辦案單位吉林市公安出具證明,均被拒絕。警局要求律師開具加蓋司法部門公章的《不修煉證明》(不修煉法輪功證明)。

9月27日,王宇王全璋等律師向吉林市檢察院和龍潭區檢察院提出控告,以解決律師會面當事人等問題,但相關部門互相推諉,以此阻止律師調查此案。

律師被法官辱罵、毆打

2012年2月2日,黑龍江東寧縣法輪功學員苗福,因陪同遭綁架的七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去警局了解情況,被警局副局長趙占東綁架,遭酷刑折磨至神志失常。

2012年6月27日,王全璋、董前勇等五位北京市維權律師為幾位法輪功學員做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在庭上,東寧縣法院刑庭法官王傳發任意打斷辯護人發言,猛砸桌子,向律師咆哮。

苗福被誣判7年,其他人被誣判1年半至3年。王傳發不給家屬判決書,聲稱家屬沒資格上訴。為此,王全璋律師依法控告了王傳發。

8月31日,王全璋到看守所為苗福處理上訴事宜時,與王傳發不期而遇。王不顧警察勸阻,衝上來辱罵、毆打王全璋,叫囂「就是讓你見不到苗福!」「苗福的上訴狀讓我給撕了!」等等。

律師被法警搧耳光、遭人身攻擊

2016年1月26日,河北邯鄲市栗從春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因向人們講法輪功真相遭綁架、構陷,被非法關押9個月後,於10月11日被原肥鄉縣法院非法庭審。

北京律師董前勇和其他律師一起按時走進法庭。刑事審判庭庭長柳延峰出來,以律師不能帶包為由將董律師攔住,交給了外勤人員,回到法庭後就宣布:董前勇律師沒到場。在場的張贊寧律師當即揭穿了柳的謊言。

柳延峰就把董前勇律師帶到辦公室,讓法警開包檢查。一個便衣對董律師的態度十分惡劣,當董律師問那人來此幹什麼時,一個法警上來就搧了律師兩個耳光,將他的眼鏡打落在地上並故意弄壞,又將他的兩部手機扣下。

隨即,一夥法警將董律師強行反扭雙臂,搜查全身,進行人身攻擊、侮辱,並將他的公事包的鎖扣撕壞,把案卷等材料全倒在地上。

律師被毆打遭非法搜身

2017年11月17日上午9時許,黎雄兵、盧廷閣與熊冬梅三位律師來到四川會理縣法院,準備為會理縣張惠瓊、花晚霞、崔德利三位法輪功學員辯護。當該院的法官邱雲走進法庭,看到律師用的電腦、公事包後,突然要求他們不得將這些帶入法庭。律師們解釋他們所準備的全部資料都在電腦里,不同意此要求。

邱雲粗暴地說:「在這裡我說了算!既然這樣,就取消開庭!」然後離開了法庭。

當三位律師離開法庭下樓梯時,法警就上來推搡、毆打他們,致使盧廷閣被送入會理縣醫院的重症加護病房緊急救治。

會理縣法院還調集十多名法警對三律師強制搜身,內衣、外套、錢包、身份證、電腦,並把隨身碟、電腦、參考資料等強行扣押。

中共法院人員對律師的所作所為違法了中共自己的法律。

《刑法》245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按中共《刑事訴訟法》第39條明確規定,應保障律師的會見權,而且看守所應即時安排律師與當事人會面,至遲不得超過48小時。

依據中共《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中的第二條,公檢法司部門要尊重律師,保護律師的執業權,不得阻礙律師依法履行辯護、代理職責,不得侵害律師合法權利等。

第三條寫道:「律師因依法執業受到侮辱、誹謗、威脅、報復、人身傷害的,有關機關應當及時制止並依法處理,必要時對律師採取保護措施。」

2022年4月12日,美國國務院向國會提交的2021年人權報告中,就中國人權問題指出,中共當局不允許律師為某些當事人辯護,暫停或吊銷了承接敏感案件律師的執照,包括異見人士、家庭教會活動家、法輪功學員或政府批評者的案件。

《刑法》300條的違法性

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學員,慣用《刑法》300條給他們定罪,然而這一「罪名」被維權律師們當庭斥責為違法。

2022年11月,旅美大陸維權律師吳紹平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中國刑法》300條,實際上類似於『口袋罪』(用框子,把你框起來);對宗教信仰群體,(中共)就用這樣一種方式來打壓,剝奪他們宗教信仰的最基本人權。」

他認為,法輪功不是邪教,他在國內曾為法輪功學員辯護過,在他眼裡,法輪功學員是有信仰的,理性的,和平的。「法輪功學員無非是要講真相。其實他們(中共)最害怕的就是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對他們來講,講了中共的真相就是有罪。」

大陸著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曾對大紀元記者說,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指控起訴書里,都沒有具體指出他們破壞了哪一部法律。「那麼這個指控就是他們破壞了一部抽象的法律,它是不成立的,也是我們學法律的人都不知道的,這是非常低級的錯誤。」

此外,在公安部2005年認定的14種邪教裡面,在最高法院於2017年2月1日專門出台的一個關於組織利用邪教的解釋中,都根本沒提法輪功。

中共《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中共《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在2022年11月16日發布的《2022年中國人權與法治報告》中,呼籲「廢除《中國刑法》第300條」。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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