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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問答:如何看待海南對民營企業家推出「四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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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編者按:該文是幾名知乎網友對於提問「如何看待海南對民營企業家推出「四不原則」,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的回答。

提問:據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文中提到,要營造公平公正法治環境。開展涉民營企業案件立案監督和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行動,甄別糾正侵犯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案件。貫徹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對民營企業家涉案人員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不判實刑,能不繼續羈押的及時予以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在今年年初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提出要健全以公平為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探索建立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合規司法制度,規範經濟犯罪案件立案審查機制,讓企業安心經營、專心創業。

在今天舉行的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網信辦表示,對於損害企業品牌形象,侵害企業家合法權益,甚至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各類虛假不實信息,國家網信辦將著力維護企業和企業家的網絡合法權益,治理編造傳播虛假不實信息的網絡亂象。

姜源:有一句套話叫「法治為市場經濟保駕護航」。而「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則是典型的既不懂法治,也不懂市場經濟。

法治之所以可以保護市場經濟,用最最通俗的話說,就是為法治可以打擊「壞人、保護「好人」。偷稅漏稅的企業是壞人,依法繳稅的企業是好人。污染壞境的企業是壞人,運轉環保設施的企業是好人。逼迫員工996的企業是壞人,讓員工該下班下班、該放假放假的企業是好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壞人,產品符合標準的是好人。竊取他人智慧財產權的企業是壞人,自主開發智慧財產權的企業是好人。向官員行賄的企業是壞人,不向官員行賄的企業是好人。只有對違反法律的企業進行清晰、準確、及時的處罰,遏制企業通過形形色色的違法行為謀取利潤、降低成本,才能夠保護和鼓勵不違反法律的企業;也只有依法經營的企業受到保護和鼓勵,許許多多的企業才可以構成一個繁榮而有序的市場。所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嚴格打擊違反勞動法的企業並不是挫傷企業的積極性,打擊企業自主經營的行為,反而是維護和建設市場經濟的行為。

區分好人和壞人,打擊壞人才能保護好人的道理四五歲的小孩子都可以明白。那為什麼還會出現「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這種政策呢?背後是我國政府和許多普通國民長期以來心領神會的一種管理思路:國家和市場主體是對立的關係,而國家對待市場主體只有「抓」和「放」兩種狀態。「抓」是一種總體性的態度,至於用檢察院抓、用稅務局抓、用消防局抓、用環保局抓,則只是不同的具體手段。反過來,「放」也是一種總體性的態度,放財政補貼、放環境保護、放勞動監管、放土地指標、還是放貸款額度,也只是手段差異。在這種指導思想下,法律、環保、消防、勞動監管、信貸等等領域本身的專業性和嚴肅性讓位於「抓」、「放」與否政策考慮,乃至領導本人的好惡考慮,法治和市場經濟自然也就成了無稽之談。

偷看貓喝水的狐狸:奉勸各位企業家,這個地方今天能跨過法律的平等原則,對企業家「能不補的不捕」,明天他也可以一拍腦袋,改成對企業家「應捕盡捕」。

而且企業家也是有級別的。你一個資產千萬的企業家,如果得罪了資產過億的企業家,那享受到「能不捕不捕」的只能是對方,而不是你,你在那時就成了「應捕盡捕」的對象了。

馳毅蘭滄:這個事兒,離譜的點不在於不捕不訴,而在於由【政府辦】要求不捕不訴。

依據今年的最高檢工作報告,至遲於2018年,最高檢已經明確提出過不捕不訴的司法政策:

但是,批捕、起訴、判決是專屬的司法權力,行政機關何來對法檢發號施令的權力?

行政機關堂而皇之地把法檢作為貫徹其意志的「責任單位」,這事兒竟然能發生在3202年,還是省一級行政機關做出的,你敢信?

可它偏偏還就發生了。

薄荷糖糖:相當於,你去三亞吃個海鮮大餐,開始按菜單是1000塊,最後老闆要收3000,你不服,老闆上去就給了你一巴掌,你報警了,警察說你把錢付了算了,別在這鬧騰了。

相當於,你去海南跟當地一個有一家公司的富二代一起出去嫖娼,不小心被派出所抓了,派出所把你拘留了一個星期,你的富二代朋友當天就放回家了。

相當於,你在三亞借錢給一個老闆5萬塊,他遲遲不還,你跟法院上訴,法院告訴你,這個事啊,人家是拿你的5萬塊又開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你別急啊,你等別人賺了錢再說啊。

托卡馬克之冠:自古以來拿到免死金牌的,有幾個不死的?丹書鐵券是最危險的催命符,這是中國歷史告訴我們的一條基本經驗。

另外這事折射出一個深層次問題:很多吃公門飯的人不明白一個道理,在倨傲跋扈和伏低做小這兩個極端之間,還有一個檔位叫不卑不亢,公事公辦。

海南之所以給出「四不原則」,目的無非是想在不景氣的大環境下招商引資,搞活經濟,但既然是招商引資,就得尊重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不能隨意去擾亂破壞市場秩序。

什麼是市場經濟?市場經濟的重點是契約精神和營商環境,其中營商環境的重點不是治外法權和超國民待遇,而是宏觀環境的穩定可預期。對於商人來說,最可怕的不是風險,而是未知。一個惡劣,高風險,但相對穩定,可預期的環境,是要遠遠好於一個貌似低風險,看似很友好,但不穩定,前景難以預料的環境的。

因為哪怕一個環境風險很高,營商環境很惡劣,但只要大環境是可預期的,相對穩定的,那我作為商人,就總能找到方法去規避那些雖然危險,但相對來說比較「固定」的風險,然後找到經濟機會,從事商業活動,最後獲得穩定的收益。

比如我在一條商業街開店鋪,這條商業街有兩個黑幫,他們每周五晚上準時火併,平時按固定比例抽成收保護費,平時不出來搞事情,見面了遞支煙打個招呼他們也不為難你,這樣的環境惡不惡劣?惡劣。但生意是完全可以做的。只要每周五晚上他們火併前我關門歇業,平時把保護費算作經營成本的一部分,見面了打個招呼,逢年過節送點水果,這生意是完全能做下去的。

商業中風險不是問題,適應環境本就是商人這個職業的基本業務範疇的一部分,是本職工作,商人們吃的就是這碗飯。

商人最怕什麼?怕就怕那種晦暗不明,一日三變,朝令夕改,政出多門的環境,這種環境最大的問題不是風險高,而是不可控。因為明確且固定的風險其實不是風險,而是成本的一部分,但是不可控的,變幻莫測的大環境,對商人來說則是最危險的局面,因為這種情況下,成本和收益完全不可預估,一切經濟活動都隨時處於損失預期中,你根本不知道哪塊雲彩會下雨。

比如一條商業街,黑幫不定時火併,收的保護費也不穩定,有時候十天半個月都不火併,有時候一天打三次,保護費也不固定,有時候一個子都不收,還幫你刷洗櫥窗玻璃幫你拉客,有時候上門開口就要提前預支一年的費用,黑幫成員見了面有時候不收你煙,還倒遞你煙,有時候則見面二話不說就一頓拳打腳踢。

換你是開店鋪的,你願意在這種地方開店嗎?

制定出「四不原則」的人沒弄明白一個道理,你以為你給的是超國民待遇,給的是治外法權,但在商人眼裡,這完全是讓他們去開盲盒,去抽獎,因為超國民待遇和治外法權在合規性上是嚴重存疑的,給不給就是你一句話的事,我去你那裡投資辦廠,生死懸於你的口舌之間,你今天能以招商引資為名給我超國民待遇,明天你就能以平息民怨為名對我抄家拿人,前腳遞煙倒酒無微不至,後腳冷麵鐵心六親不認,用得到你的時候座上賓,用不到你的時候階下囚。

我是去投資辦廠的,不是去花錢買夜不安寢,一日三驚的。

這種在倨傲跋扈和伏低做小兩個極端之間當滑動變阻器的大環境,有腦子的商人都是能躲多遠躲多遠,因為就算你給的好處再大,天知道是不是請君入甕的誘餌,別成了我圖你利息,你圖我本金的殺豬盤。

真正良好的營商環境是什麼?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法不妄變,一視同仁,公事公辦。因為和一個嚴謹的,可預期的,相對穩定的法律政策環境相比,法律和政策本身怎麼規定反而是次要矛盾。

法律和政策對所有參與市場經營的主體都有明確的,穩定的,可預期的規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這些限制要明確,公開,穩定,哪怕限制很嚴格,很苛刻,也比忽緊忽松,朝令夕改,一日三變要好,不因我是初創企業,小店小廠而輕忽我,也不因我是行業龍頭,市場巨擘而把我奉若天神,違了規,天王老子也救不了我,不違規,天王老子也傷不了我,天大地大合同最大,這才是優質市場環境。

這才是契約精神。

這才能吸引到巨額投資。

這才能帶來繁榮。

說白了還是個信用問題,政治的核心是信用。

有人可能會說,都給商人這麼好的待遇了,這難道不是你一直鼓吹的市場經濟,難道不是重商主義嗎?

錯,恰恰相反,因為這些超國民待遇和治外法權不是市場選擇和價值規律的結果,不是法律法規和契約條款的制度安排,而是公權力一張嘴就頒賜下來的特權,這恰恰是行政指令過度干預市場秩序,公權力而非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結果,這種從天而降的優待,可一言而興,可一言而廢,缺乏最起碼的社會基礎,不被消費者和市場大眾所認可,是凌駕於社會之上的機械降神,內核邏輯依然是包攬一切統購統銷那一套,這恰恰是不夠市場經濟導致的局面。

一個穩定的,哪怕是很苛刻的環境,也要勝過一個貌似很輕鬆很友好,實則朝令夕改的環境,而四不原則這種以治外法權換招商引資的行為,看似給的好處很多,實際上沒一樣能長期落實,沒一樣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因為只要社會稍微不安定一點,拿著丹書鐵券的你,就是轉移矛盾最好的靶子,這種政策只能吸引到短期投機分子,吸引不了真正的商業投資。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知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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