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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狗被村主任帶人上門毆打,帶的什麼人才是重點,咋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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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這件事在網上火的一塌糊塗,河南廣播電視台把監控視頻發出來之後,沒過一會兒轉發點讚甚至評論都是10萬+,廣東男子騎摩托車撞到村長的狗,被村長帶治安隊上門毆打。

事情發酵根本止不住,然後汕頭市官方發布了通報,有監控視頻為證通報里也扯不出什麼花來,可他們還是毅然決然的漏掉了最嚴重、老百姓最關注的問題。

「帶人找到周某坤討要說法,並對其進行毆打。」

帶的什麼人,怎麼不說?

如果兩個公民互毆,那頂多就是個人矛盾,產生了些小摩擦,關注它都是浪費輿論力量。

可倘若是一堆公民毆打一個公民,這就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了。

現在這一堆公民的身上還穿上了制服,毆打的更是一個幾乎沒有任何過錯的普通老百姓,行為性質之惡劣,之嚴重,不由得我們不慎重對待。

穿上那身衣服,是讓你公平執法的,不是讓你打老百姓的。

河南廣播電視台寫得很清楚,被村長和治安隊上門毆打。不懂的人可以去查查,治安隊屬於公安下屬,也是警察的一種,俗稱「治安警察」。

作為面向社會的通報,真實的過程應當完全的陳述出來。「前村主任」是打完人之後被撤掉了,還是打之前就被撤掉了?那幾名治安隊人員,為什麼可以被一個「前村主任」隨意調用,並對普通村民進行毆打,他哪來的權力?同時那幾名治安隊人員,又為何聽從「前村主任」的命令?身為執法者而不知法,豈不可笑可怕?

其實我們也懂前村主任這種行為,不干點什麼,哪能體現出自己「位高權重勢力大」呢?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自己是村主任,自己的狗當然也要比村民們來的高貴。所以他出的不是一口氣,而是做給全村人看,既滿足了虛榮心,也警告了村民們以後看到自己要先矮一截再說話。

莽村的莽怎麼寫來著?看完電視劇我不知道,看完新聞,我特麼竟然知道了。

所以我說,這份通報,作為官方面向社會的回應,它不是不合格,它簡直就是在搞笑,糊弄誰呢?

而且這位被打的村民有什麼錯?他正常騎車去上班,撞到沒有拴繩而肆意狂奔的狗,就罪不可恕了嗎?即便是人,都需要紅綠燈來限制,闖紅燈被撞都是全責,何況一條「前村主任」養的狗,它比人的權力還要大不成?它比人還要金貴不成?人命還不如狗命不成?

這種情況村民不追究前村主任的狗妨礙交通,這些村幹部都要燒香拜佛才對,他媽的反過來倒打一耙,還有天理嗎?還有王法嗎?要是因為撞到這種在道路上橫衝直撞的狗而出現交通事故,受傷,甚至失去生命,你前村主任拿什麼來賠?

因此歸根究底,這件事村民不存在任何問題,反而是前村主任養狗不栓繩差點導致交通事故。結果村民都還沒說什麼,村主任反倒是帶著治安隊上門毆打村民……如此細思極恐的性質,如狼似虎的行為,通報里半點沒寫出來。

「周某坤騎車上班撞到狗,前村主任帶人上門討要說法……」虧你們敢寫敢發,這要是沒有監控視頻,我可能還真就信了。

希望以後的通報,多以客觀事實為主,少點為了形象、面子和關係的拐彎抹角。就此事而言,穿制服的人到底是誰?是不是治安隊?不是為什麼穿制服?又哪裡弄來的制服?是的話憑什麼聽前村主任私人調動?是否存在濫用權力,侵害村民的違法違紀行為?存在的話,5個人全部到案是什麼意思,這不得刑拘才對嗎?

群眾並不怕個人矛盾與毆打,他們怕的,是帶上公權力的個人矛盾和濫用職權。此事只是個例,群眾往往也就關注一下,但他們卻怕個例不依法處理,會被更多「村主任」借鑑、學習。當然,一同被借鑑學習的,還有那份避重就輕含糊其辭的通報……

余華以前說了一句流傳甚廣的話,叫「他們說的話,我連標點符號都不信。」這話在今天已經不太好用了,因為他們說的話,標點符號你還是要信的,畢竟確實沒說錯。你看:騎車、撞狗、被打……過程不僅都說了,竟然還全對耶……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竹不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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