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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市監局發令 簡化拍黃瓜泡茶制售許可惹議

圖為示意圖。

中共不斷出台各處法規條例,監管社會的方方面面。近日,中共市場監管總局又出台78號令,對拍黃瓜、泡茶等食品制售行為作出簡化許可的規定。引網民一片嘲諷。

7月12日,「拍黃瓜等簡單食品制售將簡化許可」的話題登上熱搜。

根據中共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8號),將進一步規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工作。落實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

新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5年8月31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新辦法第十三條明確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食品安全規章制度,以食品安全規章制度目錄清單替代。

《辦法》第十四條明確食品經營者從事解凍、簡單加熱、沖調、組合、擺盤、洗切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制售的,可以適當簡化設備設施、專門區域等審查內容。

從事生食類食品、冷加工糕點、冷葷類食品等高風險食品制售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辦法》第三十四條明確申請變更、延續許可,可以免除現場核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同時對拍黃瓜、泡茶等簡單食品制售行為,作出了簡化許可的規定。

新辦法發出後,引起大陸網民的一片嘲諷:

「什麼都想管,但什麼都管不好!」

「泡茶還要有許可證?那潮汕地區的人不得抓光了?」

「怎麼感覺一天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到處亂管。」

「民以食為天!讓老百姓好好的生活,社會和諧,安居落業才是王道!」

「因黃瓜絲問題,我以前在7-11買的9.9元一盒的小涼麵沒有了!」

(網頁截圖)

之前,大陸媒體報導,廣州一家火鍋店,賣「拍黃瓜」賺了139元人民幣,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罰款1萬元。原因是《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備註項目中不包含從事涼菜加工銷售。

近期,北京回天桂敏商貿中心,因在外賣平台經營涼菜拍黃瓜,被罰款5000元。

北京剛建林餐飲有限公司,因超許可經營項目範圍經營口水雞、果仁菠菜、蒜泥黃瓜等冰品類食品,被罰款4000元。

上海米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金橋分公司,因未取得冰品類食品制售許可,在店內及外賣平台經營含有配菜黃瓜絲的涼皮,被罰款5000元。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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