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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逸明|搭一座浮橋,十八人獲刑,尋釁滋事罪再顯「神威」

最近,吉林省洮南市的浮橋事件成為中國國內輿論關注的焦點,在該案當中,黃德義等人因為參與搭建便民浮橋,結果被當地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其後被以該罪起訴和判刑,獲刑者共計18人。

據悉,黃德義系瓦房鎮振林村人,原先的職業為教師,祖上在村中以擺渡為生。2014年,黃德義和親友一道,在該村洮兒河沿岸利用13條鐵皮船搭建了一座浮橋,總投資過13萬元。為了收回成本,黃德義讓過橋者自願交費,正如過去乘坐渡船一樣,很多過橋者都習以為常。

古往今來,修橋補路都是一大善舉,從道德上講,都是為人所稱道的。黃德義等人修建的浮橋,並非完全無償供他人使用,所以,此舉雖然不能言有多高尚,但每次5元錢的過橋費,對於在無橋的情況下,可能需要繞道幾十公里的人而言,的確算是大開方便之門。

然而,詭異的是,群眾雖然對此拍手稱快,可是,官府卻火冒三丈。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橋為由處罰並強制黃德義拆除浮橋,但在其繳納過罰款之後,仍可以繼續正常經營。等到2019年2月,他又被洮南市警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並因此丟了教師工作。

據黃德義表示,「除了家裡五歲的小孩,還有正上學的孩子,其他人都被判刑了。」黃德義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所以,在被關押一段時間之後得以獲得有限的自由,並不得不將經營多年的浮橋拆除。黃德義在完全喪失工作過後,只得到外地打工。期間,他曾兩次向白城市中級法院提交《刑事再審申請書》,但是均被駁回。

黃德義因為建橋被罰款,後又被抓捕和判刑,這估計是他做夢也沒有想到的。幸好,這是一個網絡時代,當他的遭遇被國內媒體廣泛報導過後,迅速掀起了輿論熱潮,當地處置他的部門,包括水利局以及公檢法,均被網民罵得狗血淋頭。因為從罰款到刑拘、起訴、判刑等一系列措施,與公眾最樸素的認知相去甚遠,大有顛倒黑白之嫌。很多人不禁發問:黃德義到底做錯了什麼?當地官方為何對其恨之入骨?

要弄清是非曲直,我們還得從當地的實際情況說起。據悉,洮兒河是松花江的最大支流,兩岸分布很多村落,由於建橋太少,村民到對岸種地和走親訪友需要繞行70公里路。如此漫長的路程,即使是對體質優越的中青年人而言,也是一件極為辛苦的考驗,更不用說老弱病殘了。

逢山開路,逢水搭橋,這是交通不便地區實現道路通達的必要條件。對於洮兒河附近的村民而言,無橋通達兩岸是一個現實問題,修橋才是現實需要。可是,這裡的村民經濟條件並不寬裕,黃德義也一樣,每個月只有微薄的教書收入。可是,當地政府對此視而不見,根本沒有建橋的打算。

在這種情況下,祖上從事擺渡業務的黃德義領銜搭建了一座浮橋,之所以用鐵皮船,也是為了節約成本,但最終的花費還是超過了13萬元。黃德義一人之力根本不夠,而是找親友借款,才籌集到全部資金。浮橋的建成,可謂皆大歡喜,不僅僅是參與者,還有附近的村民。

黃德義等人搭橋,顯然是當地官府不作為後的無奈之舉,倘若當地官員能急群眾之所急,或許早就將橋建起來了,建起來的橋肯定也會更結實更安全。可是,村民們就是等不到這一天。既然村民自主建起了浮橋,你不表彰也就算了,還要搜集「罪證」,將黃德義等人一網打盡,所謂的罪名正是已經臭名昭著的口袋罪「尋釁滋事」。

對於黃德義等人的遭遇,可謂群情激憤,不僅是自媒體和普通網民,諸如新京報、南方都市報、澎湃新聞這樣的主流新聞媒體也對其大加撻伐。7月8日,澎湃新聞發表題為「私搭浮橋一家18人獲刑:執法太過機械」,該文認為刑法的執行關乎公民的清白,關乎社會公平正義。不能脫離了具體的生產、生活場景,把刑事案件變成法律積木的拼裝遊戲——刑法A法條,套用B司法解釋,再換算一下「涉案金額」,就計算出有罪、無罪,這是典型的機械執法。

黃德義在接受九派新聞記者採訪的時候透露,未搭浮橋前,該河段溺亡22人,拆除浮橋後又溺亡10餘人,其中最多的一次是溺亡5人。從浮橋上過,雖然也不能保證百分之百安全,但是,與沒有橋的時候相比,還是安全係數高了很多。雖然過橋收費,但並非強制,而且費用低,每位成年人每次5元。很多時候,老人和小孩都不會全額收取。

黃德義建橋收費,是一份經營,方便村民出行,根本就沒有「尋求刺激、發泄情緒」等目的,不具備與尋釁滋事罪相當的社會危害性和刑事處罰的必要性,不應認定構成尋釁滋事罪。這個罪就是過去的「流氓罪」新版,其原始犯罪形態是:小混混為了耍橫稱霸,強拿、硬占他人的財物,但財物數額不大、暴力手段不算嚴重,不宜按搶劫罪處理的。可是,黃德義一家為修橋付出了資金和勞動,哪怕收費在法律上不合理,這種收費行為也和嘯聚一方、充當車匪路霸有著本質區別。

臧啟玉律師公開發表評論指出,黃德義搭建浮橋被判尋釁滋事罪一案權力善惡不分,違背法律精神。他認為,黃德義案根本就不是一個法律事件,而是典型的權力者任性,它們根本就不懂法律精神。四川時事評論人謝哥認為黃德義動了官府的奶酪,在他看來,花13萬搭建浮橋就解決了村民的出行問題讓當地政府丟臉,同時,也給官方花巨資建橋造成了障礙,也就是擋了他們的財路。

因為浮橋事件的持續發酵,近日,又牽扯出「案中案」。據網友爆料,負責該案的主審法官「孫利」系高考冒名頂替者、審判長。該事件在網上引發輿論關注後,黃德義再次提交《刑事再審申請書》,並在7月2日收到法院《受理通知書》,落款時間為6月26日。目前,黃德義仍在等待進一步的處理結果。但願此案能重新公平公正公開審理,將黃德義等人改判無罪,與此同時,當地政府應該早日重建一座浮橋,以方便村民出行。另外,相關機構應該重新審視尋釁滋事罪,不能任其範圍無限擴張,傷及無辜。

2023年7月14日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議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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