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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耀明:廣播規管雙重標準 「寧左勿右」弄巧反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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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通訊局的建議,不外替「寧左勿右」行為又添一例。與公共圖書館把魯迅著作下架、政府全面扼殺立法會及區議會的直選丶官員批評報章文章及時事漫畫有煽動仇恨政府之嫌、發展局指責反對交椅州人工島填海項目是企圖抹黑等等如出一轍,新建議反映政府待人處事或自以為是,或怕惹禍上身,輕易上綱上線,以主觀想像的國家安全或政權穩定問題,作為言行的主要考慮。

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建議,本港廣播機構日後轉播的大陸節目,一概免受該局的規管,至於製作宣揚國家觀念的每周半小時節目,亦豁免必須要「恰當地持平」的要求,倘若成事,香港廣播規管將變成「一港兩制」。

通訊局解釋,建議豁免「恰當地持平」是照顧業界的進退兩難。現時發牌條件規定,他們必須製作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和認識《港區國安法》的節目,但他們發覺如加入反對意見,以符合持平的標準,則有干犯《國安法》之嫌,但內容若不能持平,又會遭到觀眾投訴。因此,通訊局主張放棄專業要求,對這類節目不加管制,以保從業者平安。

通訊局是法定組織,提出建議前必有尋求法律意見及政府回應,相信是他們認定《國安法》可拿來對付反對聲音,並且傳媒機構也須付上刑責,而當局亦絕不會放過,才會放棄對電視節目的監管要求,以免傳媒身陷法網。換言之,通迅局的建議首先表明,他們斷定《國安法》足以阻礙電視台履行其專業職責,也可禁制反對聲音,直接損害媒體和言論自由。

其次,通訊局寧願犧牲原則,也要成全電視台的國家級任務,製作宣揚愛國意識的節目,不啻是忍辱負重,但未免有高級黑之嫌。通訊局日後若豁免新聞資訊節目的「持平」規定,又免除廣播機構轉播大陸節目的監管,就是明示特區之內有法外之區,某些特定來源或內容的節目,可享有免受規管的特權。

通訊局放棄規管他們,除了執法者示範雙重標準而有損法治,也難免貶損這些特權節目的聲譽,因為欠缺合理解釋的豁免,等於宣布這批節目並不專業。觀眾因此先入為主,認為這些節目偏頗又無須負責任,從而影響他們吸收「愛國」信息的脾胃,通訊局有不能推卸的責任。

有關宣傳效力的研究發現,宣傳屬於旨在推動某些事情的傳播活動(facilitative communication),需要通過溝通渠道與觀眾互動,宣傳活動才能產生預期的效果。否則單向宣傳,觀眾沒有渠道參與,沒有機會給你說服,加上觀點不經辯論交鋒,更令觀眾感到欠缺選擇,難有興趣看下去,更不要說信服了。最後,或如上述研究所說,宣傳任務完成不難,但卻難逃其宿命,即由於不顧及觀眾的興趣和需要,只是盲目地散播觀點(shooting in the dark),而難生效用。

其實正反觀點紛陳後,再逐點仔細討論反對意見,以申明一方的想法,除了符合持平的原則,也是與觀眾溝通的一種技巧,有助提高論點的說服力。如今《國安法》在上,反對想法一概免問,溝通說服變成單向灌輸,國家觀念淪為官方宣傳,節目註定難達宣傳目的。近年來香港人厭看新聞及時事資訊,更不要說旨在宣傳的「愛國」節目,若還在每集節目硬銷官方觀點,沒有到肉的質疑和答問,以助釋除疑慮,收視率低不在話下,甚至前前後後的節目也難免受牽連。

今次通訊局的建議,不外替「寧左勿右」行為又添一例。與公共圖書館把魯迅著作下架、政府全面扼殺立法會及區議會的直選丶官員批評報章文章及時事漫畫有煽動仇恨政府之嫌、發展局指責反對交椅州人工島填海項目是企圖抹黑等等如出一轍,新建議反映政府待人處事或自以為是,或怕惹禍上身,輕易上綱上線,以主觀想像的國家安全或政權穩定問題,作為言行的主要考慮。

近日一些建制派人物接連發文批評「寧左勿右」,指特區當局以至親北京政客言行越來越激,內政以國安掛帥,外交則強烈反美,盡力與大陸看齊,以示政治正確,卻罔顧香港的獨特之處,在於實行「一國兩制」,守住文化和制度都可與歐美社會相容的香港,才能接通世界,擔當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

同樣,言論自由是香港社會的特徵,電台電視台的「國安」節目包含反對意見,不外反映香港社會意見多元,而不同觀點並存,亦代表香港走向復常,保持「一國兩制」下香港的獨特性而已。倘若表達不同意見也算牴觸《國安法》,只能代表當局正式承認,香港仍然動盪不安,一切有賴《國安法》押陣,所以過往有別於大陸的多元開放的自由香港,若非一去不返,起碼也是未有歸期。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責任編輯: 李安達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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