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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海南文昌一名女子因遭人強姦前去報警,結果警方不立案,還將嫌犯釋放,該女子接受不了,跳入水庫自殺。此事引起大陸網絡關注。網民譴責道:「8000萬公職人員(指警方)魚肉百姓。」在輿論壓力下,當地警方才宣稱複查。
8月26日,「女子遭強姦後未獲立案跳水庫自殺」登上大陸多個社交平台熱搜榜。《海報新聞》25日報導,海南文昌程先生妻子於7月15日在家裡被當地一水果店老闆黃某強姦,報警後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立案,黃某被釋放三天後,程妻受不了刺激跳水庫自殺。
據報導,女兒程女士說,刑警大隊介入後,她們提交了所有的證據,可警方說證據不足。7月20日,黃某被釋放。7月23日,程女士去做筆錄,回來後發現母親跳水庫自殺了。
程女士父母在當地以包地種水果為生。程女士披露,2023年7月15日,黃某到他們家裡收香蕉後強姦了母親,強姦完後黃某還說了一些威脅的話,並丟下150元(人民幣,下同)就跑了。
母親由於害怕未敢將實情告訴家人,一直到16日晚上家人才知曉此事。當時程女士向黃某打電話質問,黃某開始否認,但後來又說拿3000元做補助。程女士說:「我就問他,不是說沒欺負我媽嗎?為什麼要給我拿錢?後面他就掛掉電話了。」
第二天(7月17日),黃某拿著一箱飲料到她家尋求和解,並向程先生表示拿1萬元做補助。家人要求黃某寫給一萬元的原因。但黃某稱不會寫字,但會寫自己名字,於是程先生手寫了一張字據,讓黃某簽了字。之後,程家人報了警。
程先生說,當知曉要報警,黃某就抱住他的(程先生)大腿祈求不要報警;當時警方來了,黃某多次向警方表示要私了,但他們一家不肯私了。
程女士稱,此後,派出所表示黃某的行為已經涉嫌了強姦,該案由文昌刑警大隊捕手。可是刑警隊介入之後,即使提交了所有證據,還是被告知證據不足,不立案。
程女士表示,母親自殺前留下了遺書。遺書稱,對不起丈夫和兒女,讓他們受到這麼大的傷害,還說自己是天生災星。遺書還透露,黃某當時威脅她,說有一個叔叔在公安。
母親自殺後,程女士表示自己的訴求是儘快立案。
報導中披露了一份醫院的證明,還有一份文昌市警局不立案的回執,落款時間為8月11日。
前述報導稱,25日下午,記者致電海南文昌邁號鎮政府,工作人員稱此事派出所和刑警大隊介入處理,讓記者去找他們了解案情。文昌市警局負責該案的警察稱不方便接受採訪,讓找該局政工室。該局政工室工作人員則稱,領導要求先不接受採訪。之後,該局政工室不再接聽電話,邁號派出所的對外電話也無人接聽。
2023年8月26日,網民譴責海南警方。(網頁截圖合成)
此事引發大陸網民熱議,民眾紛紛譴責警方。
「8000萬公職人員魚肉百姓。」「為什麼啊!為什麼啊!還有把壞人放出來把好人逼死的啊。」「以死自證清白,警察也是幫凶。」「收錢了唄。心虛了唄。也不接電話,也不接受採訪。」「你覺得現在警察那(哪)個是辦事的?」
「讓我想到了唐山那個案件,那幾個人就一直沒有處理,到上了熱搜處理的還不是唐山警方,所以就算證據充足也會說不足吧。」「你以為警方都是好人嗎?」
「前幾天被一個猥瑣男摸了立案了也抓到了,證據什麼都足了,也指認了,問jc(警察)怎麼罰他,jc說等他們調查,笑死哦,都簽名指認了還調查什麼呢。」
「現實就是執法者會勸你息事寧人,大事化小。」「其實遇到事兒報上一次警就知道這才是常態。所以我有次報警被警察吼之後再也不報警了,影響我愛國……」
「這不是正常操作嗎?把受害人打成帶霉運的人去辱罵刺激她,讓她自卑自閉自殺,以前死了都被說成自我羞愧自殺。」
還有網民說:「非要每個女性出門帶把刀嗎?」「她要是不自殺,而是發微博,你猜男寶怎麼說?『沒有證據,誣告』。」
在輿論壓力下,26日中午,文昌公安發出關於此事的回應,稱已受理死者家屬的刑事複議申請,成立聯合調查組,全面複查等。
警方的回應同樣招致不滿,「非要受害者以死明志,而且還得有熱度,不然這條命可能都是白沒的。」「真挺反感這種不上熱搜糊弄了事,一旦上了熱搜,立馬重視的做事風格。」「非要出了人命重視了。」「要不是現在網絡發達,可能就算死了也沒人理。」「如果死者家屬沒有進行刑事複議申請是不是就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