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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當局迅速採取行動鎮壓和平抗議

為了阻止香港發生公眾示威活動,上周警方和大學當局阻止學生舉行紀念雨傘運動的守夜活動,10月1日甚至逮捕了一名在公共場合舉著白花的男子。

資料照片:2023年6月4日,1989年北京天安門廣場鎮壓34周年之際,中國香港警察在市中心待命,附近是以往通常舉行燭光守夜活動的場所。近日,警方和大學當局阻止學生舉行紀念雨傘運動的守夜活動,甚至在10月1日逮捕了一名在公共場合手持白花的男子。

分析人士表示,當局先發制人、迅速採取的行動表明,他們對這座城市的任何抵抗活動東山再起有多麼擔心。

倫敦國王學院迪克森·潘法學院的客座研究員黎恩灝(Eric Lai)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儘管(現在香港的)政治表達都是非暴力的,避免直接羞辱當局,但香港政府仍然非常擔心讓不同的聲音被公開聽到或被媒體報導。」

10月1日中國國慶節當天,一名在香港被許多人稱為「美國隊長」的39歲男子因在香港繁忙的銅鑼灣購物區手持白花而被三名警察逮捕。

在社交媒體平台X(前稱為推特)上流傳的一段視頻中,該男子手捧白花站在一家百貨商店前,身穿一件黑色T恤,上面寫著「香港加油!」白花在中國文化中象徵著哀悼。

三名便衣警察將他圍住,要求他出示身份證。該男子沒有服從,並開始回懟警察,警察將他按倒在地,並強扭他雙手到背後。

背景中可以聽到一小群旁觀者敦促警察不要傷害該男子,同時強調獻花不是犯罪。

據當地媒體報導,警方隨後以擾亂公共秩序、妨礙警察執行職務的罪名逮捕了他。

香港警方沒有回應美國之音的置評請求。

折射出中國

過去,香港人通過舉行反對中國共產黨的公眾示威和大規模遊行來慶祝中國的國慶節。針對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政府侵犯人權的抗議活動也屢見不鮮。

但自2020年以來,新冠疫情大流行和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香港實施的國家安全法(NSL)阻止了香港居民參與公眾抗議。

一些觀察人士表示,近日發生的事件表明,香港警方正在採用中國同行所使用的鎮壓方法。

「人們需要得到警方的批准才能示威,(在某些情況下)警方會將組織者帶走並審問他們,」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RW)亞洲部副主任王松蓮(Maya Wang)表示。她說,當局實質上是在阻止人們組織抗議活動,而且還有更多個人因表達異議而受到懲罰的例子。

儘管香港當局聲稱他們繼續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但國王學院的黎恩灝說,他認為當局的行為與這些說法相矛盾,他說:「除了根據《國家安全法》逮捕和起訴超過250人外,他們採取的先發制人措施表明他們不尊重受《基本法》保護的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

相反,香港政府將「國家安全法置於基本人權之上」,黎恩灝補充說,這種做法違反了《基本法》中的普遍人權標準。

7月1日,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慶祝香港回歸中國26周年招待會上表示,必須警惕「軟抵抗」,積極維護國家安全。

校園內敵意加劇

就在國慶節前幾天那個周四,香港浸會大學的三名學生在校園組織了守夜活動,紀念2014年為期79天的公民抗命行動即雨傘運動9周年。

據當地媒體報導,學生們身穿黑色T恤,襯衫上貼有「自由不是免費的(Freedom is not free)」等標語和黃色絲帶。靜立10分鐘後,校方人員將學生帶走,理由是他們進行了「未經授權的活動」。

在發給美國之音的電子郵件聲明中,該大學官員表示,他們尊重和維護言論自由,並致力於創造一個有利於授課、學習和研究的環境。

浸會大學校方寫道:如果學生或學生組織需要在校園內組織活動,他們必須在活動開始前向學校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活動的準確信息。」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為都可能導致要求終止活動或受到大學管理層的紀律處分。

雖然關於在大學校園組織活動的指導方針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但國王學院的黎恩灝表示,自2020年7月國安法生效以來,大學管理層一直對學生活動人士非常敵視。

他告訴美國之音:「2020年之前,大學管理層曾對學生在校園內的活動表現出高度的寬容和尊重,希望創造一個自由的環境。但過去兩三年,大學管理層對學生校園生活的容忍度有所下降。一些學生會被迫解散。」

由於《國家安全法》對行使基本權利和自由沒有明確的界限,一些分析人士表示,許多香港人被迫效仿中國大陸活動人士用來表達意見的策略。

東京大學客座研究員潘嘉偉對美國之音表示:「沒有人知道紅線在哪裡,因此人們很難知道他們還能在多大程度上表達自己的意願。」

潘嘉偉說,為了在行使言論自由和確保人身安全之間取得平衡,香港人正變得像中國大陸的活動人士一樣富有創造力。

「香港人表達觀點的唯一可能方式就是在網上分享,」他說。「但他們不能使用真實姓名,需要使用非常晦澀的措辭來表達自己的觀點。」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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