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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聲OPINION:別讓流浪狗成為人之惡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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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問題,首先是一個法律問題,其次是一個文明問題,再次是一個教育問題。全國的流浪貓狗的厄運還遠遠沒有結束,它們的命運完全只能依賴於偶發性攻擊人類的減少。

作者|連清川資深媒體人

成都崇州區羅威納咬傷女童的事件,在處理上已經頂格。犬主人被刑事拘留,羅威納當天就已經捕獲,想來等待它的是安樂死。我對於這樣的處理毫無意見,甚或覺得,如此頂格的處理來得太晚而不是太早。作為一個養貓養狗、被標籤為「愛寵人士」,以及長期以來不厭其煩地倡導「動物福利主義」的人,我一點也不覺得有什麼矛盾。

飼養寵物是有規則的,並不是一個空洞的「愛心」就能夠脫逃所有的責任與職責。十多年來,我都極其厭憎那些遛狗不栓繩、養貓不約束的寵物主人,因為他們不僅僅造就了貓狗攻擊人類的慘劇,並且把我們這些規規矩矩飼養寵物的人都置於風險之中。

然而,意料之外,同時也是意料之中的,是因為這起事件,又掀起了一場全國性捕殺流浪貓狗,甚至禍及家養寵物的惡潮。幾乎每一次貓狗襲擊人類的事情發生,都會引發這樣的一股惡潮。

愛寵與恨寵背後的社會現實

在網上有人爭辯說,全國性捕殺是一種造謠,並舉出各種例證,又是愛寵人士的一次運動。沒有什麼好爭辯的,成都和重慶已經有了官方禁養犬種的出現,官方媒體也有了類似於「出門遛狗不牽繩一律捕捉」的說法,以及多地緊急通知對流浪狗的緊急處置辦法。口氣儘管比較曖昧及溫和,但地方的執法以及藉機宣揚撲殺的人群此起彼伏,沒有什麼可懷疑的。

這是前現代社會現狀的表徵之一。前現代社會,不僅僅表現在治理、法治、倫理、社會規範等人類事務之上,更表現在包括發展與環境、人與動物,以及人與植物的觀念與行動的落後。

資源的稀缺與分配的不公,使絕大部分公眾依然僅僅把動物和植物看成人類可消耗的資源,而缺乏對於動物、植物,乃至整體環境的協調與福利缺乏現代觀念。

當貓狗僅僅是一種動物性資源的時候,它們的生命就是不值得被尊敬以及保護的,遑論它們的生存福利。

所謂愛寵人士與恨寵人士之間的鬥爭,反應的是一種典型的城鄉觀念落差。越是落後的地區,對於寵物與流浪動物的態度,往往越是狠毒。

有人可能會反駁我,新聞上所傳播出來的,都是城市中人對於貓狗的虐待,農村人對於貓狗才是真的好呢。然而,城市中之所以傳出對於貓狗惡性虐待的新聞,亦因其為人側目而成為新聞,而農村中日常捕殺流浪貓狗,並不會成為什麼新聞。

儘管厭惡,但只能說,我十分能夠了解當下對於貓狗的普遍性態度,以及形成愛寵與恨寵兩個極端態度的原因。

處在兩端的,只是少數人,且他們的聲量都很大。而大面積的人群,根本對此問題無感,或者說,他們都只不過把貓狗當成了食用性資源,不會特地捕殺,但也不會反對捕殺。有兩個通用的說法。其一,人都養不好,還養什麼貓狗啊?其二,吃飽了撐著才會去養貓狗。

畢竟,20年前,我還是一個喜歡吃狗肉的人。不要以為,你在視頻號上看見山里人在做五公斤龍蝦,或者在抖音里看見大閘蟹堆成一座小山,就以為全國人民都已經蛋白質營養過剩了。

所以,當我們討論所謂的愛寵與恨寵的矛盾,和流浪貓狗的問題時,可能就只能著眼於城市和富裕鄉村。狗肉作為許多地區的蛋白質補充來源,在全國性的飼養性蛋白質能夠普及到所有地方的時候,貓狗自然也就結束了作為食用性資源的悲劇性時光。

惡犬傷人,是犬之惡,還是犬主之惡?

當然,一個現代性社會並不能完全以經濟發展水平作為完全的衡量標準,而是一個社會的法律、文化與教育的普及性。

寵物問題僅僅是一個觀念性的問題嗎?不是。它首先是一個法律問題,其次是一個文明問題,再次是一個教育問題。

寵物的飼養是有一整套法律體系得以規範的,而這套規範的執行關涉到的,包括飼養規則、危機處理、公共機構以及善後體系。

在羅威納這個案例之中,就完全可以呈現出整個寵物飼養制度缺失的恐怖情形。

飼養寵物需要登記制度。但這種登記制度是備案式的,而不是管制式的。中國的狗證昂貴,而且還沒有例如打防疫針等服務,所以許多人都逃避責任,同時也覺得無可厚非。

寵物主人需要被規範。遛狗不牽繩是犯法行為,但幾乎從來不被懲戒。貓狗攻擊人要處置,但只要不是惡性,從來不會被執行。飼養人規範幾乎從來不出現,並且也缺乏經過培訓的執法者。

羅威納是否被列入禁養名單?在西班牙、法國和美國都是的。在美國有23種禁養犬種,但在日本完全沒有。成都一股腦兒列出了30多種,那還有幾種能養?但不管怎樣,明確並且堅定的名單,是一個前提。

虐待動物,無論是主人還是路人,都要入罪。這無需爭辯,這是現代法治文明規則,接不接受都要執行。可是,我們沒聽說過。

流浪貓狗的出現,與飼養人的不負責任,以及看管缺失有很大的關係,因此遺棄要遭受懲罰的。然而,更加關鍵的問題在於,要有一個公共機構來收集和蓄養流浪貓狗,並且有明確的領養、蓄養與處置的流程和方法。

善後的體系,包括領養的機制、公共蓄養的機制以及處置的機制。

以上的種種問題,現在的情形,主要是通過愛寵人士的捐獻與愛心,也就是非制度性、偶發的狀態來解決。它們與疾病的傳播、偶發性的對人類的攻擊,以及城市公共場所的衛生與安全之間緊密相關。

文明的人沒有獎賞,暴虐的人沒有懲罰,守規則的人沒有好處,壞規則的人沒有壞處,一切處在自然性的對抗之中,那為什麼要奇怪兩極分化,為什麼要奇怪運動性捕殺?

惡犬的出現不是犬之惡,是因為犬主人之惡。

為什麼流浪貓狗會成為恨寵的替罪羊?

貓狗攻擊人類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嗎?那些愛寵人士口中的溫和與可愛是什麼意思?動物就是動物,它們生活在和人類的不同的動物法則之中,餓了要吃,感到威脅要攻擊,生病了要尋找救助,約束它們的只有人類,這和它們的溫和可愛有什麼關係?

沒有約束好或者飼養好,就必須要被處置,而主人就要接受懲罰,這才是法治的本意,這也是貓狗要生活在人類社會所必須付出的代價,需要什麼辯護?

而流浪貓狗的出現,同樣是人之惡。因為遺棄動物沒有被懲罰,貓狗遺失沒有被救助,動物的本能讓它們必須尋找生存之道,這也是動物乃至人類自身的生存本能。

沒有給它們提供庇護,提供救助,提供領養的途徑,這是社會不作為。社會違反了大自然、地球給我們的饋贈所必須要回饋的感恩以及補償的罪惡,它們何辜要替代那些作惡犯罪卑劣的人來付代價,被遺棄,被圍捕,被殺害?

這是那些高呼要捕殺流浪貓狗、反對飼養寵物的恨寵人士的不齒之處。他們是忘恩負義之徒,不知感恩自然的慷慨;他們是心懷惡念之人,缺乏對於萬物有情之同情與慈悲。

我們洋洋得意於GDP的增長、世界工廠的名號、985和211的大學迷夢,但這道文明門檻還沒有邁過去。要知道,19世紀英國就已經出台了第一部《動物福利法》。

所以,不要期望於這場爭論會結束,它的平息只不過是暫時的休止;也不要訝異於捕殺流浪狗的惡臭,它只是運動執法的慣性;更不要幻想所有人都能夠感知貓狗的美好,因為基礎教育里對自然的認知出現了錯誤。

在這個前提之下,全國的流浪貓狗的厄運還遠遠沒有結束,它們的命運完全只能依賴於偶發性攻擊人類的減少。但是,那麼龐大的不夠格的養寵人在那裡,你還能有什麼妄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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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風聲OPINION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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