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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華裔永久居民 要交$600萬海外買家稅

最近,加拿大華裔移民圈有一則熱議的新聞。溫哥華一棟公寓樓(威爾遜大道5978號)的華人業主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卻被省政府判定需要繳納$600萬加元的海外買家稅。

兩人不服判決進行了上訴,但是卑詩省的最高法院本周裁定,省政府的裁決是正確的。

2018年,Mailin Chen和Yongjin Yong支付3000萬加元購買了本拿比的一棟公寓樓。

加拿大永久居民通常免於繳納海外買家稅,該稅於2016年首次針對大溫哥華地區的房產徵收,此後擴大到該省其他地區。

本案的不同之處在於購房背後複雜的所有權結構,其中包括一家在中國註冊的公司。

在本周早些時候發布並在網上公布的一份判決書中,法官史蒂文–威爾遜(Steven Wilson)指出,此案與由同一卑詩省居民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提起的另外兩起案件有關,這兩起案件涉及「大致相同的問題「。

這兩起案件的裁決尚未發布。

複雜的所有權結構

根據判決書,所有三起案件都涉及Mailin Chen和Yongjin Yong所擁有的公司。

威爾遜的判決附錄中有一張圖表,概述了這些公司的所有權結構,法官還對其進行了書面總結。

公司所有權結構的複雜性,是本案判定是否需要繳納海外買家稅的關鍵。

一家名為南京鼎業投資置業集團有限公司(Nanjing Dingye Investment Real Estate Group Co.)在中國註冊成立,Chen擁有該公司的大部分股份,Yong持有該公司的其餘股份。

南京鼎業是卑詩省一家名為Global Dingye Capital Ltd.的公司的唯一股東,該公司又是參與購買威爾遜大道5978號的兩家編號為B.C.的公司的唯一股東,威爾遜大道5978號是本拿比的一棟四層公寓樓,共有38個單元。

其中一家編號為1164708 B.C. Ltd.的公司購買了該建築,並將其託管給另一家編號為1162509 B.C. Ltd.的公司,該公司在整個裁決中被稱為「實際所有人「。

1164708 B.C. Ltd.向法院提起訴訟,在裁決中被稱為「申請人「。

Global是南京公司在卑詩省擁有的公司,同時還擁有卑詩省另一家名為中華投資(加拿大)有限公司(Chunghwa Investment(Canada) Co. Ltd.)81.1%的股份,其餘18.9%的股份由Chen直接擁有。

根據卑詩省評估局(BC Assessment)的數據,截至2022年7月1日,該房產價值超過1400萬加元。

控制權的定義受到質疑

在威爾遜裁決的案件中,申請人認為卑詩省財政部錯誤地解釋了外國買家稅法中「控制「的定義。

威爾遜在裁決中總結了這一論點:「只能有一個人或實體行使最終控制權,而本案中的這個人就是Chen。」

「由於Chen先生控制著南京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而南京公司控制著Global公司,Global公司又控制著申請人,因此不應繳納額外的財產轉讓稅「。

對此,卑詩省總檢察長認為,是申請人誤解了法規。

「不同的人或實體可以同時控制一家公司,由於南京公司是在中國註冊成立的,因此Global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請願人在內,都是外國公司。」

在考慮這些論點時,威爾遜提到了該省的立法以及聯邦《所得稅法》,卑詩省法律正是從這兩部法律中得出控制權的定義的。

判決指出,由於南京公司是一家外國公司,因此環球公司和申請人也是外國公司。

因此,威爾遜駁回了此案,這一裁決使申請人必須承擔了$600萬元的海外買家稅。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加拿大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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