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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料未及!她竟因鄧麗君被判7年刑

—一位成都女士講述與鄧麗君的「是非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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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成都某招待所工作人員周世鳳因販賣鄧麗君歌曲35盒錄音帶被處有期徒刑7年,罪名是傳播淫穢物品罪。勞改一年後又釋放了她,釋放原因是傳播黃色歌曲尚未構成犯罪。同年,CCTV晚會播出鄧麗君歌曲《鄉戀》和《北國之春》。

1983年,成都某招待所工作人員周世鳳因販賣鄧麗君歌曲35盒錄音帶被處有期徒刑7年,罪名是傳播淫穢物品罪。勞改一年後又釋放了她,釋放原因是傳播黃色歌曲尚未構成犯罪。同年,CCTV晚會播出鄧麗君歌曲《鄉戀》和《北國之春》。

人生總是那麼不可捉摸,會因生離死別轉軌,會因悲歡離合改變,也會因為一種狂熱痴迷的執著面目全非。周世鳳的人生就是這樣,只因為28年前第一次聽到鄧麗君那首悠揚的《何日君再來》,她的一生從此鬼使神差地改變,改變得如此突然,讓她始料未及——她竟然因為鄧麗君被判過7年刑,坐過10個月的牢!

那時花開我為「君」狂

在午後花園愜意溫柔的夕陽中,現年53歲的「的姐」周世鳳過著令人眼饞的小資生活。然而誰能想到,她會有一段會為鄧麗君判刑7年的辛酸經歷。

上世紀80年代初,當人們唱情歌都會臉紅的時候,鄧麗君的歌聲無疑如春風甘露般滋潤著年輕人乾涸的心靈。青年人青春的激動就在鄧麗君的歌聲編織的夢裡延續膨脹。「那年我25歲,第一次聽到鄧麗君的歌《何日君再來》,當時我真的聽傻了,歌聲那麼輕柔悠揚,我以為自己在做夢。」周世鳳和丈夫王昌亮就在一剎那間被鄧麗君徹底征服了。其實被征服的又何止他倆,在夫婦兩人周圍也很快聚集了一大幫鄧麗君的「發燒友」,「我們只要有時間就會聚在一起聽她的歌,唱她的歌,談她的歌……這一切構成了我們業餘生活的全部。」

芳華正茂我為「君」囚

為鄧麗君瘋狂的年代,不僅是精神饑渴的年代,更是物質匱乏的年代。大多數的鄧迷只能通過廣播收聽難得的「精神鴉片」。但當時已在一家旅館做小頭目的周世鳳不滿於此,她愛鄧麗君就要聽鄧麗君最好的歌。於是她花錢買了日本三六牌收音機,花80元買了第一盤寶麗金的原版磁帶,當時她的月收入只有35元。「為了鄧麗君真的是捨不得吃捨不得穿啊!」豪華的裝備使她迅速成為發燒友追捧的對象,他們從她那裡翻錄鄧麗君的磁帶,甚至拿到黑市銷售,5毛、1塊,這些翻錄帶在當時的會府市場賣得火爆異常。「當時喜歡鄧麗君的人不知有多少,但磁帶正規市場上又不准賣,那是談情說愛的歌,但哪家有賣翻版的大家都心照不宣。」周世風眉梢輕輕一揚,眼中流出一絲天真的神秘。

「那天我正在上班,有兩個派出所的人突然來找我,說有事要我跟他們走,我也不知道出了什麼事,只是覺得同事都在,難堪得很。」原來,另一位賣鄧麗君翻錄帶的朋友,在被市場糾察隊員當場抓獲後「賣」了她,招認了磁帶是從周世鳳家裡翻錄的。「一進派出所就拘留了15天,我前一天進去,老公第二天也被牽連進來了。進去後真還也沒覺得什麼大不了,不就是喜歡鄧麗君出了軌嗎?有什麼啊!」但事情並沒有周世鳳預想的那麼簡單,拘留15天後,檢查院向法院起訴了周世風夫婦,更令她沒想到的是,區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上這樣寫著:「被告周世鳳、王昌亮,以營利為目的,翻錄、販賣淫穢黃色磁帶,已構成製作、販賣淫穢磁帶罪……製作淫穢磁帶罪各判刑三年,對所犯販賣淫穢磁帶罪各判刑三年……對被告周世鳳、王昌亮分別執行徒刑七年,並處周世鳳罰金一百元。」於是,周世鳳夫婦坐牢了

10月牢獄我為「君」值

「哎,人生事事難料啊!」周世鳳說到這裡第一次出現了停頓,而且停了很久,「我當時在監獄裡難過得要死,不吃不喝,絕食抗議,我就覺得很冤……入獄的時候我兒子剛兩歲。」

有些故事如果以荒唐開始就註定要有一個戲劇性的收場。「10個月後,我又被無罪釋放了。」說完,她平靜地拿出那張解放她的判決書。事隔10年,那個「恥辱」依然嶄新如初,「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周世鳳私自非法翻錄販賣大量黃色下流錄音磁帶是事實,但翻錄販賣的並非淫穢錄音磁帶,屬一般違法行為,尚未構成犯罪……判決如下:對被告人周世鳳、王昌亮不追究刑事責任,予以釋放。」

風波就這樣過去了,只有短短的10個月,卻影響改變了周世鳳日後幾十年的生活。她告訴我,出獄後單位給了她留用一年的處分,她不服,便離開單位出來單幹。開過乾貨鋪,現在開計程車。

當我問她:「為鄧麗君付出這麼多,有什麼遺憾嗎?」她眼圈紅了,我吃了一驚,講述坐牢的時候她曾那麼平靜!「鄧麗君死得那麼早,太遺憾了,誰也替代不了她。可惜了,可惜了……」周世鳳轉身站在窗前不再言語,雙手緊緊抱住了雙肩。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知乎/推特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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