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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媒:黎智英接觸的外國政要被指是國安案共謀 遭反批是「做騷公審」吁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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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否認被指涉嫌觸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而在案中被港府點名是案中「共謀者」或「外國代理人」的四位著名人士或組織,先後作出反駁,指與不同人士接觸是新聞工作者的工作,港府的指控純屬捚造,呼籲國際社會制裁相關官員丶叫停與中港政府的逃犯協定和發出營商警告。

(順時針)香港監察、前美領郭明瀚及IPAC執行董事裴倫德反駁港府指控兼要求釋文黎智英。2023年1月3日©聲明附圖或視頻截圖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一案,今(3日)早在法庭進行第五日審訊,在昨日的開案陳詞中,代表港府提控的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黎智英假借爭取自由民主之名,多次聯絡外國政要,提及的人名有24個,他們包括外國政要丶學者丶媒體人及非政府組織核心人士,當中,對7人沒有提出具體行動以支持指控,當中包括香港末代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丶台灣總統蔡英文等;餘下人士被指涉嫌勾結的行動包括在時任美國總統川普(中國譯作川普)的社交平台上留言要求制裁丶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及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會晤中提出制裁建議丶出席黎的訪談節目丶商討文章發表事宜丶建議《蘋果》增設英文版丶發布相關人士訪談丶介紹認識其他人等。

16國議員聯署批港府吁制裁丶停引渡協定

港府的指控引起國際人士反彈,當中,被指為黎的外國代理人之一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執行董事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在其社交平台上發表錄影,批評港府指控他和黎智英合謀,全屬捏造,是明顯的謊言,但他相信,北京並不關心黎智英一案的真相,只是在自說自話,期望讓人相信200萬人上街是受黎指使,藉此解釋香港為何排斥習近平的極權。然而,熟悉香港民主運動的人都知道,黎智英只是一名民主活動人士。

除裴倫德外,這個由全球33國議員組成的 IPAC的日本董事菅野志櫻里(Shiori Kanno)亦被指是黎的「共謀者」,IPAC2日為此發表聲明,指相關指控是超越國界的不尋常行為,是對外國公民權利的侵犯,不能接受。聲明強調,黎智英從未直接或間接參與 IPAC在香港的任何活動,批評港府捏造證據。IPAC又關注據報在深圳監獄遭受酷刑的同案被告李宇軒

聲明發出五小時內,已獲得來自英丶法丶德丶加以及多個巴爾幹半島等16國共29位議員聯署支持。聯署現仍繼續。

前美領:指控荒唐至極

另外,同被點名的香港自由委員會(CFHK)基金會主席丶美國前駐港總領事郭明瀚(James Blair Cunningham)亦發表聲明,形容審訊是做騷( show trial),指與他這樣的前外交官和其他政治人物丶商界領袖丶國際媒體和洞動家談話就是罪行,實在是荒唐至極。重申支持黎會英及其他在香港被針對的人,促請英美政府及所有支持自由公義的人都應譴責這場鬧劇,並要求釋放黎智英和終止對香港自由的打壓。

香港監察:港府違背不追溯諾言

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亦被點名是黎智英的「外國代理人」,涉嫌和黎促請外國制裁中港官員。香港監察當日發表聲明,指大部分黎智英被指控的活動均早於《國安法》實施前發生,卻仍被追溯,證明港府違背了聲言該法沒有追溯力的承諾;而這場「做騷審判」亦反映香港的自由和法治被嚴重破壞,因為黎智英被指控的「罪行」,只是黎與外國政治人物及倡議人士接觸,並從事新聞工作,對一家主要報紙的出版人而言,這是正常合法不過,與國家安全完全無關。

外交部:抹黑香港因心有不甘

另一方面,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媒體自由聯盟」的聲明時重申,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個別國家,以「媒體自由聯盟」名義污衊抹黑香港新聞自由,攻擊港府正當執法,如此說三道四,「無非是對香港蒸蒸日上的大勢心有不甘,試圖延續自己以往在香港的特權和影響」,最終只會徒勞,註定以失敗告終。

美英等24國日前以「媒體自由聯盟」成員名義發表聯署聲明,指《國安法》實施後,港府起訴《蘋果日報》及網媒立場新聞,造成寒蟬效應,打擊新聞自由。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RFI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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