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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的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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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場裡的故事

農場單身職工住集體宿舍,一天早晨,廣播裡說「祝林副主席身體健康」,有一個單身職工接嘴說:「祝我身體健康呀,我還沒起床呢!」同宿舍的人立即舉報了他,把他打成現行反革命。

鄉放影隊到村里放革命樣板戲電影,照例先放一個新聞紀錄片。有一次,由於疏忽,片子放倒了,有人馬上站出來大喊:「快抓住這個現行反革命!」此時放的是毛主席接見外賓。於是,基幹民兵立即把放映員帶走了。

那時流行到處寫標語,一個會寫大字的人經常被安排寫農場領導圈定的標語。有一次他寫了「敬祝毛主席萬壽無疆」幾個字就走了,不到半小時,一塊「打倒現行反革命分子×××」的牌子就掛在他的脖子上了。當莫名其妙的他被帶到標語面前時,他立即認罪不諱,原來把「萬」字寫成了「無」字。

每家每戶都要張貼毛主席像。生產隊汪隊長頭天接到大隊通知,說是過年了,大隊替每家配了一張毛主席像,要各生產隊隊長去公社的供銷社去領。第二天,汪隊長起個大早,借了大隊的自行車,火速趕到供銷社。足足有一大捆毛像,汪隊長想把它們放在自行車後坐上,可是紙捆太滑,放上去又溜下來。汪隊長一邊繼續往後坐上塞,一邊自言自語:「豈有此理,還會捉到賊牯冒(沒有)繩吊!」

不料這句話被售貨員聽到了,她立刻竄到生產隊長旁邊,一邊抓住車子把,一邊厲聲喝斥:「你這反動派!竟敢說毛主席是賊牯!快來人啊,抓住他!」眾人齊上前,把他扭到公社派出所。在各大隊游鬥一圈後,汪隊長被勞教二年。(文:汪輝)

三十年的上訪(文:漢風)

江西定南縣人李月新,天生殘疾,9歲上學,14歲下放,小學未畢業。其父曾在國民黨軍隊服役,抗日戰爭期間打過日本鬼子,後來被定為國民黨的殘渣餘孽、人民公敵、歷史反革命。

文革期間,李月新以現行反革命被捕入獄,罪名是收聽台灣當局的廣播。在獄中,李堅持認為,台灣、香港、澳門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人想到哪裡生存都不算犯罪。獄方認為他立場反動,繼承了家庭的反革命衣缽,並向同監犯散布反動言論,構成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李月新案是一個集團案,首犯是容某,主犯是樊某,李月新與郭某和練某則是共犯。起初該案被定為台灣特務案,後來改為現行反革命團伙案,再後來查無實際的反革命行為,於是1979年6月10日被改判。同一案子,改判的結果有很大差別,有的改判為無罪釋放,有的卻被定罪判刑,李月新就是被定罪者之一。有關部門對這種荒謬判決給出的解釋是:政策性的反革命案,可改可不改!

如此不公的判決,李月新不服,幾十年來一直不斷上方。有關部門指責他有精神病,他說:「我沒病,是你們有公安職業病。」李月新究竟寫過多少申訴狀,他自己也記不得了,「大約沒有一尺也有八寸高吧」,但所有信件都如石沉大海,杳無音信。

2008年9月26日,李月新的冤情在國家信訪局網站被公開,次日轉贛州市信訪局,同日轉定南縣信訪局處理。10月21日,定南縣法院接訪,但稱找不到案卷。李月新再次上訪國家信訪局,2009年2月28日國家信訪局再次將李案作為網上公開案例。3月11日定南縣信訪局給李月新一個答覆:當初對他的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屬處理適當。請你停訪息訴。」

(選自《黑五類憶舊》第九期,2011-01-01)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黑五類憶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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