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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為何被判極刑?觸犯官場鐵律 後果非常可怕

—分析:輕判駱家駹而判賴小民白天輝死刑之內情

近日,中共中糧集團原總會計師駱家駹因貪污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圖為2020年8月8日中糧國際位於巴西的工廠。

在落馬將近四年後,中共中糧集團原總會計師駱家駹因貪污和受賄罪名,近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相比之下,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簡稱「華融國際」)原總經理白天輝及其前上司賴小民因受賄罪名被判處死刑。與白天輝和賴小民的重判相比,駱家駹的刑罰顯然較輕。時政分析人士認為,駱家駹可能因某種特殊原因,或者與當局達成了某種協議,而被當局放了一馬。

5月31日,河北邯鄲中級法院對駱家駹以貪污和受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的判決書顯示,2006年至2010年,駱家駹利用擔任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總會計師兼國機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通過訂立虛假諮詢服務協議、發放獎金等方式,騙取國機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公款共計約人民幣3,136萬餘元(約合434萬美元)。

此外,判決書還稱,2000年10月至2018年初,駱家駹在擔任中國工程與農業機械進出口總公司總會計師、中國機械裝備集團公司總裁助理和總會計師、國機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和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約1,099萬元(約合152萬美元)。

法院稱,駱家駹自2000年10月起便開始受賄,時間長達17年多。

根據公開資料,駱家駹今年59歲,浙江金華義烏人,1986年8月從江西財經大學會計系畢業後進入中國工程與農業機械進出口總公司財務處。1990年12月起,駱家駹歷任該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總經理、總會計師、總裁,以及旗下控股子公司董事長。

2002年9月,駱家駹轉任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總裁助理,一年後兼任國機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2004年6月出任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國機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18年,駱家駹空降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任總會計師,直至2020年8月18日被官宣落馬。

駱家駹被指有江西幫背景落馬前賴小民案開審

駱家駹落馬後第二天,即2020年8月19日,中共官方媒體《北京青年報》旗下的時政評論微信公號「團結湖參考」發表了一篇文章。

文中稱:「中糧集團總會計師駱家駹落馬後,人們的好奇心都聚焦在他的名字上,好少見的一個生僻字啊。不過稍微懂點文字學的人應都知道,那個字肯定跟馬有關。駱家駹是誰的『馬』?」文章還暗示了兩條線索——身份證開頭是「36」,且「畢業於江西財經大學」,並稱「大概就會想起很多人」。

公開信息顯示,360000是江西省的行政區劃代碼。因此,以「36」開頭的身份證號碼屬於江西省。

而江西是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曾慶紅的老家,曾慶紅被認為是中共「江西幫」的「總幫主」。

此外,駱家駹落馬的前一周,即2020年8月11日,同樣畢業於江西財經學院(1996年更名為江西財經大學)的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案開審。賴小民被控犯有貪污、受賄、重婚罪,所涉贓款總計高達17.88億元(約合2.76億美元),創下中共建政以來當局公開承認的金融貪腐紀錄。同年1月21日,該案二審宣判,維持死刑判決。8天後,賴小民即被執行死刑。從判決到執行,間隔僅24天。

賴小民的靠山被指是曾慶紅及其家族。賴小民主掌華融後,與曾慶紅侄女曾寶寶的花樣年集團之間存在利益往來。此外,華融入主港股天行國際,也涉及向曾慶紅等江派權貴家族輸送利益。

賴小民落馬後,中共官媒引用業內人士的談話稱,賴小民的貪污腐敗行為早已開始,並提到另一個問題——「誰是他的保護傘」。有圈內財經記者披露了一條耐人尋味的信息:翻看華融的高管信息,可以發現多人與賴小民同為江西老鄉(亦為大佬老鄉),且畢業院校往往指向賴小民母校——江西財經大學。

為何駱家駹被輕判而賴小民和白天輝被處死?

值得注意的是,在駱家駹的判決書中,中共官方並未提及他在中糧集團任職期間的受賄情況。

相比之下,中共當局在判處華融國際原總經理白天輝死刑時稱,白天輝的罪行極其嚴重,儘管他「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並提供偵破其它案件的重要線索,均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等,仍然「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而賴小民的判決書中也提到了「重大立功表現」。中共司法部門在一審判決時稱,「雖然賴小民提供下屬人員重大犯罪線索並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等「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也就是說,賴小民並沒有舉報他的上級。

6月5日,旅美時政分析人士唐靖遠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在中共官員貪污和受賄盛行的背景下,駱家駹被報出來的貪污和受賄金額顯得相對較低。以駱家駹這樣的貪官來說,他不可能在到中糧集團任職後就不再貪污和受賄。這種現象只能說明,駱家駹可能因某種特殊原因,或者與當局達成了某種協議,而被當局放了一馬。

「這就是官方為什麼不提中糧集團的原因」,唐靖遠表示,「這是非常明顯的,也就是以某一個階段他的貪腐行為為依據來給他定罪,而避開了中糧集團的部分,目的是從輕發落。當然也不排除另一種可能,即駱家駹在中糧集團期間所犯的案子牽涉範圍特別大,當局認為暫時不宜動。但這種可能性相對較小,前一種可能性比較大。」

唐靖遠還表示,賴小民與白天輝被判死刑,並非因他們供出了上級,這與中共官場的生態有關。他說,賴小民實際捲入了2015年中國股災,外界盛傳這是中共江系人馬發動的一場金融政變,賴小民是主要的操盤手之一。對中共黨魁習近平而言,凡是參與這種重大案件且認罪態度不好的官員,都會被施以重刑。

旅居比利時的原中共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法律顧問室執行主任杜文也對大紀元記者表示,駱家駹的涉案和定案是精心設計、有人保的表現。2006至2010年的犯罪行為發生在中共十八大之前,是當局從輕或減輕處罰的依據。

杜文表示,白天輝公認是賴小民的人,系出同門,可謂絕對嫡系。賴小民落馬後,一損俱損。他認為白天輝的「立功」問題並不涉及曾慶紅家族。他表示,據他所知,白天輝交代了很多送禮和與他有腐敗往來的官員。

「其實監獄關押的那些職務犯群體,幾乎每個人背後都涉及一堆大人物。」杜文表示,「大家都面臨要不要供出上級立功的問題。」

他說:「我發現一個規律,幾乎每一個被抓的人都心存幻想。他們始終認為背後的人會保他們,會替他們說話,會給他們留個活路,或者對他們的親戚進行妥善的安置。貿然供出靠山無疑是自尋死路,事實也確實如此。許多靠山在這些人的案件結案後會派人過來了解情況。而大人物通常會在紀委專案組中安插自己的眼線,以防事態擴散。紀委對審查對象的交代和亂咬現象會持非常謹慎的態度。他們絕大多數會提醒被調查的官員,現在是針對你的調查,你只需要交代你自己的問題就好。我也見過一些不明就裡、想要拉人下水的人,結果後果非常可怕。」

(記者寧芯對本文有貢獻)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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