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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聲笑語美女 回中國一趟變成這樣了

—章天亮:謠言、憤怒和法律責任 ——我所認識的前神韻女演員(二)

趙蘭健/曾經的笑語歡歌,現在的胡話連篇。這位女士到底經歷了那些思想和行為的轉變過程?因為她和她的丈夫去中國旅行?期間發生了什麼?一位台灣的法輪功舞者,在中國大陸究竟經歷過什麼?

章天亮/前神韻退役的演員CC接受採訪的第二段發布了出來。她做了很多指控,但沒有按照「誰指控、誰舉證」的原則給出任何證據。我必須要說:她說的一些事我是完全不知道的,但凡是我知道的部分,跟上個視頻一樣,事實性的錯誤比比皆是。

我在這裡舉兩個例子,因為這兩個例子,我剛好都算半個當事人。

第一個例子是她提到一位舞蹈老師(姑且稱之為X)的兒子W不幸離世的事兒。這件事發生在2021年7月4日。CC說她聽到了兩個版本,而她相信的是第二個版本,就是這位小朋友W在托兒所吃東西噎到了,但沒有人去幫助他,大家都「發正念」(外人不妨理解為一種類似禱告的表現,當然思考的內容和坐姿、手勢等都不同),而沒有把他送到醫院,於是W就被噎死了。這個版本不僅是徹底的謠言,而且極為離譜。

我下面說的每一句話我都可以拿出證據。那一天是美國獨立日,我正在家裡工作,我的一位同事打電話給我,說W出事兒了。我就問怎麼回事。我了解到的情況是,W的脖子後面有一根動脈有問題,在家裡(注意:是家裡)跟哥哥玩兒,然後W說自己有點暈,要躺在床上睡一會兒。但他一睡就幾個小時沒有醒來。家裡人這時發現不對勁,於是就送到了West Chester醫院。醫生在做CT掃描後,說他是因為動脈的問題造成腦子缺血,送去的時候已經腦死亡。我當時之所以接到電話是因為他們想通過我找到一位我認識的哥倫比亞大學附屬醫院的腦外科醫生,請他看一下片子,還是否有救,然後就把CT掃描的兩個視頻發給了我。這兩個視頻我現在還存在電腦中。醫生給我回了一封郵件,說「(譯文)您發送的圖像顯示大腦受到了毀滅性的傷害,isotype檢測顯示出血壓如此之高,大腦無法獲得血液供應,這可能是不可逆的腦損傷或腦死亡的徵兆。我建議他們(指孩子的父母)遵循施救的醫療團隊的建議(即接受孩子去世的事實)。這是一個悲劇,作為一個父親,我的心與他們同在。」

CC說孩子是被噎死的,而腦缺血的說法只是為了掩蓋孩子的死因,這顯示出她對美國制度的完全無知。在美國,任何一個人去世,都要報告警察局。哪怕是自然死亡,警察也會來到醫院聽取醫生陳述,檢視病例,沒問題了,才能辦理死亡登記,因為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死得不明不白。一個幾歲的孩子死去,如果是噎死的,那是絕不會出現腦缺血的CT掃描結果的(因此醫院的CT掃描可以作為證據),警察也是不會不調查責任人就簽署死亡通知書。

他們對X老師在兒子離世後能夠繼續修煉法輪功的解釋也非事實。X老師自己對我說:實際上她的兒子在走之前一個月已有預感。這個孩子會跟媽媽說一些頗有深意的話。X跟我說了一個細節,有一天晚上,兒子來到她的身邊,撫摸著她的胳膊。X描述說她當時覺得這個孩子撫摸她胳膊的感覺不像是個幾歲的孩子,而像是一個成年人。然後W就跟媽媽說:「媽媽,其實我不想走,但是我沒有辦法。」她以為孩子是做噩夢,就摟著他安慰了一會兒。之後那一個月,W給媽媽畫了很多畫。媽媽也不知道什麼意思,有的是過去發生的事兒,但有的是以後才發生的事兒。而且等到事情發生了,媽媽才知道兒子在用這些畫告訴她什麼。

這就是我了解到的情況,因此CC短短十幾秒的陳述中就有四個謠言(地點、死因、搶救過程和對動機的猜測)。

另外一件事是,CC提到另一位退役的神韻演員,我們稱他為G。說G離開神韻之後,因為某種原因,法輪功要將他滅口,於是就用車撞他,結果沒有撞死他,卻撞死了他的未婚妻。這個陰謀聽上去如此離奇,讓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編出來的。

首先法輪功是信仰「真善忍」的非暴力團體,在中共最殘酷、最滅絕人性的鎮壓下,仍從未訴諸暴力,更不可能在美國這個法制社會去殺人,這與法輪功的法理要求截然相反。其次,事情的過程並非CC描述的樣子。

這位G是一位頗有成就的舞蹈演員,也是我的學生。他退役後還偶爾跟我聯繫。我很感謝他的信任,當他遇到人生重大選擇的時候還會來問問我的意見。G的未婚妻是他同學的妹妹,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G去加州和未來的岳父岳母一家人聚會。當時正好是2020年,餐館都不允許室內就餐,於是只好坐在了餐館外停車場的帳篷里。但就在用餐的時候,一輛Toyota Highlander突然失控,從街上衝過來,一下子把G的未婚妻壓到了車底下。隨後這個女孩就被送到了醫院。事實上很可能她當場就離世了。而G本人也受了傷,送入ICU。因為汽車壓了女孩的頭部,所以女孩的姐姐(也是我的學生)打電話給我,問我是否能夠請我認識的那位哥大腦科醫生看看她妹妹的頭部CT掃描。肇事司機是個越南人,曾經有中風的歷史,錯把油門當成了剎車。警方調查後,認定就是一個普通的交通事故。

我所陳述的事件細節都有人證物證或者警局文檔為證,因為我發現污衊法輪功的人經常編造和散布這樣捕風捉影的謠言,甚至在發現事實真相之後也仍不改正和道歉,而是任由這樣的謠言傳播。而且他們還因為這些荒謬絕倫的謠言,產生莫名的憤怒(或許還有一種虛幻的站在道德高地上的快感)。

我看到CC的先生憤怒地質問我們是如何對待她的太太CC的,我想用CC自己在臉書上貼的文字做一個回答。她的帖文說「當年的歷史課,瀰漫著歡聲笑語,『一日為師,終身為父』,老師對學校與學生的良苦用心,我們都看在心裡呦。在學校我也是出了名的...搞笑派,上課時也是很喜歡與您聊天,上您的課真的很開心。」後面還說,「我也很謝謝學校的栽培!辦公室、文化課老師們、舞蹈老師們,謝謝你們!我的未來是你們給予的!...真的!此生無憾,這些都是學校給的!沒有學校就沒有今天的我,...」

她畢業之後逢年過節還會通過臉書發來問候和祝福。一個快樂、單純的女孩子,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變成了今天這個樣子,而且是在最近幾個月內。那麼她最近接觸了誰?!

不管怎麼樣,我想說,CC所說的這些捕風捉影的事,我在這裡已經做了澄清。現在你們也應該知道真相了。

儘管美國是個言論自由的社會,但這個自由是有邊界的。1964年美國最高法院以9:0做出了關於「紐約時報起訴薩利文」案件的判決,提出了構成誹謗的三個要件。1、內容存在重大失實;2、給當事人的名譽造成損害;3、節目製作人懷有「真正的惡意(actual malice)」。

我們可以認定誹謗我們的人,和傳播這些謠言的平台懷有真正的惡意,因為他們「明知其言虛假或者滿不在乎它是否虛假(with knowledge that it was false or with reckless disregard for the truth.)」。當他們毫不諱言就是要打垮法輪功,並且製造和傳播這些謠言的時候,已經明確地滿足了誹謗的三要件。

我想奉勸一句,收起你們那些基於謠言的仇恨,正視一下我在文中給出的事實。

我知道我澄清一個謠言,後面還會有十個謠言隨時被造出來,我也未必有時間一一回應。但是我這裡要說,如果你們不願意認錯道歉,並刪除這些謠言,這種誹謗是有法律責任的。傳播這樣的謠言,也有連帶的法律責任。

三天以前,美國眾議院全票通過了《法輪功保護法》。這至少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在大陸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和活摘器官是真實不虛的。當這樣的反人類罪行正在發生的時候,你們對法輪功的污衊就會成為中共加重對法輪功迫害的藉口。事實上,你們的視頻已經被大陸的監獄或國安利用來迫害法輪功。因此你們傷害的,不僅是當事人,也包括大陸那些正在遭受迫害的人們。

如果你們真的像你們說的那樣有正義感,請把你們憤怒指向犯下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的中國共產黨!

趙蘭健/曾經的笑語歡歌,現在的胡話連篇。這位女士到底經歷了那些思想和行為的轉變過程?因為她和她的丈夫去中國旅行?期間發生了什麼?一位台灣的法輪功舞者,在中國大陸究竟經歷過什麼?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X平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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