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日前公布了修訂後的《國家保密法實施細則》,預計今年9月1日開始施行。
《美國之音》報導指出,該法改變了對政府官員處理機密信息的限制,將禁止涉密人員未經批准出境,而這項新規恐令外國投資者再增添恐懼。
中國國務院22日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簡稱《條例》),為中國政府部門如何執行國家保密法提供了指引。這項《條例》是今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簡稱保密法)改革的一部分。
在今年2月修訂保密法後,因賦予警方更廣泛的權力來調查違規行為,並要求私人公司採取措施保護國家機密,威脅泄露國家機密的人進行法律懲罰等規定,因而引發了在中國經商的外國企業的擔憂,他們擔心,隨著敏感資訊範圍的擴大,這項法律可能會影響他們獲取數位資訊的能力,因為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加大了對國家安全的關注,打擊外國滲透。
從黨到企業都納入保密管控範圍
而在最新《條例》修訂又增加了中共「黨管保密專門條款,進一步強調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健全黨管保密體制機制,」要求每個中共黨和政府部門都要設立自己的保密辦公室,並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並制定自己的「國家秘密事項一覽表」。
條例也特別對涉密人員的出境、離職等事項作出規定,包括涉密人員出境應當經過保密教育訓練;涉密人員離職前,應接受保密提醒談話,簽訂離職保密承諾書等。
條例還要求,受聘擔任處理國家機密職位的政府官員在就職前必須接受背景調查和定期保密訓練。同時規定涉密人員擅自離職或脫密期內,嚴重違反國家保密規定者必須24小時內通報。條例也對違反保密法律法規發生泄密案件作出規定,除了要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第六十九條也對網絡業者違反保密法令加強施壓,除命令限期整改外,情節嚴重的,處最高50萬元的罰款。
對已低落的外企投資意願再一次打擊
報導指出,負責制定這項條例的中國官員將其視為北京在科技領域與西方競爭日益激烈之際捍衛國家利益的努力的一部分,條例重點關注資料安全和保密。
由於目前中國經濟正處於數十年來罕見的全面疲軟的狀態。分析認為,中國政府在這個時候堅持強化國家安全,擴大保密範圍,勢必增加外國投資者對中國投資環境的擔憂,從而對他們投資中國的熱情帶來新的負面影響。
《華爾街日報》也指出,許多新規定是對現行規章的強化。中共和中國政府官員的出境旅行已經面臨嚴格審查,網絡科技公司也習慣了根據嚴格的篩查制度從平台上刪除敏感資訊。
報導表示,這次修訂後的條例再次凸顯習近平發起的全面反間諜運動。在中國與美國和其他西方大國地緣政治競爭加劇之際,習近平試圖透過反間諜行動加強中國防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