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最受關注的新聞無疑是「貞觀」那篇《一個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事情發展至今,真相仍不清晰,但輿情變幻,看得我眼花繚亂,昨天「貞觀」被封禁,一時之間,之前質疑的,以及跟蹤報導的,都有「幫凶」之嫌……如是種種,混亂不堪。
但這個事情真的有那麼複雜嗎?我真沒看出來,以我這個簡單的頭腦,用最簡單的常識,就能得出判斷。事情一碼歸一碼,一件一件談即可,我儘量簡短。
1、質疑文章事實有問題嗎?沒問題。
事實是一切的基礎,沒有事實,什麼都沒有。何況,很多人都質疑都是有道理,不是吹毛求疵。而且,後續報導證明,文中最有傳播度的細節,基本上都是站不住腳的。
有人認為只要確實有人死了,其他不必較真。這當然是錯的,魔鬼就在細節之中,沒有細節,這篇文章根本沒有傳播度。而且,唯有細節真實,才有真正的啟發意義。那種大而化之,差不多就行的態度,不可能對這個社會對改進真有裨益,往往造成巨大的浪費而一無所獲(比如「隨手拍拯救被拐兒童」)。
還有人說,「貞觀」只是自媒體,沒有採訪資質,所以不能對它太高要求。這當然也是錯的,不要說對自媒體,就算對個人,都不能免於事實的質疑。一個人隨口開黃腔,難道我們不應該批評他?
2、對於「貞觀」被封禁要負責嗎?沒責任。
很多人真正想說的是:不是不該批評,而是批評會帶來後果,比如被封號。而後續正如其所料,果然發生了(雖然還沒有封號,但已搜索不到),那麼,之前批評貞觀文章真實性的人,是否應該對此負責?我的看法是:沒責任。
很簡單,冤有頭債有主,誰幹的找誰去。且不說這些批評者沒有要求封號,就算有,也是有限責任。我之前就說過,舉報固然可惡,但如果他舉報了沒用,那又有什麼關係呢?包括司馬南也好,李毅也好,如果他們說的話沒用,那又有什麼關係呢?很多人覺得只要把司馬南處理了,中國就有希望了,搞笑不搞笑?
所以,對之前的批評者來說,即便要負責,恐怕連千分之一的責任都沒有,略等於無。假如他們有責任,那些點擊的人也有責任——你們要不看,就沒那麼大影響力,事情何至於此?
請問,如果因為擔心權力之手的介入就連正常的批評都不要做了,有沒有想過,我們還能說什麼?
3、「貞觀」該不該被封禁?不應該。
目前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是主動造謠,寫錯了,更正就行了,就算死不認錯,最後信譽破產,大家取關就好了。信息市場良莠不齊是為常態,不必有潔癖。即便受到傷害,要提起訴訟,那也是當事人的事情,旁人沒這個資格。
而且,即便要處罰,也要講法律程序,且要有救濟手段。目前這方面簡直隨意至極,我現在寫10篇有5篇被刪,而我這就是一個個人帳號,投入有限,像「貞觀」這樣的公司帳號,投入巨大,很多時候也是說封就封了,真不把網絡帳戶當財富啊。且以我有限的視野,沒有看到哪家公司敢於就此提起訴訟的?請問何以如此?
所以,我當然反對封「貞觀」,包括更多帳號,以及我自己。就這個領域而言,無論是從條款到執行,都是最隨意最寬泛最不受制約的。
4、主要問題出在哪裡?是權力。
正常情況下,這樣的事情應該是有媒體報導的,之前我已經寫過多篇,媒體沒落的主因乃權力使然,此處不再贅述。
這次媒體的後續報導也遭到詬病,認為報導不夠全面深入,成了官方的傳聲筒,這樣的批評當然是對的,媒體也好,自媒體也好,都不能免於被批評。但僅限於此是不夠的,尤其是如果只批評記者(以及記者的領導),這是不夠的,浮於表層,欺軟怕硬。就我的印象,這次參與跟蹤報導的媒體,恐怕都不是不想做更深入全面報導的。
包括「貞觀」沒有採訪權,這當然也是不對的,如果我們希望自媒體更準確,自然應該給他們應有的權利。不僅自媒體應該有採訪權,普通人也應該有,這方面不應有任何限制。
從媒體報導的重重受限,到對「貞觀」帳號的處罰,再到更大範圍內社會透明度的問題,背後都是權力這個房間裡的大象隨意踐踏的結果。現在之所以沒有辦法一碼歸一碼,是因為權力已經橫掃一切。
這種情況下,言論者何為?
一種選擇是迴避,於是各種迂迴曲折,各種言不及義,各種遷怒於人,一言以蔽之,迴避必然使人變態。一種選擇是直面,即便只是點到為此,也比東拉西扯要好很多,如此才能避免群眾鬥群眾,看似熱鬧非凡,最終一地雞毛。
大致如此,草草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