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董洪義先生是給中共中央寫公開信反對個人崇拜的三義士之一,並因此被以口袋罪「尋釁滋事」判刑。黨員依照黨章給黨中央提出批評建議本來是中共官方鼓勵的,但是現在不僅成為犯罪,而且出獄後,董先生竟然被官方威脅逼迫家人,導致無家可歸。董先生的悲劇說明了習近平獨裁下的中國踐踏人權、法治無存、人倫喪盡的事實。
邯鄲市警局:
2022年在邯鄲,因為我在自己的微信上轉發了田奇莊先生的三篇文章,是反對個人崇拜,向黨的二十大提建議的內容。這是我在憲法黨章及法律條款賦予公民、黨員權利和義務之下的合法正義的行而為被邯鄲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的名義判處一年半有期徒刑。
出獄後得知公安系統在我服刑期間給予我的家人及朋友極大的壓力,大家都很恐懼和害怕受到株連。因為我要向上一級法院申訴,孩子堅決反對,與我絕決斷絕關係。我在珠海沒有自己的住房,孩子的房子不讓住。到邯鄲我邯鄲的同居女友也不讓住。臨時住幾天,天天下逐客令讓我搬出租房或者租賓館。女友的孩子因為我的事情被傳喚到派出所寫保證書,非常恐懼和憤怒向他媽媽發難,堅決不同意讓我住在他家,怕受株連自己的媽媽。
我自己沒有住房。與前妻離婚時房子給了前妻。前妻把房子賣給妻弟,我的戶口在那裡他們沒法下戶口,這才把我的戶口遷到了珠海。但是我還一直在邯鄲生活。
出獄後才得知還要扣發我服刑期間發的養老金。我即沒有住房也沒有生活費,現在是天寒地凍我沒有棲身之處。
我從1970年參加工作就在邯鄲,退休在邯鄲,我一生都奉獻給了邯鄲建設。我在邯鄲生活已經54年,今年79歲,現在走投無路無法生存,因此我懇請邯鄲市警局各級領導能夠協調有關部門給我解決最低社會保障和廉租住房以度餘生。望各級領導體諒。
求助人董洪義
2024年11月25日
附錄1:自由亞洲電台:二十大前呼籲修改黨章、去除專制兩人獲刑
附錄2:董洪義公開信原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