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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香港 從「督卒」到「起錨」

—從「督卒」到「起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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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的逃港批鬥會

1962年那次大逃港平息後,儘管內地邊境管制逐年嚴厲,但偷渡逃港者仍不絕於途。在深港邊境那次「反英抗暴鬥爭」平息後,港英方對偷渡人員一反過去部分收容、部分遣返的辦法,對偷渡者,基本上是採取全部收容,並在一般情況下,半年後就發給身份證。這一政策,給偷渡行為增加了一劑「催化劑」,至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知識青年偷渡逃港潮延續十年之久。

偷渡逃港由於邊境管制嚴厲,偷渡逃港者對於偷渡行為的暗語也發生著變化。二十世紀五十至六十年代初,廣東地區的百姓,把偷渡逃港暗地裡稱為「督卒」,把偷渡逃港者比喻成中國象棋的「兵、卒」。中國象棋里的「兵」和「卒」是最小的棋子,身份卑微,未過河前(楚河·漢界)受到嚴格限制,只能前走,左、右、後退都不行;而一旦過了河,它們就威風大振,橫衝直撞,且勇往直前,絕不後退。

一般偷渡者,都是百姓,他們像未過河的「兵」、「卒」一樣,社會地位卑微。橫在中英邊界的深圳河,就是象棋盤中的「楚河」、「漢界」。百姓一旦越過深圳河,就會像過河的「兵」、「卒」一樣,為自己的人生奮勇拼搏,也有不少人為了實現這一目的,在偷渡途中,成為深圳河的祭品。偷渡逃港一般是社會生活困惑的失意者,當時內地政策導致他們共存一種心態:過了深圳河,今生今世都不能再回來了,所有的親人、同學、朋友,都將相見無期。

1966年5月,廣東省公布反偷渡八大基本政策,凡1957年之前偷渡出去的,只要擁有港澳身份證,就屬於港澳同胞,此後偷渡出去再返回內陸的不僅沒有優待,而且被禁止再出境。

1967年後又出台新規定,偷渡逃港的回歸人員,一律不准回港,取消了1966年規定中以1957年劃界的規定。隨著邊境政策日趨嚴厲,邊境安防設施和措施也不斷加強,偷渡逃港者要翻越有著現代安防設施的深圳河已不那麼容易了,一些「督卒」者,只得另闢新途——泅渡過海。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邊境「督卒」的邊民走的差不多了,進入七十年代,邊境地區大批上山下鄉知識青年成為偷渡者。這個群體具有不同於邊境老百姓的許多特性。

被發配到窮鄉僻壤的紅衛兵知識青年,從市民變為農民,物質和精神生活極其貧困,繁重的體力勞動、落後的生產生活習俗、僻狹的地域觀念,使他們在廣闊天地大有作為灰飛煙滅後,感到極度的沮喪和困惑;各種社會勢力和戶籍政策的歧視,又使他們不堪忍受;回城無期更使他們感到前途一片暗淡。

從廣州上山下鄉到深港邊境一帶的知識青年,最終選擇海灣對岸的「資本主義香港」。他們中一部分人,曾經經歷過「督卒」,並做著再次「督卒」的準備。這些人,他們並不認為自己是叛國投敵者,更不認為自己是「階級敵人」,他們覺得自己是熱愛祖國的,只不過是為了生存,為了人生拼搏而去香港。

此時,國家的政策也有了一點變化。1972年8月,廣東省委向中央、國務院報送《廣東省偷渡外逃情況和採取措施的報告》。周恩來在文件中批示:「不要什麼問題都提到路線鬥爭上來。」還強調對偷渡逃港者要「示之以威,還要動之以理,而且這後者是主要的,前者不到不得已時,不要濫用」。

1973年12月,廣東省委頒布新的政策規定,重申1970年海豐會議部分精神,在個別政策上出現鬆動,同時強調要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

此時的知識青年,也把「督卒」一詞改為了「起錨」。

「督卒」——過河「兵」、「卒」再也不能回來,起錨開航的船,終歸要有返航的一天。

1967年1月,馬思聰偷渡逃港,展轉美國定居。

1972年,隨著中英關係改善,深港邊境形勢緩和,政策的鬆動,大規模的偷渡逃港潮再次掀起。

對於在文化革命政治鬥爭中已不再需要的紅衛兵學生來說,逗留在城鎮中無學可上,無業可就,無所事事,又天不怕地不怕;有著狂熱造反精神。國家最高決策者已經認識到這是一個迫在眉睫,刻不容緩的問題,國家必須就他們的出路問題儘快做出選擇。

當刊登了《我們也有兩隻手,不在城裡吃閒飯》的《甘肅日報》放到毛主席的案頭後,一下子觸動了毛心某個敏感點,十分重視新聞輿論的毛澤東立刻讓《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社派記者到甘肅會寧縣,實地核實稿件的真實性,然後轉發全國。

1968年12月22日,《人民日報》在頭版用整版的篇幅,原文刊登了由新華社轉發的《甘肅日報》的消息,加編者按,發出了指示:「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說服城裡的幹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學畢業的子女送到鄉下去,來一個動員,各地農村的同志應當歡迎他們去。」

毛澤東的這一指示形成了文化革命中的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的狂潮,一項解決城市就業壓力為出發點的舉措馬上銳變為一場以「改造人」為宗旨的政治運動。毛澤東在給上山下鄉運動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政治理由的同時,也為在運動內部製造出更多的矛盾留下了伏筆。為了尋找能自由發展的空間,知識青年只得孤注一擲,離開這連吃都成問題的地方,用青春和生命作一把賭注,鋌而走險,赴海求生,他們選擇了海灣對岸的「資本主義香港」。

在今天書寫知青史時,如果缺少了廣東知青大「起錨」,歷史就不完整,「起錨」應隨中國知青史一同進入歷史博物館。

知識青年「起錨」逃赴香港時,已不像1957、1962年的「督卒」,走過羅湖橋、文錦渡、羅芳耕作口岸、沙頭角……等等那麼容易了。他們必須逃出無產階級專政的天羅地網,才能達到資本主義的香港。此時大多知青「起錨」逃赴香港的路線一般有三條:

首先是西路,從東莞進入寶安、南山一帶,泅渡深圳灣。由於深圳灣臨珠江入海口,很少有鯊魚,沙灘邊又有紅樹林可作偷渡人藏身之地,風浪相應小一些,泅渡的危險也少一點,懸著這條路的偷渡者多,邊警在這一帶防範森嚴,到達海邊的難度也加大了。西路潛在的危險是:一、珠江江水在出海口有時和海流會形成漩渦,人一當進入漩渦,危險極大;二、如正碰上退潮、偷渡者一旦被潮水帶入伶仃洋,那也就是不葬身魚腹也得屍沉海底。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記憶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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