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鄧祖稷是黃埔軍校南寧分校第八期學員,1941年在甘肅省福非縣陸軍步兵學校西北分校被授予少校軍銜,1949年在湖南衡寶戰役中被解放軍俘虜,後在湖北省中南軍政大學任教官。學校日漸由新政權的師資充實,1954年鄧祖稷受到排斥,回到廣西南寧。當地民政部門以種種理由不予安排工作,無奈之下跟隨父親做煤油燈維持生計。
文革開始,鄧祖稷作為國民黨的殘渣餘孽被抓,冠以「歷史反革命分子」,五花大綁,掛著黑牌子沿街游鬥,鬥爭會上一跪就是整天整夜,常常被打得遍體鱗傷,口吐鮮血。家被抄,凡值錢的東西,衣物、用具、錢財都被抄走一空,也不留收條,如同被土匪洗劫,幼小的子女戰戰兢兢,哭泣都不敢出聲。
1969年,鄧祖稷全家6口被強迫送回原籍廣西扶綏縣,接受貧下中農的管制勞動。在此期間,一切權利均被削奪,並經常被社員開會鬥爭,交待歷史反革命罪行。鄧家祖屋後牆的排水溝被鄰人霸占,在上面蓋起廚房,致使鄧家的房屋不能排水,牆基常被水泡,作為「歷史反革命分子」的鄧祖稷卻一直不敢怒也不敢言。
1978年政治形勢變化,鄧祖稷得以攜妻子回到南寧。表面上他的歷史反革命的帽子被摘去了,暗地裡卻仍在接受監督改造。80年代初,中國處理文化大革命時期的遺留問題,包括退回被抄財物和補償問題。當地政府告訴鄧祖稷:「當時抄家也不是政府去抄你的家,像你這樣的歷史反革命,屬於敵我矛盾,不在退回被抄財產和補償之列。」文革的十年血淚就這樣不了了之。
1989年當地政府核發住房宅地使用證,鄧祖稷發現那排水溝的使用權已不屬己有。當時到處都在強調以法治國,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鄧祖稷抱著也許能討回個公道的想法,多次找村委會、鎮政府,要求主持公道,最後得到的調解書竟把0.93米寬的排水溝變為0.3米。0.3米寬,無法進去打掃衛生和維修,鄧祖稷多次找發證部門反映,政府工作人員文善威卻回答道:「這條水溝從前是你的,但是現在你們相爭,我就收為公用,30公分寬的排水溝為公用,不服你去告吧。」
1990年,鄧祖稷到廣西扶綏縣法院起訴。法院遲遲不接訴,接訴後又遲遲不開庭,最後判決又偏袒被告,連這30公分寬的水溝地都不承認了。鄧不服判決,又上告到廣西南寧地區中級法院。南寧中院的判決出爾反爾,改了又改。當年捨命抗日保國的鄧祖稷,到頭來連自己家的排水溝也保護不了。1993年7月25日,老人昏倒在去南寧扶綏縣法院的路上,一瞑不視,享年78歲。
(選自《黑五類憶舊》第八期,201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