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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門開燈事件處置,透著一股熟悉的詐偽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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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這地方,確實大不同。

以今年正月初六為界,此前大家過的是「中國年」,此後過的乃是「大同年」。

撬門開燈事件,在網上持續霸屏,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一個城市,以及其轄區內的一座古城,以這種形式和姿態走紅,不能不佩服他們「造」的能力。

到眼下為止,當地官方對撬門開燈事件的處置,搞法很是特別,非「大不同」的地方,一般搞不出這種效果——當然這是步臭棋,招致輿論更大的怒火。

「撬門開燈」被熱議後,一方面大同平城區古城街道發布致歉信。

說是致歉,卻對事件的違法性質避而不談,對此舉給商戶造成的影響未置一詞,亦未見有任何追責處理,更未觸及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問題。

這樣的道歉,與其說是反思自省,不如說是對輿論的敷衍應付。

另一方面,儘管被輿論搞得灰頭土臉,大同日報卻幾乎在同時刊發報導《這個過年,山西大同實力出圈》,特意強調「以大同古城為中心」的過年文化盛景,這頗具諷刺意味。

緊接著,大同日報又在頭版發文《彩燈商鋪扮靚夜大同,拉滿古城過年氛圍感》,同日大同市政府官網轉發此文。

如此一來,撬門開燈事件就呈現一體兩面:你們指指點點說不好,我們則要說好得很。

罪己責躬,卻言行不一,只不過成了擺脫危機、掩飾問題、推卸責任的手段。

這種處置重要現實問題、應對重大輿論危機的套路,讓人嗅到一種熟悉的配方、一股熟悉的味道。

這無論如何不能不讓人想起十多年前,時任大同市長耿彥波的「立碑罪己」,因為其是「一體兩面」的最經典範式。

當年耿彥波在大同古城大拆大建、拆真建假,被國家層面公開點名批評警告。

輿論重壓之下的耿氏,遂在華嚴寺普光明殿南側立起一座警示碑,碑文由耿親自撰寫。

耿在碑文中承認,「擅自開工修建,乃嚴重違法之亂為」;「未經專家論證,缺乏歷史考古依據,乃違背科學之蠻幹」;「建築體量、密度過大、過高,對國保單位形成干預影響,乃錯誤理念之惡果」。

其中最為核心的一句是:「鑑於其投資浩大,影響惡劣,故暫為保留。」

你看看,錯得捶胸頓足,悔得涕泗橫流,但若是要停工、要改正、要拆除,那是萬萬不可能的事。

令人噴飯的是,在這塊石碑的另一面,則鐫刻著耿彥波撰文的《重修華嚴寺碑記》。

碑文盛讚「修葺後之華嚴寺,重現西京之隆盛,金碧嚴麗,煥乎如新,佛寺蔥蘢,蔚為壯觀。盛世修廟,功在不朽,立石銘記,以鑒後人。」

貌似懇切地罪己責躬,卻毫無畏懼悔過之心,只是自負地向民眾和輿論開出一張空頭支票,錯了也要硬幹到底。

十多年前的拆真建假,十多年後的撬門開燈,在處置應對上的思路和做法,何止異曲同工,簡直如出一轍。

這種源自於傳統罪己詔的道歉,等同於一種道德感召,最後給人一種很高的價值期待,構成一種意圖倫理。

他們最擅長的,就是以道德意圖倫理,壓倒責任倫理。

這種道歉文化,沒有固定的道歉對象,沒有具體的責任意識,只有非常高端的倫理動機,讓你感動和欽佩,最後則要讓你敬畏不已。

無論現實的狀況怎樣,造成的惡劣影響如何,只要表面認錯道歉了,只要道德動機還在,任何後果都無足輕重;一旦官員的道德意圖得以呈現,一切都會變好,壞事就能變成好事。

「罪己」變成了「罪它」,將罪錯歸咎於外界的不了解、不支持。這哪是「罪己」的人在懺悔,分明是官方對外界輿論的睥睨和訓斥。

這即便不說是政治騙術,也是一種詐偽之氣。它在大同是有歷史的,肇始於耿大人,傳承於今日,生命力甚是頑強。

《呂氏春秋》有言,「詐偽之道,雖今偷可,後將無復,非長術也」。

作為省內第二大城市,大同各方面基礎和條件都不差,GDP總量卻長期在全省11個地市排名第八。或許原因很多,但你能否認這種局面,與當地的官風民風毫無干係麼?

包括耿同志竭澤而漁,花費幾百億改建的大同「人造古城」,一些人念茲在茲,硬說此舉成功實現了大同經濟轉型,進而把耿同志捧上天、吹成神。

而那座拆真建假的古城,如今卻淪落到這份上,逼迫百姓過年開燈亮化,才能營造繁盛勃興幻象。

有樣學樣,以詐偽為榮光,還自以為得計,它能真正發展起來才是怪事。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老蕭雜說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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