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這是袁枚《子不語》中最好的一個故事:
清代,刑部郎中閔玉蒼是杭州人,據說一生清廉正直,白天辦完刑部公事,夜裡還要兼職。
看到這裡可能會有人以為,當個清官真的好難,收入少,只能靠兼職維持一家生活。
想當然了,閔玉蒼的兼職,說起來嚇死人。
真嚇死人——他是兼職在陰間當閻羅王。
每晚二更時分,就有儀仗隊和轎子、馬車從下面上來接他下去上班,都不用他滴滴靈車去。
據閔玉蒼後來向人透露,陰間有五座大殿,他負責的是第五殿。跟人間不同的是,每次升堂,判官都會先遞上一顆鐵丸,讓他先吞下去再開始辦案。
鐵丸有鳥蛋那麼大,重約二錢(7.5克)。判官解釋說:「這是天帝鑄造的,擔心閻王在陽間當官時會有所偏袒,所以兼職閻王必須先吞鐵丸來鎮住心魔,這是幾千年老規矩了。」
閔玉蒼每次都照辦(不照辦也不行),審完案子再把鐵丸吐出來,洗三次,看三次,再交給判官保管。
他在兼職閻王時所辦的案子,早上醒來就忘了。就算記得,也不肯對人透露,只是勸人別吃牛肉,多念佛教的《大悲咒》,自有福報。
就這樣兼職了三個月,某個早晨,閔玉蒼突然把親友都召集到身邊,發表了一番感慨說:
「我現在明白了,小善是不足以抵消大惡的。昨晚我表弟李某死了,魂魄被押到陰間。判官把他當官時的惡行一一列出,準備送他下地獄,再詳細上報東嶽大帝。我心裡不忍,把獄牌(也叫刑牌,用於記錄和標示犯人的罪行和刑罰)放在桌上,再三看著李某。李某辯解說,他一生從不吃牛肉,當官時尤其嚴禁私宰,能否用這功德抵消罪過。判官反駁道:你這就是『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於百姓』了。你不吃牛肉,可你吃了多少人肉你知道嗎?」++
「李某說,我從未吃過人肉啊。判官冷笑著說,民脂民膏,不就是人肉嗎?你當貪官,吸食千萬百姓的血汗,卻不肯吃一塊牛肉,也不想想,這點小善能抵得了大罪嗎?李某無言以對。」++
「我知道李某平時常念《大悲咒》,這在陰間就相當於最高指示,什麼鬼都得洗耳恭聽,於是在掌心寫了『大悲咒』三個字給他看,李某竟一臉茫然,一個字也念不出來。我只好替他念了幾句,滿堂的判官和差役都跪下來聽。」++
「這時,西方好像有一片紅雲飛來,我正期待著,也許是《大悲咒》生效,西方來人救表弟。可與此同時,我胸中的鐵丸突然躁動起來,左沖右撞,腸子痛得像要裂開一樣。西方紅雲,是我的錯覺,沒轍,只好趕緊拿起獄牌,蓋上朱印,把李某送下地獄,腸子裡的鐵丸才消停。我接著處理了別的案子才回來。」
親友們聽了,忍不住問,那牛肉到底能不能吃?
閔玉蒼笑了笑說,在能吃和不能吃之間。
親友繼續追問原因,閔解釋道,這事和敬惜字紙一樣,聖人沒有明令禁止,不過是出於重視農耕和文化的動機,推而廣之,才禁止吃牛肉,也是一種慈悲。但老子早就說過,「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你們想想看,春蠶吐絲,給人類做衣服,功勞比牛大,數量比牛多,可為什麼人們煮蠶抽絲,烤著吃它們的腸子,卻沒人替它們鳴冤叫屈、立下禁吃令呢?因為天地之間,人最尊貴;貴人賤畜,理所當然。所以,吃牛肉的人,是活通透了的人。
這一篇,表面上看,像是借一個靈異故事討論「到底牛肉可不可食」這個主題。死後被審判的李姓貪官,自以為「平生不食牛肉」,而且「作官時禁私宰尤嚴」,想以此「功德」來「抵銷他罪」。但判官指出,不吃牛肉只是「小善」,刮民脂民膏卻是「大過」,「民脂民膏,即人肉也。汝作貪官,食千萬人之膏血」。
也就是說,不食牛肉既是小善,也是偽善。
那素食主義者就是真善了?
植物也是生命,韭菜也有向陽夢,你一茬又一茬地割韭菜包餃子,就是一次又一次作惡,閻王爺都給你記著呢。
那我只喝水呢?
「佛觀一碗水,八萬四千蟲。」喝水,也會殺生。
那我喝西北風總行了吧?
西北風中,也有無數微生物,會被你炙熱的喉嚨殺死。
你怎麼不去死?
本來就是自殺行為。
以上幾句純屬開槓,玩笑而已。嚴肅點,「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老子這話,跟釋迦「眾生平等」的價值觀一致,生命無分高低貴賤,若說牛為人類作出巨大貢獻不能吃,那麼,「春蠶到死絲方盡」,蠶的貢獻不亞於牛,「而何以烹之煮之,抽其腹腸而炙食之」?
所以,李姓貪官不吃牛肉,卻魚肉百姓,正是「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於百姓」。
這話是孟子對齊宣王說的,出自《孟子·梁惠王上》。齊宣王有一次看到有人牽著一頭牛從堂下走過,準備殺了獻祭,於心不忍,下令改用羊代替。孟子反問,你對牛不忍,可羊跟牛有啥區別?「見牛未見羊」嘛。就算是一種恩惠,但也是「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於百姓」,你對當犧牲品的動物都能表現出憐憫和恩惠,卻未能惠及普通百姓,這正是王者之偽善。
也就是在這一篇中,孟子提出「君子」對禽獸應有的態度:「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
這又跟佛教殊途同歸了。原始佛教《律藏》規定,出家佛教徒不能主動索求美食,在化緣所得的食物中,若有肉類,必須是三淨肉才允許食用。所謂「三淨肉」,即「沒有見到為自己而殺,沒有從可信之人處聽聞為自己而殺,不懷疑其人會為自己殺的肉類」。
所以兼職閻王閔玉蒼認為,牛肉「在可食不可食之間」,因為,在「天地不仁」和「眾生平等」之上,還有一個「上位法」,就是「天地之性,人為貴,貴人賤畜,理所當然」。人是萬物之靈,地位在眾生之上,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所以,「食牛肉者,達也」。
不用糾結,想吃就吃,不想吃就不吃,但要一視同仁,不要「見牛不見羊」,這就叫通透。
在此主題之外,最有創意的,還是天帝讓兼職閻王吞鐵丸這個設定。
天帝鑄鐵丸的目的,是「以鎮其心」,防止「閻羅王陽官署事有所瞻徇」。因為兼職閻王穿梭於陰陽之間辦案,陽間是人治世界,司法上黑箱操作多,徇私舞弊是家常便飯,能被陰間所聘的兼職閻王,雖然是千挑萬選的清廉之輩,但也難免在某個時候會賣人情,影響陰間的司法公正,所以,鐵丸的作用,就是定心,讓心不偏不倚。
果然,「一生清正」的閔玉蒼,見到表弟李某死後被押下來審判時,也起了「惻然」之心,「再三目李」,就是一再用眼神示意他怎麼為自己辯護(這騷操作仿佛在哪裡見過)。在李某想以不食牛肉的「功德」來抵消貪腐之罪被判官駁回後,又暗示李某誦佛教《大悲咒》,想借西天勢力來破地獄,以便脫罪。
這就是典型的徇私舞弊了。於是,他吞下的鎮心丸開始「湧起於胸中,左沖右撞」,導致「腸痛欲裂」,再不收手,恐怕五臟六腑都會被清零,只好趕緊依法結案,將表弟李某送下地獄。這時,「腸內鐵丸始定」。
可見,袁枚筆下的這一個陰間,是理想主義的、司法公正的陰間,天帝所鑄的鎮心丸,負責的是把權力關進籠子裡,哪怕你是閻王,也得乖乖接受監督,敢任性妄為徇私舞弊,腸子會悔青的。
2025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