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文化大革命」初期,我在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編輯部從事《政法研究》雜誌的編輯工作。雜誌停刊後,由於我是地地道道的逍遙派,不積極參加轟轟烈烈的革命鬥爭。革命群眾叫我參加批鬥會,我也去。儘量坐在後排,只看熱鬧,不發一言,更不動手。看不下去時,就偷偷溜走。例如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鬥兼所長張友漁時,有人從廁所里拿出放揩屁股的髒紙的竹簍,套在張友漁的頭上。我認為不正常,就溜走了。不僅對張友漁的批鬥會,後來在北京體育館批鬥羅瑞卿時,看見紅衛兵用蘿筐把腿上裹著白布的人抬來,象倒土一樣倒在批鬥台前。我認為太過分,不通人性。看見老邁消瘦的最高法院院長楊秀峰低著頭,拄著拐杖,一動也不動地站在台上,心裡也很難過。都偷偷地離場。鬥彭真陸定一時,我也是中途溜走的。當時人多,未必有人注意。
除了參加批鬥會,依照革命委員會的分配抄寫一些大字報外,沒有其他事干。閒來無事,就練練毛筆字。那時破四舊,不好過於張揚地臨帖,就寫寫毛主席語錄和毛澤東的詩詞。間中也寫些我自己在忙裡偷閒時寫下的一些詩句。寫過後就隨手撕掉。
一天,我寫了一首不登大雅之堂的七絕。題為《傷梅》。全句是:
殘冬雪後見寒梅,玉骨冰肌展露台。
可惜紅顏多薄命,無遮無掩任風摧。
寫完後還孤芳自賞,沒有隨手撕掉。不料被革命群眾看見,還被抄下。作為我反對文化大革命,同情被打倒的走資派的把柄。其實這首詩與文化大革命無關,是我見到本單位的一位年輕漂亮的女打字員被一位有妻室的男翻譯騙婚有感而寫的。被批鬥時我一再辨解。可是那些革命群眾不僅毫不理睬,反而說我狡辯,使我有口難言。
第二天上午,我在辦公室工作檯邊,正想練字時,革命群眾走來叫我打開抽屜。我問「幹嗎」?他們說要我交出所有的資料。我看來者不善,只好打開抽屜,讓他們搜查。他們把所有的文字材料包括從進大學以來所寫的日記本全拿走。
事後我找革委會主任孫冠辛,告訴他有人拿走了我的東西。他說:「你要老實交代,接受群眾審查。你家裡也去人了。」我很不滿地說:「按規定,搜查應有當事人在場,否則違法。為什麼不先通知我?」他不回答。只說你要老老實實接受安排,否則對你不利。我只好不再問。
那天是星期六,如果沒有特別的事,我可以在下午四點就離開辦公室去接在最高法院所辦的托兒所全托的兒子回家。現在不同了,只可以在五點正常下班時間後離開辦公室。到托兒所時,全所只剩下所長喬英和我的兒子兩人,都站在門口。兒子看見我就跑過來,滿臉淚痕。喬英問我為什麼這麼晚才來,其他孩子早就接走了,只剩他一個,所以哭了。我只說對不起,今天有事,所以晚了。抱起兒子就走,連一周來兒子的表現等通常問話也不說了。
我家在北京大學校園內。當我抱著兒子在北大西校門車站下車時,迎面看到太太正在那裡等我們。她先問我為什麼這麼晚?我也只說有事。她說你們那裡今天來人抄我們的家了,知道不知道。我說知道,沒細問。回到家後才知道,來了幾個人,翻箱倒櫃,連床墊都翻了。把我堆積的書稿都拿走了。開了一張收條,要我太太簽字。但簽了字後又不給她,他們帶走。我太太同他們理論,他們不理。
我太太埋怨我說:「前天才問你,你在你們機關會不會出事?你說不會。現在家都抄了。怎麼辦?」
確實,在文革初期,我太天真了。當時說是打倒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我在黨內外都沒有任何領導職務,列不進當權派。
當時是要揪叛徒。我是在北平參加共產黨的外圍組織「民聯」和入黨的,解放前未離開過北平,也未被國民黨政府逮捕過,沒有叛變嫌疑。
當時要打倒反動學術權威。我只是一名普通編輯,當過高校講師,排不上學術權威。
至於地富反壞右黑五類。我出身貧農家庭,和他們無血緣或親密聯繫。
所以我認為文化大革命不會對我有衝擊。對我搜查和抄家完全出乎預料。
文件和日記被拿走後,除上述那首詩外,要鬥倒我的把柄就多了。如稱蔣介石為蔣總統,對林彪直呼其名而非尊稱林總,聽到教過我的幾位中小學老師在土地改革和反右運動中自殺而感到哀傷,等等。都被扣上站在國民黨反動派立場,思想上反共,是混入共產黨組織內部的階級異己分子。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後第二天,是星期天,通常我會帶孩子們出外玩玩,或者在校園中散散步。這天卻悶在家裡,整天思索如何應付來勢洶洶的革命群眾。想到如果遇到以拳頭命令我承認莫須有的罪名,那就先違心服從。反正沒有真憑實據是定不了案的。「好漢不吃眼前虧」。
再過一天早上上班時,我再不能跟革命群眾一起向毛主席請示匯報了,而是必須跟那些被橫掃的「黒幫分子」在一起向毛主席請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