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存照 > 正文

學問批判|對於協和「4+4」出現的問題,難道不應該追究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

作者:

這些天協和「4+4」培養模式是否公平的討論在網上沸沸揚揚。前幾天有朋友轉發「五問輿論漩渦中的「協和『4+4』模式」:是否公平,如何合格?」一文給我,問我怎麼看?今天又看到有人轉發"天!上海交大4+4更嚇人」,雖然文章里說的事情我無法查實,但我覺得這個問題確實有深究的必要。

網上查得「4+4」醫學生培養模式源於美國醫學院學制。美國的醫學院招生基本只針對已有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錄取後經過4年醫學教育授予醫學博士學位(M.D.)。

乍一看,協和的「4+4」醫學生培養模式好像跟美國的很相似。不過,美國本科生如果想參加醫學院學習必須通過專門的醫學研究生院入學考試(Medical College Admission Test/MCAT)。這項考試不是由錄取學校而是由美國醫學院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Medical Colleges)主辦的。然而,根據網上相關文章的介紹,國內「4+4」項目的考試是由醫學院自行組織錄取的。

雖然不能說醫學院自行組織考試就一定涉及作弊和腐敗,但相比較國家層面的考試,自行組織考試在防止作弊和腐敗方面顯然要差很多。

美國除了要通過MCAT以外,有介紹材料說,在美國獲取醫學博士學位後學生還要經過3-7年的規培,在取得醫師執照後才能正式行醫。協和有這方面的嚴格規定嗎?如果有,為什麼會出現以下這這些情況呢?

「董某瑩從哥倫比亞大學巴納德學院,與公眾眼中「藤校」哥大含金量有別。主修經濟學的董某瑩回國後轉為學醫,2019年,她通過選拔進入了北京協和醫學院「4+4臨床醫學試點班」項目,僅用4年取得醫學博士學位,並以1年時間完成原本需要3年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規培)。」

網上還看到有報導說董某在2021年11月5日在北京市第六醫院醫聯體胸外手術室在團隊寫作中展開螢光腔鏡精準肺段手術。2019年入學,2021年應該還沒有畢業,在沒有拿到醫學學位的情況下她竟然能做手術?

據此,我認為所揭示的問題應該與4+4培養模式本身的好壞關係不大,關鍵是該項目沒有保證其公平、正常運轉的實施制度和監督制度。協和問題的關鍵不是肖某和董某能耐,而是我們沒有預防和阻止肖某和董某能耐發揮的體制機制。

「五問」這篇文章一開始就說:「國家衛生健康委新聞發言人表示,已成立調查組,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聯合有關方面進行認真調查核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不太清楚衛健委的調查組在查什麼,但不可思議的是,這次肖某問題被揭發,多少有點巧合。如果不是肖某個人生活出了問題,大概他今天還逍遙自在。

我認為除了追究肖某和董某的責任外,更要查為什麼肖某和董某的問題,協和的有關部門不能察覺?為什麼他的違規行為一直處於無監管狀態?當然,最應該追究的是教育部,要查教育部為什麼在明知沒有任何制度保障的情況下就批准協和等醫學院實施「4+4」項目?教育部的失察失職難道不是問題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嗎?

中國的許多問題,甚至可以說大多數問題的出現,其責任未必完全在具體實施單位。雖然具體實施人員公然踐踏法律和道德準則確實應該被追究相應的責任,但更應該追究的是在項目實施的條件不成熟、缺乏基本的制度性保障情況下就批准這些項目的政府部門的責任。

我之所以劍指教育部,是因為我還想到了外語專業的危機討論,想到了教育部推出的研究生擴招、提升教師學歷等許多項目。現在的討論幾乎把問題都歸咎於外語專業和具體學校。可如果沒有當時教育部的官員無視外語專業的學科特性和基本的本科教育規律,盲目大量擴建和擴招,在許多不具學科專業條件的工科、專科學校里建起了外語專業院系,人為造成了市場供需失衡,外語專業的危機會這麼嚴重?外語專業出現的問題和研究生質量問題難道與教育部不負責任的決策無關?

當然,更嚴重的是即便有監督機制,承擔監督責任的政府部門也未必履職。我想到了3.15,被央視打假的偽劣商品都橫行有些年月,但打假時卻不見對應該承擔體制性責任的工商局等政府部門有任何的追究;被抓的貪官橫行霸道有相當時辰,有相當一部分官員是帶病提拔的,反貪卻不見追究承擔審查、監督責任的組織部門的責任!

肖某的問題當然必須追究,但如果不追究政府主管部門的責任,不解決體制性問題,一個肖某倒下了,還會有更多的肖某站起來。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學問批判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5/0507/2215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