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庭內部成員不把它當回事,是不是能從法律上尋求一些幫助呢?」宋欣告訴我,之所以堅定地想要報警,是因為宋辰覺得反覆吃藥複查影響工作狀態,停止了去康寧醫院的治療。於是走法律程序成了宋欣唯一的辦法,「我一直以來的動力,就是不要讓弟弟死掉。」
寄希望於監護人去報警沒有希望。2018年11月,宋辰成年了,宋欣打電話給北京市千千律師事務所值班律師諮詢。電話里,律師呂孝權告知她,案子可能涉嫌猥褻兒童罪,但證據和追訴時效存在一些問題——第一手物證已經不存在了,且案發至今從未報過警,已經超過了10年。一般猥褻兒童罪的犯罪追訴時效為10年,只有符合聚眾、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等加重處罰情節的,其犯罪追訴期最長可達15年。
追訴時效的問題不難解決——由於受侵害時間持續了7年,犯罪行為的追訴可以從最後一次行為結束算起。最關鍵的是證據上的缺失。律師提醒宋欣,可以找宋金宇當面溝通,錄音取證。即將掛掉電話時,律師詢問了宋欣的身份。得知是姐姐後,對方有些震驚,「這事應該你父母出面,不是你去做。孩子被親叔叔性侵長達幾年,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幹嗎去了?這是他們的失職。」
2019年清明節家庭聚會後,宋欣親自找宋金宇對峙取證。
那次對話持續了1小時左右,宋金宇始終不承認自己對宋辰進行過性侵害。他說自己摸過他的生殖器,教過他自慰,為了看是否有包莖而翻過他的包皮,他把這些稱為「男生之間的交流」。
宋金宇說,只有性交才算侵犯。
宋欣反駁,「你碰過他的生殖器,他不願意的話,那也算(性侵)。」
「他沒有不願意啊,你問過他不願意嗎?」宋金宇反問宋欣。
「他還那么小,你怎麼知道他願不願意?他都不懂啊。」
宋金宇表示,「我也不懂,老師沒有教過。」
阻力和支持
拿不到更多有力證據,加上宋辰的消極和父母的不作為,報警的事一直擱置著,直到2021年9月,全家再次一起進行了心理諮詢。那一次,諮詢師提到,走法律程序是可以幫助宋辰走出創傷的選項。
宋海江當場說沒有證據,沒辦法走程序;黃麗茹則提到了宋欣之前錄音取證的事。
諮詢結束後第二天,姑姑和爺爺便知道了消息,找上門來。他們的要求很簡單:別報警,可以讓宋金宇來道歉。
他們勸宋辰算了,因為「阿宇本身有病」;他「很內向」,成天在家裡打遊戲,不出門也不吃飯,「應該是有憂鬱症」;「假如處理得嚴重要坐牢,就是傷害了他,又傷害了整個家族」,「這件事傳出去,我們在村子裡問題很大,別人肯定會對我們指指點點。」爺爺和姑姑說出了自己最真實的顧慮,他們還勸宋辰體諒一下宋海江,說他夾在中間,「是最難做的」。
「如果你有抗拒,知道自己不應該繼續被搞,為什麼一直會去他那裡被他搞呢?」——這是最刺痛宋辰的問題。
「你知不知道我小時候是怎樣的一個小孩?」宋辰情緒激動起來,「我小時候很聽話,直到初三我才有自我意識,才明白這件事。」
爺爺和姑姑見說服未果,悻悻離去。
彼時,宋辰在宋海江朋友的裝修設計公司做學徒。日常幫忙做一點兒設計,更多的是跑腿送文件、跑裝修現場,以及跟老闆一起應酬飯局。關於報警,他其實也猶豫,這種遲疑主要來自現實考量——擔心報警會失去父親這邊的人脈和資源,以及在村里被人議論。宋欣為此求助了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的律師,並勸宋辰跟律師溝通後再做決定。一個月後,宋辰找律師諮詢後得知,即使報了警,也可以保護他的隱私。最終,他和律師喻志蘊簽了委託協議,決定報警,開始走司法程序。
「可以把這件事情的處理,當成是做一場不可避免的手術。」喻志蘊對他說,但這個手術並不是生活的全部。
後來,喻志蘊告訴我,之所以想要陪宋辰走這麼一段,是想陪他經歷這個療愈的過程。她當時跟宋辰說,想讓他在過程中感受到,不是所有人都對他的遭遇無動於衷或置之不理,是有人願意跟他一起走的。施害者也不會如他擔心的那樣,毫髮無損地逍遙法外。
2022年4月18日,宋辰正式報了警,5月18日警方立案。2022年12月23日,宋金宇被刑事拘留,24天後被取保候審。
爺爺和姑姑在2023年底再一次上門來談判。「想著年輕人受傷了,傷痛可以隨著時間慢慢被沖淡。」爺爺說。宋辰立刻否定了,他覺得可能一輩子都放不下,說自己「到現在依然很想死,想自殺」。
爺爺最後亮了底牌,說自己的宗旨是家和萬事興,如果非要打官司,搞得兩敗俱傷,「就會沒有了經濟來源,村里所有人看不起我們家族。如果你們官司打贏了,我會把你們爸爸的物業全部都收回來」,「那就沒有親情可言了,我不知道你們到底想不想要錢呢?」宋辰不懂這是求和還是威脅,但他還是決定走下去。
「是姐姐代替了父母的責任。」宋辰告訴我,報警一直是宋欣在推著他往前走的,「你不能指望所有受害者都是堅強的或者有信心的。社會對受害者的支持是很微小的,幾乎沒有,至少我看不見啊。是我姐去學習了很多東西,才走到這一步。其他和我有同樣經歷的人呢,會有這樣的姐姐嗎?」
走上法庭,算是宋辰主動為自己邁出的一大步。但彼時他告訴我,自己對結果沒抱什麼期待,「如果結果不好,好像(日子)也不會過得更差了。就算是一個好結果,他受到了懲罰,又能怎麼樣呢?他付出的代價有我付出的代價大嗎?遲到的正義還能叫正義嗎?」
開庭時,宋金宇的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他自己也一直否認犯罪。喻志蘊告訴我,由於報案時間太晚,這個案子無論是證據還是追溯時效上,都有些「先天體弱」,但宋欣提供的錄音是很關鍵的證據。宋金宇自稱「只是觸碰了下體」,雖然他主觀上認為這不屬於性侵,但客觀上證實了其確實對受害人實施了猥褻。
宋辰本人的出庭也增加了可信度。雖然他的自述屬於間接證據,但結合其他證人的證言,以及過去幾年的心理諮詢和就診記錄,法院一審認為他的陳述「真實性高,具有明顯親歷性」,「足以認定被告對被害人實施了猥褻事實」,適用1997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第三款和第八十七條,判其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唯一的正反饋
那麼當施害者被判刑,案子看上去有了不錯的結局,受害的一方能就此走出來嗎?
「走出來」似乎是大家的普遍期待,陪宋辰一路走來的宋欣、律師喻志蘊和心理諮詢督導師隋雙戈博士都跟我提到過這個詞。但宋辰自己也不確定。
實際上,對宋辰來說,相比宋金宇,父親的不作為給他造成的傷害更大,也更深遠。「我想殺了他」,宋辰不止一次說過,他原本不高興的臉變得更憤怒了。
其實在事情最早被捅破的兩三年,宋辰對宋海江是抱有期待的。如果他能「盡一個父親的責任」,比如報警或者提供經濟層面的幫助,那大家可以繼續「好好做父子」。但宋海江非但沒有,他甚至在子女報警前,去為宋金宇找律師——他內心的天平,似乎還是傾向了親弟弟這方。
「他不知道,他自己才是一直刺激我的人。」宋辰說。
說過無數次想殺掉父親後,2024年2月23日,宋辰真的行動了。當晚,他打電話給宋海江,說要去餐館樓上的辦公室找他。宋海江以為兒子要來談判,其實宋辰「就是打算去弄他,辦公室里什麼工具都有」。他先是罵宋海江:「你還是個人嗎?你兒子變成這樣,你卻什麼都不做!」宋海江不以為然,他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錯。宋辰衝上去動手,但他太瘦弱了,很快就被父親死死摁住。最終宋海江離開了辦公室,留下宋辰將能砸的杯子、電器砸了一地。
2024年10月,宋辰在電話里告訴我,他覺得什麼都沒變。彼時,該案一審已宣判。
「我已經輸了,說難聽點,等於『淨身出戶』了。本來我可以成為一個正常(好好讀書考大學)的孩子,現在我沒有前途,沒有學歷,被耽誤了10多年,它(法律結果)能讓我的生活帶來什麼美好轉變嗎?家裡人都把它當所謂的家事。一個小孩被人猥褻了,大家會質疑為什麼你當時不說,可問題不是出在施害者身上嗎?整體環境不會因為一個個體承受了巨大的傷害,而發生改變的。」
他現在停止了心理諮詢,認為那只能起到暫時穩定情緒的作用,「這件事情對我造成的傷害,判他4年半是根本彌補不了的。我沒有心力了,我現在僅存的力量只能支撐我這樣苟活下去,如果再讓我去觸碰什麼可能性,我怕我的心死了,人就真的死了。」

《神秘肌膚》劇照
隋雙戈接觸過不少類似個案,他把這種難以走出來的狀態稱作「卡住」或「僵住」——壞人得到了懲罰,並不等於創傷就沒有了,因為創傷帶來的影響實實在在成為了他生命的一部分。他可能還會像之前一樣,處於無助、抑鬱的狀態。
他打了個比方,就像受驚狀態下的青蟲,會僵著不動。因為它不能逃跑,也沒有辦法戰鬥,「僵住」是保全自己最本能的方式。只有周遭環境安全了,它才能慢慢舒展身體,一點點恢復。如果沒有安全的環境,它很可能一直卡在那個狀態,有的人一輩子都是這樣。
「案子了結,宋金宇被判刑,算得上有正反饋的事嗎?」4月下旬,我在電話里問宋辰。他已經「逃」到了貴陽,試著讓自己好起來。
「有,但不是現在。」宋辰給出了肯定的答案。他說比起法律給他一個公正的裁決,他更希望這樣的事能被關注,被看到——這是我當時用來說服他接受採訪的話,但現在他認同了這種說法。「如果能引起社會對兒童保護的重視,特別是讓更多人意識到,男孩子同樣可能遭遇這種傷害,或許就能減少像我這樣的受害者。這大概是整件事唯一帶來的正反饋了。」
在貴陽的這段時間,宋辰和父親再沒說過話,偶爾給母親發下消息,但每天都會在QQ上和宋欣聊幾句。一般都是宋欣主動,問他吃了什麼,過得怎麼樣,或者發點梗圖和表情包,「總之他有回覆,我就確認應該沒太大問題」。她在日記本里,清楚記錄著這些年和弟弟相處的點滴,其中一段是:「2023年11月21日,弟弟說有件事情不太好意思說,我以為是性相關或者是錢的話題,沒想到他是希望抱抱。我便給了一個被他說有些重的抱抱。」
(為保護受訪者隱私,宋辰、宋欣、宋金宇、宋海江、黃麗茹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