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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史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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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爺爺是哈爾濱鄉下的大地主,1947年哈爾濱土改時三十歲。當時共產黨對地主的第一項政策就是淨身出戶——穿著隨身衣服離開自己的家,放棄一切財產,連針頭線腦都不讓帶走。太爺爺、太奶奶和他們的五個孩子被趕到村里養馬的房子裡。我的爺爺那時才十一歲,太爺爺太奶奶被關,爺爺帶著四個弟弟妹妹,最小的二歲,沿街要飯,要來的吃的還要送給被關的太爺爺太奶奶,政府不管被關人吃飯。

1948年初,村與村互換鬥地主的運動開始。本村的人去外村拷問地主,外村的人到本村拷問本村的地主。不論白天黑夜,外村人隨時到地主家,愛拿什麼就拿什麼,來得晚的沒有東西可拿就打地主。太爺爺被用細繩子拴住兩個大拇指,吊起來,馬鞭子抽,竹板子裹上濕布打,打暈了用冷水澆醒繼續打。夏天的晚上,太爺爺被脫得只剩短褲,綁到樹上養蚊子。就在這一年,太爺爺去世了。不是打死的,是後背被打爛,爺爺說爛了個很深的窟窿,苦苦掙扎了很久。太奶奶被用燒紅的烙鐵烙後背。太奶奶去世我上小學4年級,我見過她的背,全是疤痕。

太奶奶是小腳女人,身上又有傷,無法勞動,十二歲的爺爺開始和大人一起幹活。他必須加倍工作,才能拿到一個成年人的工分。自1949年到1953年這四年,爺爺基本上每天只睡六小時,其他時間全是幹活。日子實在過不下去,1953年,太奶奶只好改嫁。繼太爺爺是娶不上媳婦的人,婚後對太奶奶和她的孩子們還不錯。爺爺的大妹妹十五歲就嫁人了,說是嫁,實是賣,嫁了一個比他大二十歲的人,總算有口飯吃了。爺爺在歧視中長大,用他自己的話說:幹得最多,吃得最差,覺悟最高,地位最低。爺爺說,那三十年(1949-1979),為了自己的媽媽,為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他沒敢生過一天病,沒敢誤過一天工。

爺爺結婚後,奶奶跟著受歧視,生了我爸爸,也跟著受歧視。地主崽子還有人願嫁?奶奶的父親是滿族人,半個獵人,打過熊,打過狼,殺過野豬,抓到過二米長的大魚。奶奶的母親去世早,爸爸說了算,他把兩個女兒都嫁給了地主的後代。他有自己的道理,說:地主家讀過書,家教好,家風好,以後肯定有一天能變好。1979年給地主摘帽時,爺爺說,村里所有的地主後代都朝北京磕響頭,頭都磕出血。媽媽1979年嫁給爸爸。爺爺奶奶爸爸媽媽一家四口靠勤勞致富,成為全村第一個購買電視機的人。當時我三歲,清楚記得來我家看《霍元甲》和《西遊記》的人把門都擠壞了。

我慶幸自己出生在這個家庭。太奶奶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告訴我,要有教養,知書達理。爺爺雖然受了三十多年的罪,但他從不抱怨,告訴我們要靠自己的努力改變生活,無論什麼時候,絕不能害人。

(選自《黑五類憶舊》第十六期,2011-11-01)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黑五類憶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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