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蘋果(Apple)昨日發布新規範,應對歐盟為求公平競爭所制定之《數位市場法案》。圖:翻攝自蘋果官網(示意圖)
蘋果(Apple)昨日發布新規範,應對歐盟為求公平競爭所制定之《數位市場法案》。批評者說,Apple的新規範根本就是「惡意遵守」。
蘋果開發者(Apple Developer)26日宣布修改其在歐盟地區的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規範,以避免因違反歐盟《數位市場法案》(DMA)遭罰5億歐元(約新台幣170億元)的罰款。
美國《全國廣播公司商業頻道》(CNBC)報導,新規範對歐盟應用程式開發者來說是「複雜的費用與計劃系統」,甚至有開發者為了1次下載,必須支付3次不同費用。據悉,Apple更計劃對所有在 App Store以外的數位交易收取5%的「核心技術佣金」。
《CNBC》消息指出,蘋果發言人表示:「歐盟執委會要求我們針對 Apple Store進行一連串改變。(...)我們不同意此結果,並計劃提出上訴。」歐盟執委會發言人則說:「在審查與決議中,委員會視聽取公正第三方意見為重要環節。」
報導進而指出,App Store是 Apple重要利潤來源,其會從平台下載中抽取15%至30%的手續費。即使美國法院已裁定此行為違法,其仍藉由「跳轉」到其他網站進行數位交易的方式「遊走灰色地帶」。
此外,瑞典音樂串流平台 Spotify曾批 Apple的作法違反 DMA的立法精神。Spotify去年批道:「Apple打從一開始便明確表示不願遵守DMA相關規範。」遊戲公司 Epic Games則批,Apple的作法根本是「惡意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