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本身的不公平
不久前,中國最高法院發布司法解釋,任何不繳納社保的就業協議/勞動合同均無效,並於9月1日正式施行。此消息一出,就引發了巨大爭議。
社保(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由個人和企業繳納一部分,國家財政支付剩餘部分,在參保者符合條件時領取收益。正常來說,這樣的保險制度,是對參保人有益的。那麼又為什麼引發如此巨大的爭議、出現不少反對聲音呢?
這是因為,在中國,不同職業身份、不同階層的國人所享有的社保待遇有著懸殊的差別,社保受益不均,而社保費用的繳納對於中下層尤其底層民眾是頗不少的一筆開支。而未來社保是否可以完整兌現,也是未知數,社保受益率充滿不確定性。
中國不同身份群體社保待遇的差別化、等級化,體制內精英一本萬利、體制外百姓只有剩菜殘羹,現在以醫保和養老保險為例說明之。
中國醫療保險就分為職工、城市居民、農村村民三種醫療保險系統。而如果細分,還有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國企職工和非國企職工、領導幹部和普通職工的差別。不同身份的人,享有的藥品和醫療服務的報銷比例、報銷範圍、報銷便捷度,有著巨大的差別。
如高級幹部可以享受幾乎100%的報銷,可報銷的使用藥品品類、手術類型、醫療服務項目也沒有限制。所以才有了高幹病房、領導常住ICU每日護理費用五位數、昂貴進口藥隨便用、每個醫院都歡迎高幹入住等情況。高幹醫療費用往往直接和社保機構對口報銷結算,也不需家人到處奔波。而普通民眾名義上也才只能報銷60%左右,且實際上許多優質的特效藥和重要醫療項目不在報銷範圍,還有醫院等級和地域等限制,大多數醫療費其實需要自費。普通人在報銷醫療費(兌現醫保收益)過程中,往往還要面對複雜的程序和官僚主義。
而養老金的撥付有著更顯著的差異與不平等。養老金發放分為機關/國企/事業單位、非公企業職工、城市居民、農村村民四類身份,其中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養老金最高,內部又按照職級從低到高依次增加,而非公企業職工明顯較低,城鄉居民養老金則最低,其中鄉村又低於城市。
如江西鷹潭社保局發布的2023年1月養老金發放情況,其官方信息顯示,向1.36萬機關幹部退休人員發放退休金6909萬元;向7.55萬企業退休人員發放17885萬元,向13.78萬名繳納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發放2854萬元。經計算,機關單位月平均退休工資為5080元、企業為2368元、居民為207元。另外,未繳納養老金的農民每個月基本養老金僅123元。
社保中的其他項目,如工傷、失業、生育等保障,同樣是體制內顯著好於體制外。即便同樣都繳納相關保險費用,體制內可以順利拿到優厚的補貼,體制外尤其中下階層在申請相關補貼/補償時,會遇到各種程序和官僚障礙,且費勁力氣最終到手的錢也很有限。
不僅醫保和養老金等社保項目的在受益時不均,從繳納時就已充滿不公平。正常來說,是繳納越多享受越多,或誰相對貧窮弱勢誰相對所獲更多,或二種情況兼而有之,這也是保險制度的特性和初衷。但在中國現實中,則出現了嚴重的繳納保險金和保險收益「倒掛」現象。
最明顯的,是所謂「視同繳納」政策。對於機關單位和國企的領導幹部、資深人士,雖然其年輕時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正常繳納保險金,或者中間有中斷,按規定不能享受按時正常繳納保險才能享受的醫療養老等方面的福利待遇。但「視同繳納」政策出台後,即便當年未繳或中途斷繳社保的幹部職工,也能享受正常的醫療報銷待遇和養老金。如一個人工作40年,其中30年都沒有繳納社保,退休時仍然按照交滿40年來計算和發放退休金、報銷醫療費。且這些人大多數是政府領導幹部和國企中層以上人士,所以往往能夠領取高額退休金、享受免費優質醫療。
體制外勞動者繳納社保的未來收益與交費負擔不匹配
普通職工尤其非國企職工、普通市民農民,只要沒有繳納或繳納不按時、中間有中斷,往往就會被取消享受醫療報銷和養老金待遇。一些人則需要補繳之前若干年未繳納的社保才能重新享受保障。如國家養老保險繳費最低年限為15年,之後還有25年、30年、40年四個檔次,退休後領取退休金的額度也有明顯差別。如果繳納年限不足15年,即便繳納部分社保也不能享受待遇,需要在過退休年齡後繼續繳費到15年期限。這對於許多工作不固定、所在工作單位不規範、因為經濟壓力有時不得不斷繳、集中於體制外中下階層的勞動者,無疑是很不利的。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農業稅取消之前每年都要辛苦的繳納「公糧(實物稅)」及其他苛捐雜稅的農民,其繳納農業稅的經歷卻不被當成繳納社保,也不被「視同繳納」,每個月只能領取100多人民幣的基本養老金(雖然在之前這點錢都領不到)。雖然其當年繳納的公糧及其他雜稅,計算通貨膨脹後折合的價值遠超這100多人民幣,卻被政府無視。而農民若想獲得醫療保險、看病報銷,需要繳納「新農合」醫保才能享受,且繳納額度不斷提高,今年已達每年400元,對於貧苦的農民已是個不小數字。若其已過60歲且無其他收入,意味著養老金的30%左右用來支付新農合,才能享受有限的醫療保障。
對於大多數非農業(製造業、服務業)勞動者,繳納社保同樣不是利大於弊的事,或起碼需要進行必要的權衡。根據多項數據統計,普通勞動者若繳納社保,社保繳納額度約為其工資的10%左右(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0.5%)。這個數字對於中高收入階層、收入較穩定、物質條件較寬裕的人,還是較為適當的。(而如果再加上占工資5%-12%的住房公積金,就壓力更較大了)
但對於中低收入階層、收入不穩定、經濟狀況緊張的人,這10%對其就非常重要,若繳納社保則是沉重的負擔了。對於「月入3000」甚至更少的工作者,以及雖收入不算很低但上有老下有小、背負房貸車貸、發生意外時需要備用金、恨不得「一分錢掰八瓣花」的白領藍領,拿出收入的10%繳納社保,就非常「肉痛」、不舍了。
而且,社保如果因個人離職等原因斷繳,會影響繳費的年限和享受社保的能力。而對於許多沒有很穩定工作的人而言,很難保證自己不斷繳。而斷斷續續繳費更難享受社保完整的保障。這就讓更多人傾向於乾脆不繳社保。
除了當下的經濟緊張,很多人還憂慮社保的長期收益和虧損問題。養老保險到了60歲左右退休時才能領取,而自己不知能活多久、會否有意外;醫療保險則是沒得病或病的較少,就會感覺在醫保上「吃虧」,當然真的得病尤其大病則身心痛苦,且還要自費很大一部分費用。雖然事實上也有重要醫療保障作用,但很多人仍然感覺吃虧。至於失業和住房保障,很多人即便失業也根本領不到失業救助金(社保部門往往有各種理由拒絕發放)、住房福利也並不一定真實擁有。工傷和生育保險在兌現時同樣頗多門檻障礙。
面對這些風險和不確定性,以及當下的生活壓力,不繳納社保、將社保費用省下來自用,就成了不少人的自然選擇。雖然這樣從長遠看,不利於自身得到穩定良好的社會保障,尤其年老之後面臨無法領取退休金的問題,但也是兩相權衡的無奈選擇。
強繳社保只是有利於體制內權貴
無論未來是否可以領到屬於自己的那份養老金、醫保報銷額,可以確定的是,如今繳納的社保費用中很大一部分,會用來支付當下已退休者的養老金、患病者的醫療費用。而這其中的主要受益人,就是那些拿著高額退休金、醫療全額報銷的體制內權貴精英、領導幹部,以及許多中層身份、尸位素餐的公務人員和國企職工。他們以很少的社保繳費,換來豐厚的收益,可謂一本萬利、旱澇保收。
社保收益的分配是多軌制的,而社保資金來源則是混合的。這就意味著平民百姓交的錢,多數用來供養了權貴。如今中國平民百姓本就收入微薄,強制繳納社保、供養體制內權貴精英,顯然是「劫貧濟富」。
而且隨著退休人員越來越多、勞動力越來越少,每個普通勞動者供養的體制內權貴也就越多、勞動者負擔越來越重。一些勞動者積勞成疾,報銷一半醫療費恐怕也難承擔治病費用,只要60歲之前去世,養老金也就泡湯。過了60歲,也不能確定能領取多久。雖然其家人確實可以取出社保餘額,但在通貨膨脹下,取出時的社保費用已比繳納的相同數額費用縮水。而且其本人也未必樂意家人繼承,甚至根本沒有繼承人。
而強制繳納社保,也意味著企業要為員工繳納其個人兩倍左右的社保費用。在如今已經非常「內卷」的環境下,企業想保持利潤(甚至只是少虧損)就只能將企業繳納這部分也轉嫁給員工,要麼減少工資,要麼增加勞動時長和強度。企業主和員工壓力都增加、更加辛苦勞累,才能維持以前的收益。而商業環境也勢必更加惡化,內卷、不正當競爭、破產,也會愈演愈烈。
顯然,官方出台政策強制繳納社保,對於大多數勞動者、企業主、商業環境,都是不利的,只有利於享受優厚保障、領取高額退休金的體制內人士。引發輿論反彈、民眾不願被強制交社保,甚至「和資本家(企業主)站同一陣線」,也就不奇怪了。
社保受益嚴重不公平導致「劫貧濟富」
而最嚴重的問題,還是社保受益的不均衡、不公正。中國的社保政策,顯著的向掌握權力、決定政策的體制內精英傾斜,而不利於無權無勢的平民大眾。如前所述,機關幹部、國企和事業單位職工享受最高水平的醫療、養老、工傷等保障,非公有企業尤其中小企業職工享有的社保水平則往往只有前者的20-50%,普通城鄉居民(包括個體經營者等)更為微薄。而他們的社保來源則源於全民繳納的社保費及稅款。
這就意味著,機關幹部里「視同繳納」社保者從真實繳納社保費的平民百姓那裡拿到了退休金和醫保費。雖然還有很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確實繳納了較高的社保費用,但最終得到的退休金、醫療報銷額度、工傷補貼等,更顯著高於非公企業職工和城鄉普通居民。
這樣的社保繳納和分配製度,可謂是「劫貧濟富」的「負福利」制度。正常的社會保障,往往是傾向於窮人、弱勢群體,越貧困的人享受的醫保和養老保障的成本越低、效益越高。而富人則需要相對更大的成本投入。這也是正常社會保障的初衷,即通過公民集體參與保險,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而在中國,卻長期是越有權勢、金錢、地位的人,越能享受國家提供的各項保障,且往往不需其個人提前投入多少參與成本,甚至以「視同繳納」這樣的方式將成本「一筆勾銷」。而越是沒有權勢的中下層人士、平民百姓,越需要繳納各種社保費用、稅款,以換取微薄的保障。
甚至在毛澤東和鄧小平時代,農民等弱勢群體一方面需要繳納農業稅等稅款,另一方面卻根本不能得到有效的制度性醫療和養老等保障。毛時代雖有「赤腳醫生」為主的醫療合作體系責非常粗放和低質,並不能治療大多數較重疾病。而同時,機關幹部卻可以享受公費醫療(往往是個人全部免費或大部分免費,免費部分由國家/單位/國企承擔,最終來源是全體勞動者、納稅人)。
21世紀初以來,中國社保體系從曾經完全的「負福利」逐漸向「零福利」和「正福利」轉移,即普通百姓和弱勢群體開始得到一些社會保障,向正常國家社保體系看齊。尤其底層農民獲得了微薄但此前從沒有過的基本養老金和大病醫保兜底。
但從整個社保體系、分配製度看,中國仍然可以說是「負福利」國家。因為權貴、幹部、體制內精英等群體仍然以較低成本(相對收入較少的納稅和社保費用繳納)得到優良的社會福利保障(高額工資、退休金、醫保報銷額度),而體制外的中下層民眾,仍然需要以相對其經濟條件較大的代價,才能享受到勉強維持生活的福利保障。而且如果發生很大變故,如得了重病、破產、發生事故等,基本福利保障根本不足以讓其渡過難關,還可能導致不能正常繳納和享受社保,陷入惡性循環。
將體制內權貴官僚與體制外平民百姓的社保繳納和享受福利情況做對比,可以數位化方式打比方。若體制內繳納1000元,可得到10000元;體制外繳納500元,可得到2000元。雖然體制內繳納較多,但收益率、受益總額,顯然都超過了體制外。而且對於缺乏保障和安全感、經濟緊張的體制外,那500元的重要性往往超過體制內的1000元。體制內輕鬆拿出1000元繳納社保,體制內拿500元都要權衡再三、節約開支。
解釋出台後,也就意味著公司和個人必須繳納社保費用,否則勞動合同無效、勞方和資方的法律權益都不能保障。而最高法的決定實則是黨的意志、政府的態度,即中共官方要求勞動者強制繳納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