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冬天,梅艷芳帶著十幾號人闖進東鑼灣水車屋,非要吃宵夜。
那時候,她愛熱鬧,更愛喝酒,逢酒必醉。
當時,她隔壁包廂里坐著的是新義安「尖東虎中虎」黃俊,二十多名小弟把過道擠得滿滿當當。
黃俊示意小弟把隔壁單買了,空出房間,算是給女星面子。
梅艷芳卻醉眼迷離,端起空杯一飲而盡,隨手就把杯子擲進黃俊的面碗,滾燙的湯汁灑了老大一身。
場面瞬間凝固。黃俊壓住火,只說了一句:「我新義安黃俊,不跟女人計較。」
可江湖事,面子大過天。第二天,暗花流出:100萬港幣,買梅艷芳的命。

向太凌晨三點接到求救電話,單刀赴會,擺下和頭酒,才算把火壓下去。

之後,梅艷芳和黃俊不打不成交。
梅艷芳也第一次真切體會到「任性」二字的代價。

02
兩年後,梅艷芳在九龍塘卡拉OK又出事了。
當時,14K堂主黃朗維帶製片人開慶功宴,點名要她唱一首,價碼100萬。

她那天又喝得半醉,一句「我今天不唱」把黃朗維的面子摔得稀碎。
黃朗維一個耳光打在梅艷芳臉上,梅艷芳被扇得嘴角見血。

她拿起電話搖人,黃朗維也搖人。
四五百人在街頭對峙,刀棍森然,卻誰也沒敢先動手——真打起來,誰也收不了場。
三天後,黃朗維在灣仔被人伏擊,重傷入院;再隔一天,病房裡響起槍聲,堂主殞命。
殺人的是號稱「灣仔之虎」的陳耀興,曾受黃俊之託照顧梅艷芳。

14K誓要血債血償,梅艷芳連夜逃亡。
香港機場燈火通明,她卻只能坐漁船先到蛇口,再輾轉泰國。
那一年,趙文卓還沒走進她的世界,守在她身邊的是林國斌。
林國斌是個武行出身的男人,拍了多部動作片,為了梅艷芳,他把所有片約撕掉,陪她隱姓埋名。

他們在曼谷老城租了一棟木樓,白天把窗關得死死的,晚上才敢溜到路邊吃一碗豬腳飯。
林國斌每天打木人樁打發時間;梅艷芳把音響開到最低,反覆聽自己十年前的舊歌。
她第一次發現,台下山呼海嘯的掌聲,換不來此刻的一夜安眠。
03
那段時間,向太隔三岔五托人帶來口信:香港那邊還在找人。

陳耀興在澳門賽車場外被槍殺,子彈穿過擋風玻璃,血染方向盤。
消息傳來,梅艷芳在凌晨三點吐得一塌糊塗。
事件發生後,香港著名經濟人邱黎寬,她帶著黃朗維遺孀的一封信,飛到曼谷,信上說「再鬧下去,死的人會更多。」

之後,梅艷芳把全副積蓄裝進黑色旅行袋,換回一張蓋著紅印的和解書。
1993年深秋,梅艷芳低調返港。
機場沒有鮮花,也沒有閃光燈。她戴著口罩,一個人推著行李車,像所有疲憊的旅人。
後來她在紅館連開30場復出演唱會,最後一首《似水流年》,她罕見地哽咽:「如果那年有人勸我少喝一杯,也許就沒有後面的故事。」

觀眾只當她感性,沒人知道,她講的是差點要了她命的那杯酒。
江湖傳言裡,梅艷芳的名字常與「灣仔之虎」「暗花」「追殺」並列;
可那些深夜守在曼谷陋巷、不敢開燈的日子,才是她一生最漫長的黑夜。
玫瑰終究帶刺,可刺先扎疼的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