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柯克被兇殘謀殺後,居然有人為之叫好。
這些叫好的人裡面,有美國聯邦政府雇員、有美國現役和退役軍人、有大學教授、有合法移民或者簽證入美者。
有些人雖然不是幸災樂禍地直接叫好,但是把柯克被害歸罪於他的保守派言論,為兇手作合理性辯護。
美國政府正在或者打算對發布這些言論的人採取行動。目前聯邦政府和國防部已經解僱或者停職這些人。國務院也表態要吊銷發布這類言論的外國人簽證以及綠卡。
有人因此質疑美國政府破壞言論自由,是在開啟以政府權力限制言論自由的暴政。
這就涉及到言論自由有沒有邊界。
言論自由當然是有邊界的。如德國禁止宣傳法西斯主義和為納粹叫好,日本禁止宣傳軍國主義,捷克等國禁止宣傳共產主義。
而美國最高法院早已對言論自由劃定了三條邊界:1,直接煽動暴力的言論;2,真實性威脅的言論;3,嚴重擾亂公共秩序、製造危險的言論。
無論是針對具體對象還是抽象的言論自由邊界劃定。其共同點都是堅決杜絕以暴力破壞和干預言論自由。
也就是說,保護言論自由的基本原則,就是不得以暴力破壞和損害言論自由。
羅賓遜因為反對柯克的言論,就謀殺柯克。這是典型的用暴力剝奪他人的言論自由。
那些為柯克被殺叫好的人,就是鼓勵和提倡用暴力消滅意見不合的人。
那些為羅賓遜殺人辯護的人,就是為暴力侵犯言論自由提供合理化辯護。
所以,這些人必須得到嚴懲!
嚴懲他們,不僅不是破壞言論自由,恰恰是對言論自由的保護。
美國政府目前對這些人的處置力度非常不夠。公然提倡使用暴力消滅異見者,已經違反了憲法,已經犯下了刑事罪。僅僅解僱和停職的處理是非常不夠非常軟弱無力的。
必須起訴他們,將他們定罪入獄。
只有敢于堅決地捍衛文明底線,將文明與野蠻的界限非常清楚明了的劃分出來。美國才能結束政治極端化和暴力化,才能做到大家都在共同的文明底線基礎上,展開政治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