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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敵選擇了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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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暗殺手段消滅不同政見者,戰國時期最盛行。

比如發生在韓國的嚴遂雇兇殺韓傀事件。

嚴遂是衛國人,得益於當時各國的客卿制度,跟他的老鄉吳起、李悝、商鞅等人一樣,在韓國得到重用,主打也是法家的改革。

春秋末年趙韓魏三家分晉,韓景侯建立韓國,傳到第二代,也就是韓烈侯時期,政局就開始亂起來。畢竟,從卿大夫治家上升到君主治國,經驗不足,律法、政令不統一,甚至互相矛盾,臣民無所適從。嚴遂來到韓國,向韓烈侯販賣的是中央集權、君主專制那一套,還教韓烈侯玩弄權術,裝痴扮傻,對國事不聽、不看、不知,讓臣下捉摸不透你的真實意圖,不敢鑽漏洞、圖僥倖。這樣,當國君的,就能實現真正的獨聽、獨視、獨斷。

這樣的統治術最合君王胃口,但它的副作用,卻是動了權臣的蛋糕。

相國韓傀(又名俠累),韓烈侯的叔父,本來是對君權能形成掣肘的人。但嚴遂這麼一改革,一切都由國君說了算,相權大不如前,擱誰都不樂意。而作為國君,韓烈侯本來就對韓傀有所顧忌,現在有了嚴遂,多了一個跟相國抗衡的人,當然要重用。而且,他也樂見兩權相爭,坐收其成。

韓、嚴的矛盾,便不可避免地爆發了。

韓傀相韓,嚴遂重於君,二人相害也。嚴遂政議直指,舉韓傀之過。韓傀以之叱之於朝。嚴遂拔劍趨之,以救解。(《戰國策·韓策》)

某次朝會上,當著韓烈侯之面,嚴遂直指韓傀之過錯,韓傀怒斥嚴遂,兩人開撕,嚴遂竟拔劍直衝韓傀,幸虧被他人攔住,不然就血濺當場了。

史料沒有記載,當嚴遂亮劍時,韓烈侯有什麼反應。但是,嚴遂在朝廷上對當朝相國亮劍,沒有國君一貫的縱容,斷然不敢。

奇怪的是,氣焰如此囂張的嚴遂,亮劍過後,卻後怕了。

畢竟,自己只是一個客卿,韓傀卻是王室宗親,樹大根深,這口氣,他怎麼咽得下去。礙著國君,明著不敢,暗地裡找人把嚴遂做掉,是完全有可能的事。「於是嚴遂懼誅,亡去游,求人可以報韓傀者」(《戰國策·韓策》)。

在《史記·刺客列傳》中,司馬遷如此描述:

濮陽嚴仲子事韓哀侯,與韓相俠累有卻。嚴仲子恐誅,亡去,游求人可以報俠累者。

注意,這裡說當時的國君是韓哀侯(韓烈侯的孫子),但後世史家考證,應該是韓烈侯,司馬遷自己在《韓世家》和《六國年表》中也說是韓烈侯——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史料都指向一個事實:嚴遂越想越怕,離開韓國,踏上逃亡之路。但他又不甘心就這樣輸給韓傀,於是,買兇殺人就成了必然的選擇。

就這樣,嚴遂一路逃亡,一路物色刺客。到了齊國,有人便向他推薦:「軹深井裡聶政,勇敢士也,避仇隱於屠者之間。」(《戰國策·韓策》。《史記·刺客列傳》說:「聶政者,軹深井裡人也。殺人避仇,與母、姊如齊,以屠為事。」)

韓國軹邑(今河南濟源軹國故城)一個叫深井的鄉里,有勇士聶政,因事殺了人,在家鄉待不下去,跟母親和姐姐跑到齊國避禍,以屠夫為職業。

接下來的情節,《史記》跟《戰國策》基本一致:

嚴遂多次上門求見聶政,都吃了閉門羹。有命案在身,又有老母在堂,聶政不想再惹事。嚴遂不死心,以祝壽為名,給聶母送了百鎰黃金(約六十多斤)。這下,聶政不得不見他了。所謂禮下於人必有所求,嚴遂出手這麼重,那是要買命的,所以聶政當面拒收,向嚴遂表明態度:老母親在一日,我都不可能給人賣命。

話說到這份上,嚴遂也不便強求,失望而去。最後應該是回到自己家鄉衛國濮陽,等待時機。

不知道過了多久,劇情迎來了轉折點,聶政的母親死了。服完喪,聶政想起嚴遂,像他這樣的高官,能屈尊來見我,還送那麼多金子,雖然我沒收他的,但也是領情了,之前因為老母在堂而拒絕他,現在到了該報答他的時候了。

於是,聶政離開齊國,到了衛國濮陽,登門求見嚴遂,道明來意。嚴遂喜出望外,對聶政說,我要殺的是韓相,也是韓侯的叔父韓傀,位高權重,出入都有重兵護衛。當年你拒絕之後,我曾多次派人刺殺,卻都無法近身,你願意前去,我再派一隊死士幫你解決外圍衛兵。

聶政說不用,這裡離陽翟(韓國首都)很近,要刺殺人家的相國,去的人越多,走漏消息的可能性越大。

言下之意,雖千萬人吾往矣。

這一年是公元前397年。拒絕了嚴遂給他安排幫手之後,戰國刺客史上最壯烈的一幕便上演了:

聶政乃辭獨行,杖劍至韓。韓相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衛侍者甚眾。聶政直入,上階刺殺俠累,左右大亂。聶政大呼,所擊殺者數十人,因自皮面決眼,自屠出腸,遂以死。(《史記·刺客列傳》)

聶政告別了嚴遂,持劍獨行,到了韓國便直奔相府。當時韓傀正端坐在大堂,從大門到裡面,武裝護衛眾多,聶政仗劍直闖,神擋殺神,鬼擋殺鬼,竟無人攔得住他,只見他徑直衝上台階,一劍便要了韓傀的命。這時護衛蜂擁而上,聶政暴喝連連,一口氣殺了幾十人,最後用劍把自己的臉皮剝下,眼睛挖出,再剖腹自殺。

《戰國策》的記載則有所不同:

韓適有東孟之會,韓王及相皆在焉,持兵戟而衛者甚眾。聶政直入,上階刺韓傀。韓傀走而抱哀侯,聶政刺之,兼中哀侯,左右大亂。聶政大呼,所殺者數十人。因自皮面抉眼,自屠出腸,遂以死。

《史記》說刺殺地點在韓相府,而《戰國策》則說是在「東孟之會」上。所謂「東孟之會」,應該是韓國滅了鄭國之後的慶功大會,國君是韓哀侯,所以他也在大會上,聶政直刺韓傀時,韓傀逃走不及,一把抱住了韓哀侯——可能是以為這樣聶政就不敢下手,沒想到,聶政可不管你什麼王侯將相,順手一劍,也刺中了韓哀侯。最後,他也是毀容自殺。

聶政到底有沒有刺韓哀侯,是一樁歷史疑案,咱先擱下,不管如何,刺殺了韓傀,應該是無疑義的,刺殺後毀容自殺,也是所有史料一致的。

這麼做,是不想讓人認出他是誰,不會連累到家人。

但是,故事到這裡並沒有結束,更具衝擊力的情節,還在聶政死後:

韓取聶政屍於市,縣購之千金。久之莫知誰子。政姊聞之,曰:「弟至賢,不可愛妾之軀,滅吾弟之名,非弟意也。」乃之韓。視之曰:「勇哉!氣矜之隆。是其軼賁、育而高成荊矣。今死而無名,父母既歿矣,兄弟無有,此為我故也。夫愛身不揚弟之名,吾不忍也。」乃抱屍而哭之曰:「此吾弟軹深井裡聶政也。」亦自殺於屍下。(《戰國策·韓策》)

朝廷將聶政暴屍於市,並懸賞千金追查刺客身份。但是,長時間過去也沒人來指認。此事傳遍各國,聶政他姐在齊國得知,說:「我弟是義士賢人,他肯定是為了保護我才這麼做的,但我不能為了愛惜自己的性命,就埋沒了我弟之英名。」於是,她便動身到韓國去,找到了聶政的屍體,抱著痛哭,說:「弟弟你太勇猛了,自古至今,沒有哪個刺客能比得上你,我怎麼能因為怕死而不為你揚名!」站起來,向圍觀者高喊:「大家聽著,這位刺客就是我弟,軹邑深井裡的聶政啊!」說完,也在聶政的屍體旁邊自殺了。

《史記·刺客列傳》詳細些,說聶政他姐叫聶榮,並補充了一個細節:當她伏在弟弟屍體上痛哭時,「市行者諸眾人皆曰:『此人暴虐吾國相,王縣購其名姓千金,夫人不聞與?何敢來識之也?』」圍觀者說,這人刺殺了我們的相國,我們大王懸賞千金要查明他的身份,你沒聽說嗎?怎麼還敢來相認?聶榮說,我當然有聽說,但我弟之前之所以隱姓埋名,就因為老母親在,我也還沒出嫁。後來母親去世,我也嫁人了,嚴先生對我弟禮遇有加,恩高澤厚,我弟為他前來刺殺仇家,也是士為知己者死。他之所以毀容自殺,是因為我還在,怕連累我,我怎能貪生怕死而隱沒了我弟的名聲。

好,現在問題來了:聶政的行為,有著什麼樣的名聲?

勇烈,自不待言。《史記》入傳諸刺客,曹沫趁兩位國君會談時實施偷襲,最為下作;專諸刺王僚,背後有伍子胥苦心孤詣,魚腹藏劍方才得手;豫讓為主報仇,一再刺殺趙襄子都失敗,最後還是趙襄子把衣袍脫了讓他斬了三下,象徵性報仇;至於名氣最大的荊軻,在秦廷上的表現,有目共睹,劍術實在一般,換了聶政,有十個嬴政都死了。所以,論武力值,有萬夫不當之勇者,唯聶政一人。

除此之外呢?

韓傀該不該死?在他和嚴遂的政治鬥爭中,誰是正義的一方?或者換句話說,韓傀和嚴遂不同的執政方針,誰對國家、百姓更有利?

這些問題的答案,是一筆糊塗帳。

韓傀不希望權力完全被集中到國君一身,雖有戀權的一面,但歷史證明,集權於一身者,於國於民有百害而無一利。而嚴遂從法家思想出發的集權,表面上看是為國君,實際也是為自己能得寵於國君,從而沾到一點權力的余沫。更關鍵的是,朝廷上因政見不合而爭辯時,首先亮劍的是嚴遂,事後雇兇殺人的,也是嚴遂——你說,到底誰更該死?

至於聶政姐姐說的,她弟乃「士為知己者死」,就更可笑了。

嚴遂是聶政的知己嗎?

知己,須是三觀相同,互相欣賞,可以推心置腹,可以深夜抱頭痛哭者。

嚴遂只不過把聶政當成一個復仇工具,知道重金之下,必有勇夫。把嚴遂稱為聶政的「知己」,是這個詞出現以來受侮辱最深的一次。

可以想像,如果重金買兇的人是韓傀,聶政依然會仗劍而去,把嚴遂給殺了。

請問,這樣的刺殺,有何正義可言?

所以,政見爭執不下,是非正邪難辨時,誰動用暗殺手段解決政敵,誰就是邪惡者。

2025年09月13日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後代聊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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